2016年3月15日 星期二

守"陰曆安息日"的盲點


    今日各教會(派),對守安息日的解釋大致有:<屬靈的安息日>、<主日>、<第七日的安息日>、<陰曆的安息日>。

    前三項一般基督徒,多少都知道如何區分,所以這裡所要探討的是<陰曆的安息日>。

    大約在西元770年, Anan ben David.脫離主流猶太信仰,追隨他的信眾被稱為Karaim,過後演變成今日的Karaite(迦來特派),他們與撒都該人一樣,拒絕口傳妥拉(Torah),即<口傳律法>的權威性,而只單單接受成文妥拉的拘束力。
(資料來源:The Karaite Korner 網站)



    迦來特派猶太人,首先主張守「陰曆的安息日」,他們認為每月初一必須是安息日,因此安息日的計算,就會脫離固定七天間距的週期。


    他們根據利未記23章的敘述,"認為"猶太人的曆法, 將安息日固定在陰曆每月的初一及8日,15日,22日和29日。奇數月30日,偶數月29日,成為他們所謂的<陰曆安息日>。




這裡列舉一些有關"陰曆安息日"的幾個盲點:

1.猶太人計算日,月及年的依據,是依照神給的方式來計算的。

(創1:14~16)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於是 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

    因此猶太人以地球的自轉來計日,有晚上有早上計為一日

(創1:5)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


    以月亮繞地球的運轉來計月,平均每月29.5天 ,所以為方便計算分單數月30天,雙數月29天,12個月共354天。

    猶太人又以地球繞行太陽的公轉來計年,地球繞太陽一圈約365.25天。

    一年365天,用陰曆來算時便少了11天,因此必須用潤月來調整,以符合一年有365天。所以猶太曆每19年內,會有7個潤月。


    然而神造月亮及太陽已是第四日(創1:19),在此之前神已經讓地球上有晚上,有早晨三次了。

    所以安息日的計算,是七日的第七日(創2:5),從尚未造月亮的頭一日,就開始算起,怎會是依月亮運轉得來的陰曆呢?



2.支持"陰曆安息日"的教派的論點,他們認為猶太人使用的曆法,就是把每個月的月朔,守為安息日,因此依照一週七天的順序,安息日依序在8日,15日,22日,29日。

    每個月的安息日都是如此,只有單數月30天及雙數月29天的區別,安息日的日子,不會在初一及8日,15日,22日和29日以外的日期。

    但很明顯的,神在創世紀定安息日及交代摩西十條誡命時,都是用第七日來形容。神賜福給第七日,並不是賜福給每月初幾。

(創 2:3 )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

(出20:11)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按所謂的"陰曆安息日"教派的月曆,每月29日到下一個月的初一,單數月只差兩天,雙數月就是隔天,不足七日,明顯違背神定下的安息日在第七日的規律。


3.要探討猶太曆之前,要了解猶太曆法有分為宗教曆及國曆(民事曆)。兩者差半年,但聖經的節期都是以宗教曆計算的,安息日則不分宗教曆及國曆,都是按每七日的第七日來算的。

(出12:1~2) 耶和華在埃及地曉諭摩西、亞倫說:你們要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

(申16:1) 「你要注意亞筆月,向耶和華─你的 神守逾越節,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在亞筆月夜間領你出埃及。

    因為宗教曆以亞筆月(尼散月)為正月,而國曆(民事曆)用以他念月(提施利月)為正月,因此從(出12:1~2)及(申16:1)可知道,聖經經節使用的都是宗教曆而非國曆(民事曆)。




    支持"陰曆安息日"的教派的月曆,是參考利未記23章而來的,他們從(利23:24~44)擷取聖經經文,推而得出猶太人守的安息日,固定在每月初一及8日,15日,22日和29日。

(利23:24)「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七月初一,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要吹角作紀念,當有聖會。

(利23:34)「你曉諭以色列人說:這七月十五日是住棚節,要在耶和華面前守這節七日。
所以從15日算起7日,就是21日,此七日為住棚節守節期。

(利23:39) 「你們收藏了地的出產,就從七月十五日起,要守耶和華的節七日。第一日為聖安息;第八日也為聖安息。

住棚節期的第8天,也就是22日,從下圖來看第一天7月15日與第8天7月22日,都是安息日,符合一週七天的標準。


所以照猶太歷7月(提斯利月)有30天,七月初一又是安息日,他們就畫出當時的月曆排列如下:





    以上推論,單就一個月來計算或許是那個月剛好符合這個排列。

    雖然單月份舉例,剛好符合他們的推論,但同樣以利未記23章來看,跨月份計算就出現矛盾了。


(利23:5) 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這月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無酵節;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

    十五日是安息日,所以安息日的次日是十六日,要連50日,便是七七節(也就是五旬節,因為滿50天),

(利23:15~16)「你們要從安息日的次日,獻禾捆為搖祭的那日算起,要滿了七個安息日。
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共計五十天,又要將新素祭獻給耶和華。

猶太曆正月有30天,二月有29天,三月有30天,因此按正月的16日算起五十天,就是三月六日

在(利23:16)中,說那日是安息日的次日,也就是每週的第一日。

我們用所謂的「陰曆的安息日」來看3月6日是否是 安息日的次日?




我們可看出,3月6日是該週第五日,怎會是安息日的次日呢(利23:16)?


如果用非陰曆安息日,每隔七日就有一安息日的月曆來看




3月6日是該週第一日,正是安息日的次日



    所以「陰曆的安息日」的說法 ,根本是自相矛盾的。



4.神規定一年要守的三大節期。

(申16:16 )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一年三次,在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卻不可空手朝見。

    利未記23章裡,規定以色列人需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就是把那些節期當作安息日來守,並詳細說明該節期當作的事與不當作的事。

安息日:甚麼工都不可做。
(利23:3 )六日要做工,第七日是聖安息日,當有聖會;你們甚麼工都不可做。這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

無酵節:第一日與第七日,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利23:6~8)這月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無酵節;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七日是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七七節(五旬節):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利23:15~16 )「你們要從安息日的次日,獻禾捆為搖祭的那日算起,要滿了七個安息日。
到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共計五十天,又要將新素祭獻給耶和華。

(利23:21) 當這日,你們要宣告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

吹角節: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利23:24~25)「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七月初一,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要吹角作紀念,當有聖會。


贖罪日:甚麼工都不可做
(利23:27~28) 「七月初十是贖罪日;你們要守為聖會,並要刻苦己心,也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當這日,甚麼工都不可做;因為是贖罪日,要在耶和華─你們的 神面前贖罪。


住棚節:第一日與第八日,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利23:34~36)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這七月十五日是住棚節,要在耶和華面前守這節七日。
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七日內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第八日當守聖會,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這是嚴肅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神除了規定,安息日與七月十日的贖罪日,甚麼工都不可做之外,其他的三大節期都只規定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我們知道當時的安息日不可生火(出35:3),安息日要吃的食物需在前一天預備好(出16:23),

    "甚麼工都不可做"及"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兩者之間的不同就是,後者可以在當天準備食物

(出12:16) 頭一日你們當有聖會,第七日也當有聖會。這兩日之內,除了預備各人所要吃的以外,無論何工都不可做。

    所以無酵節,七七節,吹角節及住棚節,雖然日期落在一日與十五日,但不一定是七日第七日的安息日,反而落在十日的贖罪日,神規定的程度與七日第七日的安息日一樣,甚麼工都不可做。

證明守"陰曆安息日"教派,把安息日固定每月1,8,15,22,29日,是不符聖經記載。


     聖經更是清楚表示,這些節期是除了耶和華的安息日以外,還需遵守的節期,證明這幾日並不一定是安息日。

(利23:37~38 )「這是耶和華的節期,就是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要將火祭、燔祭、素祭、祭物,並奠祭,各歸各日,獻給耶和華。這是在耶和華的安息日以外,又在你們的供物和所許的願,並甘心獻給耶和華的以外。


5.按照守<陰曆安息日>教派的說法,每月安息日固定在初一及8日,15日,22日和29日。


那正月十五日,以色列人從蘭塞出埃及,不就違反了安息日,不是應該要治死嗎?

(民33:3~5) 正月十五日,就是逾越節的次日,以色列人從蘭塞起行,在一切埃及人眼前昂然無懼地出去。那時,埃及人正葬埋他們的長子,就是耶和華在他們中間所擊殺的;耶和華也敗壞他們的神。以色列人從蘭塞起行,安營在疏割。

既然每月初一都是安息日,安息日時神會要祭司爬山嗎?

(民33:38) 以色列人出了埃及地後四十年,五月初一日,祭司亞倫遵著耶和華的吩咐上何珥山,就死在那裡。

以斯拉為何會選安息日行遠路呢?

(拉 7:9 )正月初一日,他從巴比倫起程;因他神施恩的手幫助他,五月初一日就到了耶路撒冷。

以斯拉與祭司以斯拉和些族長,為何會挑不可作任何工的安息日,花三個月查辦誰娶外邦女子呢?

因他們也知道,這事不是一兩天能辦完的(拉10:13),不能晚一天嗎?

(拉10:16~17) 被擄歸回的人如此而行。祭司以斯拉和些族長按著宗族都指名見派;在十月初一日,一同在座查辦這事,到正月初一日,才查清娶外邦女子的人數。


以上聖經章節,證明安息日不一定是在初一及8日,15日,22日和29日。

因此守<陰曆安息日>教派的說法,沒有聖經根據。


6.有關上述提到,以色列人正月十五出埃及,如果那天是所謂<陰曆安息日>的安息日,以色列人不就違反安息日的條例了嗎?

支持<陰曆安息日>的World's Last Chance 網站,就曾為這點提出他們的解釋。


(資料來源:World's Last Chance 網站)



    雖然他們也引用聖經,回應別人的質疑,要證明安息日,固定在初一及8日,15日,22日和29日,沒有與聖經矛盾。

    他們引用(民33:3 )與(申16:1) 來說明,以色列人出埃及時,已是十五日的夜間,過了安息日的時間,所以沒有違反安息日條例。

(民33:3 )正月十五日,就是逾越節的次日,以色列人從蘭塞起行,在一切埃及人眼前昂然無懼地出去。

(申16:1) 「你要注意亞筆月,向耶和華─你的 神守逾越節,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在亞筆月夜間領你出埃及金器、銀器,和衣裳。

    <陰曆安息日>教派,這種自問自答的方式,乍聽起來好像很有根據,但從其它方面來看,就無法自圓其說了。因為他們忽略了,猶太人的計日方式,是先有晚上,接下來才是早晨。

    我們就用<陰曆安息日>教派,所引用的聖經章節來了解,該教派的說法是否正確?

(民33:3 )中提到的正月十五日,就是逾越節的次日,以色列人從蘭塞起行,離開埃及。

這裡聖經清楚明白記載,毫無疑問。

有問題的是(申16:1) 中,亞筆月的夜間。

因為猶太人的計日方式,是先有晚上再有早上的

(創1:5)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

(利23:32)你們要守這日為聖安息日,並要刻苦己心。從這月初九日晚上到次日晚上,要守為安息日。」

    因此安息日是從日落到次日的日落。如果正月十五日是安息日,即十五日的日落起至十六日的日落前都是安息日的時間範圍。十五日夜間從蘭塞起行,正好違反安息日。


按出埃及記的記載:
    神吩咐以色列民,正月初十日,一家準備一隻羊羔,或與鄰舍同取一隻(出12:3~4)。留到十四日黃昏才宰殺取血,塗在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當夜用火烤羊羔來吃(出12:6~8)。

    用血作記號,是因為神在那夜要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或牲畜,都要擊殺(出12:12)。見這血作的記號,便會越過這家,即逾越節的典故(出12:13)。

十四日的半夜,神按計畫擊殺埃及地所有的長子
(出12:29) 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的長子,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直到被擄囚在監裡之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

神半夜擊殺埃及地,所有的頭生的後,埃及法老夜間便召摩西、亞倫來,要他們離開埃及,所以那時應該是十四日的天未亮的時候 (因先有十四日夜晚,接著才是十四日早上)
(出12:30~31) 法老和一切臣僕,並埃及眾人,夜間都起來了。在埃及有大哀號,無一家不死一個人的。夜間,法老召了摩西、亞倫來,說:「起來!連你們帶以色列人,從我民中出去,依你們所說的,去事奉耶和華吧!

十四日天的早晨,以色列人便被催促,快快出離開埃及。
    從摩西凌晨被召允許離開,以色列人早晨出門後,隨即被催促離開,雖然他們已經提前準備了,但六十萬的成年男人與婦女小孩,預估可能近二百萬人,還有牛群與羊群。還向埃及人要金器、銀器,和衣裳。整隊完應該也要好幾小時吧,因此從十四日的清早時段準備到,十五日日落也是合理的(先有晚上再有早上,所以十四日的早上時段後,到了日落便是十五日的晚上時段了)。

(出12:22)拿一把牛膝草,蘸盆裡的血,打在門楣上和左右的門框上。你們誰也不可出自己的房門,直到早晨
(出12:33) 埃及人催促百姓,打發他們快快出離那地,因為埃及人說:「我們都要死了。」
(出12:35)以色列人照著摩西的話行,向埃及人要金器、銀器,和衣裳。
(出12:37)以色列人從蘭塞起行,往疏割去;除了婦人孩子,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
(出12:38)又有許多閒雜人,並有羊群牛群,和他們一同上去。

民數記證明他們離開時,是十五日。
(民33:3~4) 正月十五日,就是逾越節的次日,以色列人從蘭塞起行,在一切埃及人眼前昂然無懼地出去。那時,埃及人正葬埋他們的長子,就是耶和華在他們中間所擊殺的;耶和華也敗壞他們的神。

    所以申命記的亞筆月夜間,指的是十四日逾越節的早上時段結束後,十五日日落的時候,就是十五日夜間時段了。

(申16:1) 「你要注意亞筆月,向耶和華─你的 神守逾越節,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在亞筆月夜間領你出埃及。

如果正月十五日是安息日,以色列人天未亮從蘭塞出埃及,就違反了安息日的條例

    因此<陰曆安息日>教派將安息日固定在初一及8日,15日,22日和29日,是與聖經矛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