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2日 星期三

自愚愚人的「戈培爾效應」


YM的L粉絲,在其FB上發文說:
    早在1932年,TJC真耶穌教會合一初期的時候,就已經在討論天使魔鬼的問題, 不知道為什麼,無知的愚民覺得這是楊昱民傳道發明的主張。

    還附上唐紅飆的<真耶穌教會歷史史蹟考>上,第四十一次理監事會提出的十一條有關教義研究的討論題目的截圖來證明,魔鬼自存不是YM首創。"魔鬼是自有的,還是天使變的?",列在第五條

   但第四十一次理監事會,並不是L說的1932年,而是在1950年L明顯搞錯時間

    TJC中最早提出<魔鬼自有論>的,的確不是YM,但他本身發表時,及粉絲推廣時,都暗示是是神讓YM知悉的奧秘

    2005年YM在台北教會高級班的錄音檔,就聲稱是1984年有一次在歐陸靈修會看著窗外,......想著為何有那麼多無法得救的人,.......便開始思考。........1992年第一次發表

    YM的愛徒OWEN的文章,也同樣沒提到<魔鬼自有論>不是YM首創,但是文字的敘述都讓人認為是YM發明的。
Owen的貼文<對聯總與楊傳道事件簡單感想>:
    如楊傳道自己所說,「魔鬼由來」的問題他已思考多時,在2000年向聯總提交研究心得,多位長輩給予肯定,要他再研究。(事實上是上述1984年開始思考, 2001年的「聖經專題研討會」請他說清楚。會後提醒不宜公開講論,與Owen說的剛好相反)。
Owen的貼文<魔鬼自存非異端>:
    魔鬼的由來聖經並沒有明確記載,大部分教派成襲自中古世紀天主教的傳統,說魔鬼是由墮落天使所變成;另一說為本會楊昱民傳道所提出,魔鬼為自存,可參考其魔鬼來源之論文。然此兩說均為推論。
 YM在〈RE:非洲Benin傳道日記2013八月(6):08/22/2013 - 08:10 (回應4) #5:只見杯弓蛇 影,不理事實證據〉說:
    對TJC裡有「唯一」習性的人來說「奧秘」兩字是「我無法明白的,你也別想要明白」。倘若有人敢去揭開「奧秘」一角,「唯一」者必群以「異端」、「聖經沒明說!」(割禮問題使徒所使用的聖經,舊約,可有明說?)、「神沒有要我們知道!」(不再引用林前2.9-10說唯有TJC有聖靈,所以唯有TJC能知神奧秘?)攻擊之。
---暗示他的「魔鬼自存」是「揭開奧秘」。
    如今L說TJC早就「已經在討論天使魔鬼的問題」,戳破了YM以前自我吹捧「揭開奧秘」的氣球。

    TJC第一次出現「魔鬼自有」說法的時間,是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成立後的1950年9月到1951年1月。
    這異端雖然一提出就立刻被TJC多位工人撰文駁斥。但因兩岸分治,包括教會工人在內的多數人並不瞭解這段歷史。知悉此事的郭子嚴長老及楊約翰長老或許基於不必替「魔鬼自存」異端宣傳,也未多提,只是分別在1954及1960年,以教義專著《真道提要問答》與《聖經要道》反駁「魔鬼自存」這種謬論。
    當1999年起YM再次引入這「異端」時,以揭開「奧秘」之姿宣傳這套理論,多數人第一時間自然不會想到「魔鬼自存」這「異端」半世紀前曾在TJC短暫出現。
    即使是YM粉絲,當時也一樣認為這是YM的創見或發明,L如今卻「事後諸葛」、「放馬後炮」批評「不知道為什麼,無知的愚民覺得這是楊昱民傳道發明的主張」,其實只是羞辱到這些一度深信這是YM發現奧秘的粉絲

    YM的「魔鬼自存」雖不是首創,卻是1950年第一次「魔鬼自有」說的「加強版」,除主張魔鬼「自存」外, 更全面否定神的能力,褻瀆主張神「能力就是到此」,魔鬼存在是因神還滅不掉魔鬼,而不是因神有更高的智慧暫時「許可」魔鬼活動。

    到1999年,YM發表的<魔鬼自存論>引起的許多爭議,聯總才會在同年10月發文,預訂2001年3月前召開「聖經專題研討會」,讓他一次說清楚。
    然而2001年的「聖經專題研討會」已提醒此<魔鬼自存論>是未達共識的道理,不宜公開講論,但YM仍是不顧2001年的決議,繼續傳講。2005年台北教會的高級班的錄音檔,就是個例子。

    因YM的「魔鬼自存論」,2001年後仍不斷地在發酵,才會有2007年3月的「真理研究委員會」。會中正式決議,明確表示不贊同「魔鬼自存」論各項觀點,會議的2項定案:
(1)本次與會者對「魔鬼自存」之觀點均未表示贊同,對魔鬼的由來維持傳統信仰的共識(參閱聖經要道)。
(2)關於「魔鬼自存」如有新的看法,可再提真理研究委員會討論,其他場合則不得講論

L的FB還提到:"更糟的是,為了控制人,還封鎖這些資料"。
   暗示教會「隱瞞」TJC歷史上曾出現魔鬼是否「自有」的討論

    2010年七月紙本聖靈月刊,王惠姬老師的文章, 早就引用了第四十一次理監事會提出的十一條討論題目。提到TJC歷史上有人說起魔鬼是自有的這段歷史。
    既然王惠姬老師在紙本聖靈月刊的文章,都提到這段歷史。那麼L說的:"為了控制人,還封鎖這些資料",這句話,明顯是汙衊教會

TJC1950年已經有人提出<魔鬼自有>
    1950年9月15日,<真耶穌教會聖靈報>第四卷1-9期合刊號,姑蘇無吾在〈棄假歸真(續十二)〉一文提出「鬼與神是敵對的,鬼與神的權力相等」、「雖然是自有而卻不是永有的」。
    1950年10月25日,<真耶穌教會聖靈報>第四卷第10期,除了刊登"四十一次理監事會提出的十一條有關教義研究的討論題目"外, 同期也刊出郭子嚴長老的〈怎樣應 付磨難的日子〉一文,駁斥上一期姑蘇無吾所說鬼是「自有」的說法,強調「魔鬼在起初是個有能力的天使,因為不守本位…所以被主鎖鏈拘留」。
    因為<魔鬼自有>這種鬼與神「權力相等」的觀念,其實就是典型「二元論」
    1951年1月的<真耶穌教會聖靈報>第五卷第1、2期,出現更多篇文章,痛批「魔鬼自有」說,說明了此異端在TJC內引起嚴重反彈。

湖南羅群羊發表了《聖經的真理和我的見解》一文,提到包括魔鬼是否自有等十一條問題
    而三、四、(魔鬼自有)、六、七各條,是奧秘的靈道,不是會議的工作。
    如果一意將怪異教訓攙染真理當中,不獨教會受敗壞,自己亦會遭遇虧損的。請將不當提出的,應該自動的撤回吧

湖南向保全也提出了完全相同的意見。以《對十二屆大會討論要題意見》為文說:
    尤其五(魔鬼自有)、六、七、八條,是自魏保羅長老發起傳道以來從未聽見講過的。請總會長老引導全體不要辜負魏保羅長老捨命救人傳真道的苦衷!若是改變教義,另立異端,本會前途,不堪設想!我省是絕對擁護正義的!

    L另外提供的唐紅飆書中的截圖,只是<魔鬼自有>論,被駁斥後,陝西支會的所發出的辯解,並準備在第十二大提出討論。
    在十二大召開之前,魏以撒被大家從“理事長”的位置上趕下了台,成了“副主任”。
    唐紅飆說:從“理事長”變成“副主任”有文字記載可證:魏以撒在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三日出版的《天風》第三零二期上發表的《我的檢討》一文,自署其職務時說是:“前任理事長、副主任委員”。
 
從當時多數工人強烈反對「魔鬼自有」這說法來看,如果這問題在第十二次全體大會討論,必然被大會否決,可惜十二大只開了一天。
     1950年10月25日《真聖報》第四卷第10期以「總會通告(四)共同研究」的名義提出「聖餐一年一次」、「洗腳終赦」、「蒙頭」、等11條教義研究題目,「魔鬼是否自存」因一提出就引起爭議也被列入。
這十一條討論題目有:
1.受洗後聖餐與一年一餐2.臨終洗腳3.千禧年。4.蒙頭5.魔鬼是自有的,還是天使變的?6.分別善惡樹的果子是永遠不叫人吃,還是長大成人的可以吃?7.受洗後是否埋葬三年才能復活8.是否禱告一定要向西?9.執事按立長老是否合乎經訓?執事與長老是否有階級性?10.本會整個組織是否完全實行聖經制度,或仍採用理監製度,或委員制度?11.會章細則與實施辦法有何修改?
    這歷史資料證實,YM先前說十一大通過北派主張與事實不符
YM2015年的貼文<歷史是一部無需辯駁的真理>提到:
  1947年第十一全大會通過有關施洗方式,聖餐,蒙頭,臨終洗腳,向西禱告,禱告要垂手(不像南派雙手握住)。    
YM2015年的貼文<切盼有人教我如何向神開口>提到:
   YM依據史料回答說事實上北派仍持守1947年以前TJC全國會議訂下的教義。所以按歷史時間順序來說,更改道理的是南派
YM2015年的貼文<噢,我的北派兄弟!>提到:
事實上是南派偏離了先前全體 tjc 在大陸開會時,在聖靈帶領下所立定的共同信條和教規

    如果1947年的11大,真通過聖餐一年一次」、「洗腳終赦」、「蒙頭」、「向西禱告」,怎麼會1950年又重提,把這些列為共同研究題目呢?
   
1947年的11大,是1949年國共戰爭兩岸分治前的最後一次大會,
    對魏以撒自創的<十二標準>,要在11大強行通過,《真耶穌教會聖靈報》十一大特刊,是這樣記載的:
    台支(台灣支會)以為大會一經議決必須實行 ,況「六日勞碌至十二根基」未經聖靈報發表,倘以後發現錯誤 ,此責實不敢負,但川、陝、甘、滇四省代表強烈請求。議長於 准許台支對此案保留,日後可以研究後,分案付大會表決。皆得 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全案通過」。
1947年11大的其他各項決議如下:
    1947年第十一全大會有關施洗方式的決議,強調面向下,北派平舉雙手的做法沒有通過。
    1947年第十一全大會有關蒙頭的決議,必須蒙頭並沒有納入教義中,也可以蒙頭,也可以不蒙頭, 最終南方讓步,放入教規中。
    1947年第十一全大會有關洗腳的決議,北派的終赦並沒有通過
    1947年第十一全大會並沒有討論到有關向西禱告的決議,而1932年的八大早已否決向西禱告,而通過面向講台的決議。

     唐紅飆書中記載,傳言一九五一年在北京召開的十二大,只開了一天,而這一天是在大吵之中進行並結束的。
     否則「魔鬼自有」這被正派工人強烈反對的異端,早在半世紀前就被這次大會提早以決議否決了!

    1951年1月《真耶穌教會聖靈報》停刊。1954年出版的,郭子嚴長老的<真道提要問答>,特別在第七章的<魔鬼>,針對陝西支會所提出<魔鬼自有>的七大理由,全面的批判。

  楊約翰長老在他1960年初版的《聖經要道》第四章〈魔鬼〉,開宗明義就強調魔鬼「本來是天使」「因犯罪被逐」「受神限制」該書1967年再版序更強調《聖經要道》一書是「真教會所闡明的基要道理」、「均屬不可或缺之真理」。

    不管誰先提出魔鬼自有,此說從1950年至今,都與TJC的基要道理不同,從1950年就被駁斥至今,1951年的十二大沒有通過,2007年更被明令「魔鬼自存」之觀點在其他場合不得講論
    回顧二千年基督教歷史就知道,「魔鬼自存」這說法一再出現,也一直被教父、信條、大公會議認定是異端。
    不論1950年的姑蘇無吾、陝西支會作者或YM,既不是「發明」也不是「發現」(奧秘),而是被魔鬼利用破壞純正信仰的工具罷了。

    L不只時間搞錯,還指責別人是<愚民>,甚至汙衊教會封鎖資料,又拿根本沒被通過的,陝西支會的說詞來佐證,想呼攏人。
    且L「不願面對事實」,當有人回應,早就有人提到TJC歷史曾出現魔鬼自存說法,且當時就被多方駁斥時,L就刪同靈的回應文,粉飾太平,因他只深信YM的說法。

    YM指控別人不知史,自己又有句名言:歷史是一部無需辯駁的真理。YM又曾標榜唐紅飆的「真耶穌教會歷史史蹟考」是他看過最完整的TJC歷史書。
    但YM知史,也深知歷史無需辯駁,也看過最完整的TJC歷史書。卻扭曲歷史。扭曲南派不遵守1947年的決議,1947年已被否決的決議,卻聲稱是當年通過的真理。

    YM與Y粉又聯手引用尹慶春教授出版的<基督信仰在台灣>,錯誤的統計數,多次發文連續抹黑TJC是十年來唯一負成長的基督教派,負成長22%
    YM明知道TJC不曾有信徒數成長到七萬多人,再下降至五萬多人的紀錄,仍見獵心喜執意引用,YM愛徒Owen更遮掩書中113頁,只出示112頁,營造<唯一>負成長的假象。

    納粹德國時期的國民教育與宣傳部部長保羅·約瑟夫·戈培爾,被稱為「宣傳的天才」,以鐵腕捍衛希特勒政權和維持第三帝國的體制。

    戈培爾的名言有:
1.重複是一種力量,謊言重複一百次就會成為真理。—這就是所謂的「戈培爾效應」。
2.即使一個簡單的謊言,一旦你開始說了,就要說到底
3.宣傳的基本原則就是不斷重複有效論點,謊言要一再傳播並裝扮得令人相信
4.混雜部分真相的謊言,比直接說謊更有效。
5.我們信仰什麼,這無關緊要;重要的是只要我們有信仰。

    今天YM,就是走戈培爾的路線,不停的重複混雜部分的謊言,並讓Y粉不斷的複製並宣傳,確實有效的迷惑部分人。YM也強調信仰,但他的信仰已偏離TJC的基要道理,傳的是與TJC不同的另一位耶穌
保羅就曾諷刺哥林多教會,他們竟然可以容納傳另一個耶穌的人
(林後11:4 )假如有人來另傳一個耶穌,不是我們所傳過的;或者你們另受一個靈,不是你們所受過的;或者另得一個福音,不是你們所得過的;你們容讓他也就罷了(你們倒是可以容忍得下)。
保羅也指責加拉太教會,這麼快就轉而信從被更改過的福音
(加1:7~8)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再次套用YM自己的名言:歷史是一部無需辯駁的真理。若刻意要模糊歷史,必被歷史唾棄。
    今日不僅是福音被更改了,歷史也被更改了,Y粉正仗著他們的高學歷與顯赫的社會背景,不斷重複與複製這些被更改過的福音與歷史,藉著混雜部分真相,企圖使人相信,但終必被揭穿。

(賽 8:10) 任憑你們同謀,終歸無有;任憑你們言定,終不成立;因為神與我們同在
(提後3:8~9) 從前雅尼和佯庇怎樣敵擋摩西,這等人也怎樣敵擋真道。他們的心地壞了在真道上是可廢棄的。然而他們不能再這樣敵擋;因為他們的愚昧必在眾人面前顯露出來,像那二人一樣。



2017年4月6日 星期四

一句經節粉碎「撒但自存」的謊言

Author : James

心得

 1.撒但自存論者說,它不是二元論,也不是一元論,而是一元半論。
一元半論是什麼碗糕?

來自   論撒但的自存

前言
    己、聖經中的「一元半論」:神獨一自存永存,撒但自存但為神所滅
簡言之
    撒但自存論者認為撒但也是自存的,一直和神爭戰至今,神一直無法得勝,所以世界上才有這麼多的罪惡和苦難存在,但是最後神一定會得勝,撒但終為神所滅,所以只有神是永存的。
但這句話是謊言,因為:
詩 102:27惟有你"永不改變";你的年數沒有窮盡。
(來 13:8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
    神永遠不會改變,所以,撒但自存教的神現在如果打不贏撒但,就永遠打不贏了!因此這其實是偽裝的二元論。

2.真正的事實是
耶穌代死之前已賜給門徒勝過撒但的能力
路 10:19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甚麼能害你們。
耶穌復活之後當然更勝過撒但
太 28:18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而且在將來
羅 16:20賜平安的神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
    果然神從頭到尾都勝過撒但,罪惡和苦難的存在是神的容許,不是神的無力制止。
因為
來 13:8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
這麼可憐要被人踐踏的撒但怎可能自存呢?牠是怎樣能和神長期爭戰的呢?
再解釋一下
來 2:14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
    這不是說主耶穌若活著就贏不了撒但,必須死了才能贏。其實活著不能贏,死了當然更不可能。這是主耶穌藉著經歷撒但最厲害的招數之後,從死裡復活,正是再次向撒但宣示祂的能力:撒但,你最厲害的絕招,一點用處都沒有!從此撒旦已經黔驢技窮,只能恐懼戰驚等候被神審判。
(雅2:19:「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得很好;就連鬼魔也信,他們還發抖呢!」(環球聖經譯本)。

3.彼後2:1 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
    人若不承認永不改變,已經得勝(啟5:5),為了愛犧牲自己而買我們的主;反而去相信打不贏撒旦,將來才會改變的撒旦自存教的神,就是自取速速的滅亡。
    想不到真教會竟有信徒以為自己信靠的是尚未得勝,無法兌現"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的神(來 7:25)。
(撒旦自存教的神雖然想救你,可是他打不過撒旦,YM卻還要你全心信靠他,我也看不懂YM的邏輯XD)



2017年4月5日 星期三

五年後到底在省思甚麼?


    YM的愛徒OWEN,近日在P書院,發表了一篇:”五年後,聯總和楊傳道事件之省思”。
    所謂的省思,只是重提YM的剛果光環,及為YM的魔鬼自存論辯護。
    小弟PO文提出質疑,果不其然又被刪文,P書院捍衛YM的虛榮,可真是恪盡職守。

剛果光環
剛果的聖工,根據聖靈月刊2008年5月368期的報導:
    2002年,剛果有一個稱為耶穌基督教會的團體用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絡,急切地想要了解真耶穌教會所傳的全備福音為何。在經過一個多月的電子郵件往返之後,教會派了長執傳道前往與他們的代表會面,並且將真理講授給他們會眾。再與我們的長執傳道充分討論真理之後,耶穌基督教會的三位牧師決定要接受《聖經》所教導正確的洗禮方式。這趟訪談見到神的權能大大地動工,超過260名該教派信徒接受本會重生的洗,歸入基督。今天,在剛果福音仍繼續廣傳著。

2004年8月張峻嘉執事是首度進入剛果開拓的成員之一。

OWEN說:
    2008年 2月,巴黎Soung執事願意給YM一個機會,陪同進入剛果開拓,結果打破林永基毀謗YM之印象,從此執事連線瓦解。

    2008年8月,YM在貝寧時,半夜接到剛果同工的電話簡訊, 向YM報告,剛果同工與張峻嘉執事剛從Nyanzake, Kikuku, Walikale 和Masiza平安的回到Goma。但巡牧途中失去了張峻嘉執事570美金,他們還落入叛軍手裡,被關了24小時,判了死刑。最後主拯救了他們

06/08/2015貼出的〈YM在非洲 – Benin(5)工作日記〉的內容提到:
貝寧事實上十多年來並沒有因而帶給教會或個人可觸摸的屬靈果子

如果巴黎Soung執事被帶去的地方,同樣YM負責的貝寧,還會有好印象嗎?

剛果的發展,張峻嘉執事不邀功,也不會是YM的功勞
    「得人」是主耶穌降生世上的主要工作,而「得人如得魚」的希臘原文的意思是: 我要使你們成為得人的漁夫。
    其中"使"是未來 主動 直說語氣 第一人稱 單數。 所以得人神主動造成的,不是人(信徒)的努力產生的,指派的人只是聽從主耶穌指示,前去收割的工人。
    如果是靠人的功勞,為何主耶穌要叫門徒, 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
    他們聽從主耶穌的吩咐,到處去傳福音,卻不能夠得人,難道是他們沒有順服聖靈?是他們不夠努力?

「得人」的榮耀要歸給聖靈的帶領,聖靈要他們往哪裡去得人,或他們禁止往哪裡去,他們都要順服。
(徒16:6)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細亞講道,他們就經過弗呂家、加拉太一帶地方。
(徒16:7)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

早知福音如行異能在推羅、西頓與所多瑪,他們必相信,悔改存活,但神卻沒在那裡這樣行
(太11:21)「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

(太11:23)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將來必墜落陰間;因為在你那裡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它還可以存到今日。

福音工作的興旺,完全決定於神,人算甚麼?只不過是神的工人
(林前3:5~6) 亞波羅算甚麼?保羅算甚麼?無非是執事,照主所賜給他們各人的,引導你們相信。 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 神叫他生長

    因此剛果的發展是聖靈動工的成果,反之貝寧地區,神的靈尚未大大工作。不好一看到聖靈動工,就把榮耀攬在身上,如無結果就把責任推卸一乾二淨。
    目前TJC在非洲,有12個國家建有教會。一提到剛果就把榮耀歸給YM,本會其他開拓區,沒有這樣情況。並不會一提到某一區就高舉某工人的名,而是將頌讚歸於主耶穌。
    其他開拓區,沒有工人像YM一樣,一天到晚在網路PO傳道日記,也沒有人在傳揚聖職人員的名聲。聖職人員在福音上得眾教會的稱讚,在許多事上被考驗出是熱心主工,便是榮耀主耶穌。

保羅稱讚教會打發的工人,甚至沒提到他們的名字,盡本分在這些事上,便是榮耀主耶穌
(林後8:18 )我們還打發一位兄弟和他同去,這人在福音上得了眾教會的稱讚。
(林後8:22 )我們又打發一位兄弟同去;這人的熱心,我們在許多事上屢次試驗過。現在他因為深信你們,就更加熱心了。
(林後8:23) 論到提多,他是我的同伴,一同為你們勞碌的。論到那兩位兄弟,他們是眾教會的使者,是基督的榮耀

    而許多前往世界各地傳福音,做主工的教會工人,正像這兩位弟兄一樣,默默完成聖工,而許多人尚且不知道他們是誰,因此他們是基督的榮耀。 而不是(太 6:2) 所記載的在人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裡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

    五年過去了,是該省思了,不要再繼續歸功給YM,也不要一直重複拿來說嘴。以免竊取神的榮耀。

有關「魔鬼自存論」事件
OWEN在2012年發表的<魔鬼自存非異端>中說:
    教會當年要求楊傳道去研究魔鬼的來源,顯示出了當年帶領教會人屬靈的遠見與智慧,今人卻因為自己的不知,而論斷楊傳道靈有問題。

    OWEN現在自己終於說出實話, 承認了早在聯總被迫要YM把自己想法寫出來前的1984年,YM早就有「魔鬼自存」的觀念

OWEN文章寫到:
1999真理研究會# 回應聯總要求研究題目「魔鬼的來源」。YM正式提出「魔鬼自存論」,獲良好反應。會議決議:再研究

    根據小弟的求證,聯總討論「魔鬼自存」有兩次,1999年根本沒有開真理研究會。只是發文將在2001年開「聖經專題研討會」。
    實際上Happy兄就曾在P書院回應過OWEN,OWEN不知是故意不提或是忘記了,而且連時間都搞錯了。
    Happy兄當時的回應:
    按照YM自述,他從1984年就開始思考「撒但(惡)只能是自存」,等到1999年「魔鬼自存」論逐漸引發爭議,聯總遂在同年10月發文,預訂2001年3月前召開「聖經專題研討會」。採取「研討會」這種軟性溝通的方式,其實也是顧及YM顏面,希望能有緩頰空間。
    2001年的「聖經專題研討會」已提醒未達共識的道理不宜公開講論,但此一規範顯然未被遵守,並持續造成教會困擾。
    2007年3月的「真理研究委員會」不得不開會討論並正式作成決議,明確表示不贊同「魔鬼自存」各項觀點,同時要求其他場合不得講論
    由此處理過程,可以看到教會其實是經過長時間的溝通、包容、忍耐,直到2007年才被迫劃出更明確的界線。

    其實就是因為YM講論魔鬼自存引起爭議,才會有2001年這場會議,且會議結束之前,已提醒未達共識的道理不宜在公開場合講論」。OWEN所謂的反映良好,其實只是一廂情願的說法。
    至於真理研究委員會成員本身,就可以針對需要討論的議題提案,毋須冒名。冒名的說法,只是企圖阻止教會對「魔鬼自存」正式作成決定。

錫安山-真理維護網站,就表示:
    撒但自存說被介紹的時候(指的是2001年的「聖經專題研討會」), 討論會的與會者僅僅把它當作單純的研究;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 聖職人員和信徒才意識到這個假說的謬誤以及它的含意都直接挑戰著教會的信仰。

    顯然,YM在2007年3月開「真理研究委員會」前就知道,多數人並不認同,對於結果YM心裡已經有數,所以害怕這案子在真理研究委員會正式討論。這也反證所謂2001年聖經研討會「獲良好反應」,真是自欺欺人。

    2007年3月則召開聯總第九屆第二次真理研究委員會,委員會的結論並送交接下來的世界各國代表大會做成決議認同案:
(1)本次與會者對「魔鬼自存」之觀點均未表示贊同,對魔鬼的由來維持傳統信仰的共識(參閱聖經要道)。
(2)關於「魔鬼自存」如有新的看法,可再提真理研究委員會討論,其他場合則不得講論。

    楊約翰長老在他1960年初版的《聖經要道》第四章〈魔鬼〉,開宗明義就強調魔鬼「本來是天使」,該書1967年再版序更強調《聖經要道》一書是「真教會所闡明的基要道理」、「均屬不可或缺之真理」。
    因此「魔鬼自存」之觀點,是違背真教會所闡明的基要道理及不可或缺之真理。

OWEN說:像是謝順道長老、陳恆道長老等。請問他們說過「魔鬼自存」是異端嗎?

其實謝長老說得很清楚,只是有人裝迷糊
    謝順道長老在〈無肉體之天使,怎麼會起驕傲而犯罪呢?外二問〉(聖靈月刊375期2008年12月)一文說:
「怎麼可以武斷,魔鬼是自有的呢?為甚麼不做神的聖言忠實的見證人,反而甘願做魔鬼的辯護人呢」,
謝長老直言這是替魔鬼辯護的道理,謝長老認為是不是異端,就請讀者自行判斷吧

魔鬼自存論到底是不是異端?聖經中異端的定義又是甚麼?

聖經中,異端的希臘原文意思是指分裂的教條與分派
(加 5:20) 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
(彼後 2:1) 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
異教的希臘原文意思是不同的教導及分歧的教義
(弗 4:14) 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地滅亡。
(提前 1:3) 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
(提前 6:3 )若有人傳異教,不服從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與那合乎敬虔的道理。

魔鬼自存觀念不是YM首創,也不是現今才被否決
    1950年9月15日出刊的《真聖報》第四卷第1-9卷合刊號,署名「姑蘇無吾」的作者在〈棄假歸真(續十二)〉一文就首度提出鬼「是自有」。他說「鬼與神是敵對的,鬼與神的權力相等,而鬼是不服約束的,牠是惡者的代表,雖然是自有而卻不是永有的,將來要受審判,放入硫磺火湖裡去受永刑,這是鬼的結局」。
    本會早期重要工人郭子嚴長老也在第一時間看出「魔鬼自有說」是「異 端」,立刻在「下一期」,也就是1950年10月25日出刊的《真聖報》第四卷第10期,以〈怎樣應付「磨難的日子」〉一文駁斥無吾「魔鬼自有說」的謬論
    1951年1月出刊的《真聖報》第五卷第1、2期更出現多篇文章痛批「魔鬼自有」說,說明了此異端在TJC內引起嚴重反彈。(資料來源:香草山網站)

    既然2007年聯總第九屆第二次真理研究委員會,對「魔鬼自存」之觀點均未表示贊同,對魔鬼的由來以《聖經要道》為準,維持傳統信仰的共識。明令「魔鬼自存」之觀點在其他場合不得講論。
    因此「魔鬼自存」之觀點,是違背真教會所闡明的基要道理及不可或缺之真理

    請問「魔鬼自存」難道不是與TJC一直以來的教導、教條、教義不同嗎? 難道不能根據聖經對「異端及異教」的定義, 亦即分裂的教條,不同的教導及分歧的教義,稱「魔鬼自存」為異端與異教嗎?



2017年4月4日 星期二

聖餐用葡萄酒還是葡萄汁?



    YM的<逾越節到了>一文,將聖餐的無酵餅與猶太人的逾越節晚餐混為一談,並譏諷TJC的聖餐是含酵的。
YM的說法:
    按這猶太人的正統規格來看,則 tjc 南北兩派的無酵餅事實上都是含酵的!因為按規定麵粉從撒種到磨成麵粉必須沒有被「外邦人」碰過
    麵粉一碰到水超過18分鐘就發酵!而且餅的大小差不多兩個手掌大,同在一桌的人是不可能共同只吃一個餅。謝飯後,桌上所有的無酵餅都是逾越節的晚餐餅
    猶太教並不將酒當做有酵物(否則年年除酵,必須丟棄正在釀的酒,以色列國哪來陳年好酒?),猶太教在逾越節晚餐喝的,無可爭議的,是葡萄酒!

YM所說的部分內容,確實是有依據的
    「酵母」的希伯來文是chametz,但在逾越節期被禁用的所有東西都稱作 chametz。
    拉比賢哲在界定逾越節期禁用的食物時,順道為「酵母」下定義。他們認為以下五種穀物屬於酵母的範疇,因為它們能被拿來製造有酵麵包。這五種穀物分別是:小麥、大麥、黑麥、裸麥和燕麥。
    此外,米與豆科植物中的碗豆、豆萊、玉蜀泰、甜玉米、扁豆、粟于和芥菜也被列在禁止之列,因為它們在烹煮的過程中會膨脹。
    在逾越節時禁用的食物包括有酵的麵包、糕餅、餅乾、薄餅、麥片、混合穀物的咖啡,以及用上述五類穀物裡的任一種所製成的東西,包括啤酒與蒸餾製造的酒類。唯一的例外是無酵餅,因為它雖是以小麥製成,但整個製造過程受到拉比們的監督,以此確保麥粉只與水分接觸一定的時間,進而排除發酵的可能性(與水接觸是讓麥子發酵的方法)。
(資料來源:以斯拉百科網)

    也就是現今猶太人無酵餅的製作,如同YM說的實際的製作程序不能超過18分鐘,因麵粉一碰到水超過18分鐘就發酵, 或是基督教今日報說的放在煎盤上用小火烤,不可超過18分鐘。

但這些都是後來猶太拉比發展出來的做法。
    根據猶太雜誌的Tabletmag.com報導,聖經中沒有明確規定「酵」的範圍, 而在猶太教的<塔木德>的 Pesachim 35a條例才列出五種穀類為「酵」的範圍。
    In Pesachim 35a, a mishnah lists the five species of grain with which matzo can be made: wheat, barley, spelt, rye, and oats. This list is not mentioned in the Bible.

塔木德(Talmud),是猶太教中認為地位僅次於<塔納赫>的宗教文獻。源於公元前2世紀至公元5世紀間,記錄了猶太教的律法、條例和傳統。其內容分三部分,分別是密西拿(Mishnah)——口傳律法、革馬拉(Gemara)——口傳律法註釋、米德拉什(Midrash)。(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但根據MY JEWISH LEARNING 網站的記載,製作程序不能超過18分鐘,在塔木德沒有明確記載,也就是製作程序是在塔木德出版後,6世紀後的拉比發展出來的。

反倒是猶太人的<賣酵>,塔木德就有規定。
YM說:猶太教並不將酒當做有酵物(否則年年除酵,必須丟棄正在釀的酒,以色列國哪來陳年好酒?),猶太教在逾越節晚餐喝的,無可爭議的,是葡萄酒!

    猶太拉比的便宜行事,除了發展出,聖經沒有界定的,五穀為「酵」的範圍。也為因應YM所說的浪費食物情況,又可規避律法除酵的規定,便衍生出<賣酵>的方式

    猶太人通常在逾越節開始的前一晚會舉行「尋酵」(bedikat chametz)的儀式, 翌日黃昏是逾越節開始的時刻。在該日清晨,前一晚發現的酵會被焚毀。這個儀式稱作「焚酵」(bi’ur chametz)。
  根據Adin Even-Israel Steinsaltz著的<塔木德精要>,內文提到: 
    根據猶太古老傳統,如果酵母的主人不是猶太人,即使它放在猶太人家裡,猶太屋主也不必清掉, 但所有權必須仔細確認。
    儘管除酵的規定相當嚴格,塔木德還是留下操作空間: 只要能滿足法律程序,會計規範及逾越節律法,猶太人可以將酵母賣給非猶太人,讓後者在逾越節期間成為酵母的所有權人

以斯拉百科網也有類似的說法:
    拉比賢哲們認為,丟棄所有的含酵物質(包括尚未開封的瓶裝及罐裝含酵食品 -- 它們即使在逾越節時被收起來,仍舊還是含酵物質)將造成太大的財務損失,於是制定了一項特別的律法,允許猶太人在逾越節期間對特定的含酵食品加以「保留」而不「擁有」。這個律法機制被稱為「賣酵」(mechirat chametz)
    猶太人不需要擔心在逾越節期間擁有含酵物質,因為根據拉比所簽的契約,買酵的非猶太人已經成為這些含酵物質的合法所有者。在逾越節的尾聲,這項交易自動作廢,賣出去之含酵物質的所有權也隨即轉移回原先的所有者


YM說:按這猶太人的正統規格來看,則 tjc 南北兩派的無酵餅事實上都是含酵的!因為按規定麵粉從撒種到磨成麵粉必須沒有被「外邦人」碰過。

    "沒有被「外邦人」碰過"的說法,仍然是後來拉比發展出來的。舊約時代並沒有這樣規
    以色列人是正月十五日逾越節的次日,從蘭塞起行出埃及,因要吃七日無酵餅,所以還背著生麵出來。
(出12:34) 百姓就拿著沒有酵的生麵,把摶麵盆包在衣服中,扛在肩頭上。

    以色列人從埃及帶出的生麵,是埃及人撒種種的,因以色列人的工作是建比東與蘭塞兩座積貨城(出1:11),不從事種植工作。後來法老下令不給以色列人製磚的草,但仍要他們如期交貨,他們只好在全國到處撿碎稭(出5:12), 可見當時的以色列民不從事種植的工作。所以生麵來源是出於外邦人之手

約書亞在耶利哥平原,吃的無酵餅的原料也是外邦人出產的。
(書5:11)逾越節的次日,他們就吃了那地的出產,正當那日吃無酵餅,和烘的穀。

埃及的酒
    雖然直到18世紀,法國科學家巴斯德,才證實酒精發酵是由酵母菌引起的,丹麥人漢森開發出,以純種酵母菌發酵啤酒的技術。
    但是埃及人早在西元3000年前,就發明了啤酒, 他們將發芽的大麥做成麵包,再將麵包磨碎放在缸裡,讓空氣中的酵母菌進入缸中發酵,製成始啤酒。到了埃及第二王朝(西元前2890~2626),啤酒已成一般百姓的普遍飲品。

    那時埃及也有釀葡萄酒的技術,但葡萄酒從葡萄的種植,壓醡到製酒,都由貴族管理。每年的葡萄酒產酒量,裝填罐數, 貴族的分配數量都有專人紀錄與管理。葡萄酒都供於王室貴族飲用及神廟獻祭。

因此葡萄酒不屬於埃及普通百姓,更不可能賣給奴隸階級的以色列百姓。

第一次的逾越節晚餐,只規定吃羊羔的肉;用火烤,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出12:8)。沒有提到酒。

    他們在曠野四十年,每年也都要紀念逾越節,更不可能有酒,因嗎哪必須每天去撿, 不許留到早晨,有人偷留隔天就生蟲變臭了(出16:19~20),不可能用嗎哪釀酒。
因此猶太現代逾越節晚餐,要喝四杯酒,也都是後來的發展

    YM說:餅的大小差不多兩個手掌大,同在一桌的人是不可能共同只吃一個餅。謝飯後,桌上所有的無酵餅都是逾越節的晚餐餅

但聖餐禮的餅只有一個共領一個
(太26:26)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
(林前10:16~17)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猶太人的逾越節晚餐,並不是紀念主耶穌被釘,而是紀念神擊殺埃及的長子,而越過了以色列人。因此YM拿猶太教後來對逾越節的晚餐規定,來驗證聖餐禮,豈不可笑。

在新約聖經中經常出現的「酒」的希臘文都是用 「oinos」。
(太9:17),(太27:34),(可2:22),(可15:23),(路1:15),(路5:37&38),(約2:3)........至(啟18:13)中,提到酒都用「oinos」
(太9:17)也沒有人把新酒「oinos」裝在舊皮袋裡;若是這樣,皮袋就裂開,「oinos」漏出來,連皮袋也壞了。惟獨把新酒「oinos」裝在新皮袋裡,兩樣就都保全了。」

聖餐禮經節所用的「汁」,希臘原文是「gennema」
(太 26:29) 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
(可 14:25) 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再喝這葡萄,直到我在神的國裡喝新的那日子。」
(路 22:18) 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等神的國來到。」
這三節和合本的「汁」,希臘原文是「gennema」果實

(林後9:10) 那賜種給撒種的,賜糧給人吃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種子,又增添你們仁義的果子
此節的果子也是 「gennema」

葡萄汁 原文 ampelos ho gennema 意思是葡萄的果實。並不是葡萄酒

    為何主耶穌及三位作者不用常見的 「oinos」,來稱呼所喝的杯 而用「gennema」。顯然那不是酒

葡萄汁保存法
    有些人認為,逾越節時期落在西曆3~4月間,那時不是以色列葡萄產季,不會有新鮮的葡萄汁,而舊的葡萄汁也早就發酵成酒了。

1986年美國Andrews大學,Lael Othniel Caesar的論文“The Meaning of Yayin in the Old Testament”中提到那時的葡萄汁的保存法。

將新鮮葡萄汁放入壺內,用樹脂密封,沉入冷水池內, 甜度可保持一整年。
    Daub it over and cover it carefully with pitch , that thus no water may be able to get in .Then sink the whole flagon in a pool of cold,fresh water so that no part of it is above the surface .Then after forty days take it out of the water.The must will then keep sweet for as much as a year .

葡萄乾在猶太人來說也是常見的食物
(民 6:3) 他就要遠離清酒濃酒,也不可喝甚麼清酒濃酒做的醋;不可喝甚麼葡萄汁,也不可吃鮮葡萄和乾葡萄
(代上 12:40) 靠近他們的人以及以薩迦、西布倫、拿弗他利人將許多麵餅、無花果餅、乾葡萄、酒、油,用驢、駱駝、騾子、牛馱來,又帶了許多的牛和羊來,因為以色列人甚是歡樂。
(歌 2:5) 求你們給我葡萄乾增補我力,給我蘋果暢快我心,因我思愛成病。

    因此主耶穌設聖餐時, 所喝的也有可能是「舊的」「gennema」,葡萄乾所煮的,對比將來要喝「新的」「gennema」葡萄壓醡的,都不會是酒「oinos」
(太 26:29) 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gennema」,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kainos那日子。」

與(太9:17)中的新酒neos oinos」明顯不同字
(太9:17)也沒有人把新酒「oinos」裝在舊皮袋裡;若是這樣,皮袋就裂開,「oinos」漏出來,連皮袋也壞了。惟獨把新酒neos oinos」裝在新kainos皮袋裡,兩樣就都保全了。」


另一種飲料-葡萄糖漿
    1817年William Patton著《Bible Wines-Laws of Fermentationand and the Wines of the Ancients》,書中提到:
    葡萄果汁濃縮煮成糖漿,再將濃縮的糖漿儲存在陰涼的處,就不會發酵。只用水沖淡,就可產生無酒精的“甜葡萄汁”

    科學家探索古羅馬的飲食習慣,發現他們除了將葡萄製酒外,還製成濃縮葡萄汁,或稱作葡萄糖漿,因他們將葡萄汁與大量的糖一起熬煮,讓葡萄汁可保存較久

Grace Community Church的網站就提到類似的葡萄汁飲料
    yayin 的根字是什么?就是冒泡或沸腾。这就显示当时的人普遍地把从葡萄取出来的东西烧开,导致液体的蒸发,失去了发酵的功能后,他们便得了一种能储存的浆糊,然后把它存放在瓶子里。
    那类似葡萄果冻的浓糖浆,他们时常拿来像果酱那样配面包吃。根据罗马历史学家派莱米 (Plyme),当他们要喝饮料时,他们就把浓糖浆挤压出来,并用高达20 倍的水与它掺合。因它是浓浆,所以必须重新把水加进去使它蒸发,岂不是吗?所以,他们所喝的是一种没有发酵且完全不使人醉酒的饮料。

復臨安息日會的網站也同樣提到葡萄糖漿
    耶穌所吃逾越節的餅,是未發過酵的,那葡萄汁也未經發酵(注7)這是認為聖經時代的人不可能在以色列溫暖氣候中,從秋季的收成至春天的逾越節這樣長時期保存葡萄汁,故而認為猶太人慶祝逾越節,當然是用發過酵的葡萄汁。但這種認定是不合理的。在古時,果汁常用各種方法以不發酵的方式長期保存。方法之一是將果汁濃縮煮成糖漿,將這濃縮的糖漿儲存在陰涼的處所,就不會發酵。只用水沖淡,就可產生無酒精的“甜葡萄汁”見William Patton著《Bible Wines-Laws of Fermentation》24-41頁。亦見1955年4月號《Ministry》34頁載C. A.Christoforides撰“More on Unfermented Wine”; Lael O. Caesar著“The Meaning of Yayin in the Old Testament”(美安得烈大學未出版之碩士論文)74-77面;懷愛倫著《歷代願望》664頁;逾越節的葡萄汁也可用葡萄乾製成(F. C. Gilbert著《Practical Lessons from the Experience of Isreal for the Church of To-day》240,241頁)

    因此不管是葡萄乾煮的水,或葡萄汁糖漿稀釋的飲料,都有可能是主耶穌當日使用的,因為主耶穌及三位作者都不用常見的 「oinos」,來稱呼所喝的飲料, 而用「gennema」。顯然那不是酒。

祭司進會幕是不可喝酒的,是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利10:8~9) 耶和華曉諭亞倫說:「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當今人人都是祭司,進入神的殿怎可喝酒呢?

    剛剛提過在摩西時代,並沒有規定五種穀物的麵酵,才是「酵」,而是一切有酵(chametz)的物
(出 12:19) 在你們各家中,七日之內不可有酵;因為凡吃有酵之物的,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的,必從以色列的會中剪除。
(出 13:7 )這七日之久,要吃無酵餅;在你四境之內不可見有酵的餅,也不可見發酵的物

獻素祭也都不可有酵,天然發酵的蜜也不可以。所以不只是麵酵。
(利2:11 )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有酵;因為你們不可燒一點酵、一點蜜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

況且「酵」意喻惡毒、邪惡
(林前 5:8) 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

因此聖餐怎能用發酵的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