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7日 星期四

耶穌就是獨一真神


    四世紀時,俄利根的門徒亞流,提出耶穌本質上與父不同,耶穌是受造的,祂只是次一等的神。
    亞他那修主張,耶穌與天父同本體、同等,同永在,不是被造的。
    這兩派論述造成當時教會的分裂。羅馬君士坦丁大帝,為了鞏固政教合一的政權,因而在公元325年,召開尼西亞會議取得共識。

    會議中,該撒利亞的監督優西比烏,提出耶穌與父本質相同的說法,議決大多支持亞他那修的主張。會後拒絕簽屬<尼西亞信經>的兩位主教與亞流被逐。

    後來君士坦丁大帝的信仰轉變,改而支持亞流主義。公元337年君士坦丁大帝死後,帝國分裂三王鼎立,統治帝國東部的君士坦提烏斯二世,最後擊敗君士坦丁二世及馬格嫩提烏斯,統一王國。君士坦提烏斯二世也是支持亞流派。

    公元341年,亞流派的烏爾非拉被任命為歌德主教,開始向歌德人傳教,亞流派便在日耳曼展開。

    東羅馬皇帝狄奧多西一世,支持<尼西亞信經>,西元380年召開第二次大公會議,東西羅馬皇帝共同頒布<帖撒羅尼迦敕令>,宣布三位一體的基督教才是正統,並訂為羅馬帝國國教。那時亞流派只剩在日耳曼人區域尚存。

    公元587年,西哥德國王里卡雷多帶領貴族與亞流派神職人員,改信天主教後,亞流派就此淡出歷史。

    近代的亞流派起源於美國匹茲堡。查理士羅素因與「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納爾遜巴伯,在贖罪的教訓產生爭執,因此離開自組查經班。

    查理士羅素1881年成立「錫安守望台傳單協會」,1884年「錫安守望台雜誌社」正式註冊,1909年改名「人民講台會」。 1916年羅素死後,由該會法律顧問的拉塞福接掌,1931年正式改名為「耶和華見證人」。

    「耶和華見證人」之所以被歸類為現代亞流派,因為他們與亞流派同樣,認為耶穌只是個次神, 「耶和華見證人」更是認定,耶穌是首先被造的米迦勒,後來成了肉身,死而復活後,變成不朽的靈,重新成為米迦勒。

    近日YM粉絲Johnleow,比亞流派更亞流派,甚至認為耶穌只是個普通人。
    他自述前後花了五年時間研究約翰福音書,八個月時時間書寫,兩個月的時間校正英文語法。最後出了一本厚厚的書,否認耶穌是真神。

Johnleow在P書院推銷他的著作,先貼一文"我的書:使徒約翰眼中的耶穌",文中提到:
    在使徒約翰眼中,主耶穌基督是由一位婦人懷孕所生的人子。“全能的神”和“神的道並沒有投胎,進入處女瑪利亞的母腹被生出來,成為了人。

之後Johnleow再度發文,"主耶穌基督兩句話粉碎了[三位一體論]",文中他又再度提出:
    進一步的說,其實,主耶穌基督稱『真神』為『父』,也稱真神為『神』,邏輯上來說,這句話已經說明耶穌並非真神。我不曉得是什麼原因,人會否決這簡單的邏輯。
    遵循這個簡單的方法,約翰福音書告訴我,耶穌不是『神』的化身,『神』也沒有跑進馬利亞的肚腹裡面被生出來。耶穌也不是『神的道』的化身,『神的道』也沒有進入馬利亞的肚腹被生出來。主耶穌基督不過是好像你和我一樣,是從婦人的肚子裡被生出來的人而已。


    Johnleow過後又發文”耶穌大聲呼籲,叫我們信神,不是信他?”,再度否定耶穌是真神,並繼續推銷他的書。

    小弟沒有看過Johnleow的書,但從他三篇文章,看出他只從約翰福音中,找出幾節章節,應證已先設定好的邏輯,用以推測主耶穌要人信祂,就可以得永生的話中意思。藉此認定使徒約翰是要告訴我們,耶穌不是真神,不是神本體的真像,主耶穌只是個普通人。


    如果仔細閱讀約翰的著作,及其他使徒的書信,便可以了解使徒們都認定,主耶穌就是那位獨一真神。並非Johnleow所說,使徒約翰眼中的耶穌不是真神。


   
 Johnleow 所說的“全能的神”和“神的道”並沒有投胎,進入處女瑪利亞的母腹被生出來,成為了人。
    此論述如果為真,那麼以賽亞書中,稱為「全能的神、永在的父」的嬰孩,不是指主耶穌嗎?難道使徒約翰眼中,耶和華必定成就的事,落空了嗎?
(賽 9:6)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賽 9:7) 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所以Johnleow的意思,是否是借使徒約翰的名義,指控以賽亞與馬太及保羅在說謊?
(賽 7:14 )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
(太1:22~23 )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 神與我們同在」。)
(加4:4) 及至時候滿足, 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1922年牛津大學的Charles Fox Burney指出:約翰福音原稿是用亞蘭文寫的,從約翰福音的用詞,顯示出它是從亞蘭文翻譯成希臘文的。1967年蘇格蘭聖安德烈大學的Matthew Black提出類似的看法。

那到底約翰怎樣形容耶穌呢?
約翰福音一章一節,約翰說:道(亞蘭文:Memra)就是神。
約翰福音一章14節,約翰說:道(Memra)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猶太教法典辭典>中,就明白指出Memra是對耶和華的一種尊敬的間接稱呼

    因此使徒約翰的眼中,主耶穌就是Memra,也就是耶和華。除了約翰福音,使徒約翰的其他著作,約翰一書及啟示錄,都在在顯示約翰對神的認知是如此。

與約翰福音同時期寫的約翰一書中,使徒約翰再度強調,宣告承認耶穌是Memra成了肉身來到世間的靈,才是出於神的靈
(約一4:2 )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 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 神的靈來。

與約翰一樣,使徒保羅的眼中的耶穌,就是神成了血肉之軀,顯明使之可見。耶穌就是神的實質形象。希伯來書作者也受同樣啟示。
(提前3:16) 大哉,敬虔的奧祕,無人不以為然!就是 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
(林後4:4) 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 神的像。
(西1:15) 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 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
(來1:3) 他是 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 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

使徒約翰眼中,耶穌就是獨一神,而不是Johnleow所說的普通人

約翰在寫約翰福音及一,二 ,三書前,已寫下啟示錄,啟示錄中約翰早已表明耶穌就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 神。因此約翰福音中仍看得出耶穌就是天父
(約10:30)我與父原(eimi)為一。
這節eimi的希臘原文:是,在,發生
整節的原意為:我與天父是一位的


因此猶太人已聽出,耶穌自稱是天父,才要用石頭打祂
(約10:33)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 神。」

使徒約翰在約翰福音中,用 「神」(theos ),來形容耶穌,
(約1:18) 從來沒有人看見 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此節希臘原文的 「神」用(theos 直接受格 )這個字,「獨生子」 用(monogenes theos 主格 ),意思是獨一神

整句的意思是:從來沒有人見過 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一的神,顯明那位。

希伯來書作者,同樣用神來稱呼耶穌
(來1:8) 論到卻說: 神(theos 呼格 )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的國權是正直的。

保羅更是明確的表示,基督就是那永遠可稱頌的 神
(羅9:5) 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 神(theos 主格)。阿們!


(提多2:13) 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 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
提多書這裡希臘原文,神和耶穌只有一個定冠詞,所以指神和耶穌是同一位
新譯本:等候那有福的盼望,就是我們偉大的 神,救主耶穌基督榮耀的顯現。


天父耶和華稱自己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
(賽 41:4) 誰行做成就這事,從起初宣召歷代呢?就是我─耶和華!我是首先的,也與末後的同在。
(賽 44:6) 耶和華─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贖主─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除我以外再沒有真神
(賽 48:12) 雅各─我所選召的以色列啊,當聽我言:我是耶和華,我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

聖靈感動使徒約翰寫啟示錄,為耶穌基督見證(啟1:9~10),證明主耶穌就是那位,昔在、今在、以後永在, 死過又活了,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 耶和華
(啟 1:8) 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
(啟 1:17~18) 我一看見,就仆倒在他腳前,像死了一樣。他用右手按著我,說:「不要懼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
(啟2:8) 「你要寫信給士每拿教會的使者,說:『那首先的、末後的、死過又活的,說:
(啟 21:6) 他又對我說:「都成了!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初,我是終。我要將生命泉的水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喝。
(啟 22:13)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

而啟示錄的最後一章顯示,從一開始感動使徒約翰,與他對話到末後,死了又活的主神,就是耶穌基督
(啟22:16) 「我─耶穌差遣我的使者為眾教會將這些事向你們證明。我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我是明亮的晨星。」

約翰特別強調,將來有邪靈不認耶穌是道(Memra)成肉身而來,要我們仔細分辨,這些敵基督的靈
(約一4:1~3) 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 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 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 神的靈來。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 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







2017年7月17日 星期一

守安息日是守 神的誡命


    有人認為受摩西律法約束的人,才需要守安息日。耶穌基督捨生為我們釘在十架後,就已經從律法中解脫了,不用再守十誡。

他們所引用的是歌羅西書2章14節
(西 2:14) 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
    保羅在這裡使用的所謂「字據」 (cheirographon),原文意思是「借據」或「紀錄」。就是借款者所寫下的欠條
    既然是欠債者寫給債主的「紀錄」, 就不會是律法條規的「字句」。但保羅又說這是與律例有關的「欠條」。所以意思就是違反律法的犯罪紀錄。

所以(西 2:14) 的意思是:
    塗銷了,控告我們敵對我們的,所寫下跟律例相關的字據,並從中撤走這字據,釘在十字架上。
    保羅所要表達的意思,並不是將律法釘在十字架上,而是把信主之人,犯罪的案底抹除,並釘在十字架上。
    就像人犯罪,是欠了 神的債,主耶穌來把這債塗抹了
(太18:23)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
(太18:27) 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從上文(西 2:12~13),便可看出,保羅是說我們「受洗」,並與主耶穌同埋葬,祂就赦免我們的一切過犯,我們就與他一同復活,並把犯罪紀錄釘在十架上。並不是廢掉律法
(西2:12~13) 你們既受洗與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他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他從死裡復活 神的功用。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 神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真正把律法條規,釘在十架的不是歌羅西書2章14節,而是以弗所書2章15~16節
(弗2:15~16) 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 神和好了。

保羅的意思是:因律法的儀文關係,使猶太人和外邦人間產生隔閡,但因為主耶穌的救恩,讓兩邊人馬合而為一。而使兩下有冤仇的最大因素是律法儀文的「割禮」問題,並不是安息日等誡命。

因為舊約時代,有否行「割禮」,是畫分救恩的界線。往回看上文11節就可清楚了。
(弗2:11~12) 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 神。

因此這兩處經節,都不是指要廢除十條誡命

另有人引用(西2:16~17),說安息日已經廢除
(西2:16~17)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 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這節的意思是: 所以不要讓任何人,在吃喝、節期、月朔、安息日的事上,批評你們,這些不過是將來的事務的影子,然而那些事務的實體卻是基督。

    這裡並沒有廢除安息日的意思。如果解釋成,保羅要大家不需再守安息日。那保羅也提到飲食,是不是保羅也要大家不吃不喝開始禁食?
    這裡所謂的吃喝、節期、月朔、安息日,是指加添在飲食、節期、月朔、安息日的條規。
飲食的條規就是(利11:2~23)中, 倒嚼不分蹄, 無翅無鱗等等不潔淨不可吃的動物。

    希伯來書的作者,明確表示,這些屬肉體附加在,誡命外的各種潔淨禮儀, 一直實行到新的改革為止。並不是指誡命本身。
(來9:10) 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

然而主耶穌說過,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已經暗喻以前不潔淨的外邦人, 神如今已經使他們潔淨了
(徒10:15~16) 第二次有聲音向他說:「 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這樣一連三次,那物隨即收回天上去了。

賴英夫長老的文章”那形體卻是基督”中,解釋這些影子所代表的形體的奧秘:

飲食:
潔淨的乃指受割禮神的選民,不潔淨乃指猶太人以外的外族人;然而新約時代,神的救恩乃要普及世界萬民,…………在飲食上救恩的奧祕,乃指基督的救恩,藉著信而受洗,罪得赦免,使罪人在神面前稱義成聖,都蒙真神悅納,成為天國子民。所以那形體卻是基督,「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節期:
逾越節的羔羊為以色列選民而犧牲流血,乃預表耶穌基督要作代罪羔羊,替世上罪人代死十架,藉著奉主耶穌聖名的洗禮,靠著耶穌的寶血,洗淨信者的罪,使信而受洗的人有得救進天國的盼望。所以逾越節是後事的影兒,那真正的形體乃是基督的救恩。

月朔:
每逢月朔獻上贖罪的燔祭,那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的救恩,誠如經云:「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約壹五6-8)。洗禮時,奉耶穌基督的名,藉聖靈的運行,使洗禮的水成為基督的寶血,下水受浸能洗去人的罪,完成真神的救恩。所以舊約時代月朔獻燔祭贖罪祭是影兒,那形體乃是耶穌代死的救恩。

安息日:
原來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乃要我們紀念神的創造,感念基督耶穌的救恩;在地上遵守安息日,享受基督裡的平安喜樂,並要仰望天國永遠的安息,作智慧人,愛惜光陰,謹慎行事,被聖靈充滿,遵行天父的旨意(參:弗五15-18)。所以守安息日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的救恩。誠如經云:「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凶惡,也必救我進祂的天國。」(提後四18)

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2: 17)。希伯來書的作者,也得到同樣的啟示。
(來10:1)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希伯來書10章,所要表達的意思是:基督是新約的大祭司,作者更進一步的解釋是跟獻祭有關,並沒有提到廢除安息日。

獻祭是大祭司的職責,以西結時代節期、月朔、安息日,王都必須預備祭物。
(結45:17) 王的本分是在節期、月朔、安息日,就是以色列家一切的節期,奉上燔祭、素祭、奠祭。他要預備贖罪祭、素祭、燔祭,和平安祭,為以色列家贖罪。

    因為常獻一樣的祭物,不能永遠贖罪,只能一次被潔淨, 公牛和山羊的血成了不斷提醒有罪的物品。主耶穌是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太2:2),是永遠的大祭司,只有主耶穌為我們一次獻上,我們才能得以成聖永遠完全(來10:14)。無關是否停止守安息日。

他與保羅的理解一樣,主耶穌為我們獻上,罪就不再被紀念
(來10:16~18) 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但強調故意犯罪,就沒有第二次的赦罪了
(來10:26)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主耶穌說律法並沒有被廢除,而是要更完全
(太 5:17~18)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保羅也認為律法沒有廢除, 他也堅守律法
(徒 25:8) 保羅分訴說:「無論猶太人的律法,或是聖殿,或是凱撒,我都沒有干犯。」
(羅 3:31)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提前1:8) 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

我們因信稱義後,律法就不是為我們設立,律法的條文已寫入心版,要從內心守法
(耶 31:33)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林後 3:3 )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
(來 8:10 )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新約時代律法的條規要從內心守,而不是像舊約時代,表面不違法就可以,必須內心清潔,所以不是廢除律法,而是標準更高
(太5:21~22)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無緣無故地)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太5:27~28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太5:31~32)「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太5:38~39)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太5:43~44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主耶穌並沒有毀壞安息日,祂認為安息日不可做俗事,可以做善事。而且祂平時就按規矩守安息日。保羅同樣習以為常的守安息日
(太 12:12 )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
(路 4:16) 耶穌來到拿撒勒,就是他長大的地方。在安息日,照他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
(徒 17:2) 保羅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

還有人拿在耶路撒冷時,聖靈與使徒的共同決議,認為外邦信徒只需按會議所交代的遵守就好,因沒有提到安息日,所以不需守安息日
(徒15:28~29) 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

    這些章節的背景原因,是因為幾個從耶路撒冷來的信徒,到安提阿,傳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的教訓(徒15:1),為此保羅與其爭論,並前往耶路撒冷請使徒與長老仲裁。到了耶路撒冷,有一些以前是猶太教法利賽教派,後來改信耶穌的人,也認同要給外邦信徒行割禮(徒15:4)。
會議中彼得認為,外邦信徒也跟他們一樣都有聖靈(徒15:8),外邦信徒因此也能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不是靠行割禮(徒15:11) 。
    後來聖靈與使徒的共同定意,外邦使徒只要遠離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就可以了,不需將律法儀文的重擔加在他們身上(徒15:28) 。
    熱心律法的信徒,與使徒們最大的差異是行割禮。在獨一真神,雕刻偶像及守安息日等誡命上,並無不同。
    聖靈與使徒的共同定意,都超出十條誡命的範圍。 這裡的姦淫希臘原文是淫亂(porneia),是指所有聖經不認同的性行為,如孌童的、親男色,比所謂的姦淫(moicheuo通姦),範圍更廣。
    不可吃血,早在 神與挪亞立約時已經規定(創9:4),摩西律法再次重提(利3:17,申12:16), 勒死的牲畜是與血有連帶關係(申12:23), 這些規定是屬於律法儀文的內容,不是誡命。而吃祭偶像的物最早主要是巴蘭的教導(啟2:14),保羅說這是與鬼相交(林前10:20),獻祭給鬼魔,律法也明文禁止(利17:7)。
    所以外邦信徒需守律法儀文的部分,只要守這幾件事,其他的律法儀文,特別是<割禮>,對他們來說都是重擔,不加諸在他們身上。
    並不是指他們就可以信其他的神,可以雕刻偶像,可以不守安息日,可以作假見證,可以不孝順父母等等,行不守誡命的事。

    雅各在(徒15:20)中只強調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從下一節的(徒15:21),就可以看出守安息日是不需特別強調的項目,因他們都已經知道了
(徒15:21) 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

有人堅持新約時代已廢除律法,所以可以不用守安息日,此種說法,顯然是把律法與誡命搞混了,守安息日是守誡命,不是守律法條規
(路 23:56) 她們就回去,預備了香料香膏。她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

在頒布律法之前,神 先吩咐十條誡命,而在十條誡命前,尚未走到西乃山時, 神早已吩咐要守安息日了,卻有人不守誡命,惹神發怒。
(創2:2~3)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 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
(出 16:23) 摩西對他們說:「耶和華這樣說:『明天是聖安息日,是向耶和華守的聖安息日。你們要烤的就烤了,要煮的就煮了,所剩下的都留到早晨。』」
(出16:26~28)六天可以收取,第七天乃是安息日,那一天必沒有了。第七天百姓中有人出去收,甚麼也找不著。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們不肯守我的誡命和律法,要到幾時呢?

律法與誡命不同
所謂誡命是在出埃及記20章的十條誡命,安息日是第四條
(出20:9~11)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申命記第四章也顯示誡命與律法是不同的
申命記第四章13節指的是誡命,14節指的是律法。
(申4:13)他將所吩咐你們當守的約,指示你們,就是十條誡,並將這誡寫在兩塊石版上。
(申4:14)那時耶和華又吩咐我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摩西律法指的是,利未記1章到25章與申命記5章到25章等的條例及命令
例如主耶穌也行割禮,就是按摩西律法的規定
(路2:21) 滿了八天,就給孩子行割禮,與他起名叫耶穌,這就是沒有成胎以前,天使所起的名。
(路2:22) 按摩西律法滿了潔淨的日子,他們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去,要把他獻與主。
(路2:24) 又要照主的律法上所說:或用一對班鳩,或用兩隻雛鴿獻祭。

此規定記載在利未記12章
(利12:3) 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
(利12:6)滿了潔淨的日子,無論是為男孩,是為女孩,他要把一歲的羊羔為燔祭,一隻雛鴿,或是一隻斑鳩為贖罪祭,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

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也提到了律法的條文
(林前9:9)就如摩西的律法記著說:『牛在場上踹榖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難道神所掛念的是牛嗎?

保羅所引用的就是申命記25章
(申25:4)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

如果十條誡命已廢除,保羅就不需吩咐外邦信徒為主的以弗所教會,要守誡命了
(弗 6:2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誡命是神親口頒佈的
(申4:12~13)耶和華從火焰中對你們說話,你們只聽見聲音,卻沒有看見形像。他將所吩咐你們當守的約,指示你們,就是十條誡,並將這誡寫在兩塊石版上。

律法則是,神藉著摩西曉諭以色列人的
(申4:14)那時耶和華又吩咐我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利1: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要從牛群羊群中,獻牲畜為供物。

誡命的石版放在約櫃內
(申 10:2) 你先前摔碎的那版,其上的字我要寫在這版上;你要將這版放在櫃中。

律法寫完後只是放在約櫃旁,表示兩者重要性的差異
(申31:26)將這律法書放在耶和華你們神的約櫃旁,可以在那裡見證以色列人的不是。

有人認為十條誡命,是摩西時代,神才在西乃山第一次吩咐以色列人。再此之前以色列人並沒有來自 神的任何誡命。
如果這種說法正確。在西乃山得知律法之前,即使做錯也沒有罪,因為:
(羅5:31)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 不算罪
(約一3:4)凡犯罪的,就是違背 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但實際上,在西乃山之前。神已對罪提到懲處
如果該隱殺了亞伯那時,沒有律法,殺人應該不是罪,該隱在殺了亞伯之後,神爲何要懲處他?
(創4:11)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
(創4:13) 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

洪水過後,神與挪亞立約,就已經告訴挪亞,殺人是罪,且 神必追討。
(創9:5)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

到了亞伯拉罕時代,聖經清楚記載,那時已有律例,且亞伯拉罕也確實遵守。
(創26:5)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

因此可以看出,神的誡命早就定下,且放在天上的約櫃,也曾對摩西之前的人明示過。
地上的約櫃與石版,只不過是照著天上樣式,依 神指示做成的複製品。
(來8:5) 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神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 樣式。』

誡命寫在石版放在摩西時代的約櫃內。但創世前  神已訂下誡命,存放在天上的約櫃內。
(結28:14) 你是那受膏遮掩約櫃的基路伯,我將你安置在神的聖山上,你在發光如火的寶石中間往來。

不管世間複製的石版與約櫃是否仍舊存在。神啟示約翰末世時的景象,讓他看到約櫃仍舊在天上。表示此約仍然有效。
(申10:2) 你先前摔碎的那版,其上的字我要寫在這版上;你要將這版放在櫃中。
(啓11:19)當時神天上的殿開了,在他殿中現出他的,隨後有閃電,聲音,雷轟,地震,大雹。
(啓15:5)此後,我看見在天上那存法櫃的殿開了。

主耶穌說過要守誡命才能進入永生,要做完全人必須跟從祂。
(太19:17)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太19:21) 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文士來問耶穌,誡命中哪一條最大,主耶穌將誡命的第一到第四條歸納為愛神,將第五條到第十條誡命歸納為愛人
(可12:28~31) 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就問他說:「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
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 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羅 13:9)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事實上,主耶穌說的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雖不在十誡中,但也不在所謂的摩西律法中。
此話最早出現在:
(申4:29) 但你們在那裡必尋求耶和華─你的 神。你盡心盡性尋求他的時候,就必尋見。
    那時摩西正在告誡以色列人要遵守誡命中的第二條,不可雕刻偶像
(申4:23) 你們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們 神與你們所立的約,為自己雕刻偶像,就是耶和華─你 神所禁止你做的偶像;

摩西再次提到這話是在:
(申6:5)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
摩西此話的用意,仍是交代以色列人要遵守誡命、律例、典章
(申6:1~2) 「這是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 神,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

    主耶穌在回答文士時,將摩西時代要遵守誡命、律例、典章,就是做到「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申6:5)。
    簡化成只要守誡命的前四條,就符合了「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太22:37)。
 
    如果不守這四條誡命,「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就只是成為口號而已。

      我們今日不是因行為稱義,是因信稱義(3:24),稱義後卻要,行事為人與蒙召的恩相稱(4:1)
    所以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的愛 神的表現,就是要守誡命的第一到第四條,愛人如己的表現,就是要守誡命的第五到第十條。而且要具體行出來,否則這信心是死的
(林前) 7:19 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
(雅 2:17~18)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有人認為安息日出現在舊約,因新的約已定,所以無效了
(來8:13) 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

但他忽略了,安息日是 神與人定下永遠的約,只要人還在,有效期是永遠
(出31:16) 故此,以色列人要世世代代守安息日永遠的約

受洗歸入基督就是應許的以色列人,都是 神家裡的人,就必須守永遠的約
(羅9:8) 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 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
(弗2:18 ~19)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 神家裡的人了;

主耶穌的兄弟雅各,被保羅教會的三大柱石之一(2:9) 雅各也稱誡命為律法,但他形容這不是普通的摩西律法,雅各稱它是至尊的律法,使人自由的律法
( 2:8) 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1:25) 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

而且將來審判時,就要按使人自由之律法」審判
(2:11~12)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你們既然要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

因遵守誡命便是愛神與愛人如己的表現,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

(約一4:17) 這樣,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歸入基督的門徒就要守祂的誡命,祂的誡命不難守,不可因人的遺傳廢了 神的誡命
(太15:6)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 神的誡命。
(約一 2:4) 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
(約一 5:3) 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啟 14:12 )聖徒的忍耐就在此;他們是守神誡命耶穌真道的。

守安息日是誡命中的第四條,所以守安息日是守  神的誡命,並不是守摩西律法的儀文。


2017年7月11日 星期二

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


    近日YM發表了一篇文章「生出沒有懊悔的後悔」。內容是家庭聚會時,討論哥林多後書第七章,圍繞在第十一節所引發的感想。

但聖經原文是「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卻被YM改成了「生出沒有懊悔的後悔」。
(林後7:10 )因為依著 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
(林後7:11) 你看,你們依著 神的意思憂愁,從此就生出何等的殷勤、自訴、自恨、恐懼、想念、熱心、責罰。在這一切事上,你們都表明自己是潔淨的。

聖經(林後7:10 )裡的「沒有後悔」ametameletos(形容詞),意思是”沒有悔意的”。也可以是”不會被撤回的”。
懊悔」metanoia(名詞),就是”悔改”。
「沒有後悔」是形容「悔改」後,得到救恩的感受。
「沒有後悔的懊悔」希臘文原意為「悔改不會有悔意」,也就是「不會被收回的悔改」。也就是真心的認罪並改變心意及行為。

羅馬書11章29節,也同樣用這個字 ametameletos。
(羅11:29) 因為 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 ametameletos)
原意就是: 神的恩典和召喚是不會收回的

保羅的意思是:朝著 神的憂傷痛苦,會成為心思轉變的悔改,這心思轉變的悔改是沒有悔意的,也會得著救恩。而世界上的憂傷痛苦,只會帶來死亡。

    因為此節的「懊悔」metanoia(名詞),就是”悔改”。YM改成的「生出沒有懊悔的後悔」,就成了只有後悔卻沒有悔改

YM在文中嘲諷:別人常將「悔改」定位在對「罪」的醒悟及悔過。
他認為「悔改」:不應該仍是因為「罪深」而引來的苦澀懊惱,而是因為發現自己「還有進步空間」的喜極而泣

    YM解經的習慣就是喜歡標新立異,提出各種怪異不同的見解,來凸顯自己與眾不同。
    刻意淡化先認罪,後悔改,罪才得赦的過程,只空談罪得赦後的喜樂。
    這種刻意避開認罪悔改,只想在聖經章節的字裡行間,找出一個安逸的「舒適圈」(Comfort zone), 讓人習慣在這種安樂的假象中舒適的過著,逐漸尙失危機感。這種自我感覺良好的舒適圈道路,很是受落。
    反而保羅那種攻克己身,恐怕自己被棄絕的提醒,那種恐懼戰兢做成得救工夫的告誡, 成了守舊,不跟著時代進步的教條。

然而聖經有關「悔改」的經節都與罪有關,悔改後,罪就得赦,不悔改就滅亡。也就是要遠離罪,而「歸向」 神
(太 4:17) 從那時候,耶穌就傳起道來,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太 12:41) 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約拿更大!
(路 5:32 )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
(路 13:3)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徒 2:38)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徒 3:19) 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
(徒 3:26) 神既興起他的僕人,就先差他到你們這裡來,賜福給你們,叫你們各人回轉離開罪惡。
(徒 8:22 )你當懊悔你這罪惡,祈求主,或者你心裡的意念可得赦免

「悔改」不單純是世人認定的,從「惡」改為「善」,而是回轉歸向 神,不歸向 神,「罪」不得塗抹
(賽31:6~7) 以色列人哪,你們深深地悖逆耶和華,現今要歸向他。 到那日,各人必將他金偶像銀偶像,就是親手所造、陷自己在罪中的,都拋棄了。
(賽 44:22) 我塗抹了你的過犯,像厚雲消散;我塗抹了你的罪惡,如薄雲滅沒。你當歸向我,因我救贖了你。
(何 14:2) 當歸向耶和華,用言語禱告他說:求你除淨罪孽,悅納善行;這樣,我們就把嘴唇的祭代替牛犢獻上。
(徒 26:18) 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

「悔改」根據聖經希臘文原意是:懊悔及改變心思。而心思的轉變,會伴隨著行為的改變。前提是自認有罪。
(撒上 12:10) 他們就呼求耶和華說:『我們離棄耶和華,事奉巴力和亞斯她錄,是有罪了。現在求你救我們脫離仇敵的手,我們必事奉你。』
(王上 8:47) 他們若在擄到之地想起罪來,回心轉意,懇求你說:『我們有罪了,我們悖逆了,我們作惡了』;
(太3:6)承認他們的罪,在約旦河裡受他的洗。

「認罪」悔悟並決心「改正」過去錯誤的「心思」,接著才有「行為」的轉向
    並不是要洗禮時「一一細數」過去的「每一件」錯事及罪,才算悔改。「悔改」是向 神「認罪」,因為以前沒有歸向祂。
    如果沒有罪就如義人,不需悔改了。因為義人是因信稱義,所以不需再「轉向」
(路 15:7)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

因此聖經已將「悔改」定位在對「罪」的醒悟及改正,並「轉向」 神,所以不是YM所說,那是人的定義。

後悔與悔改的差別,就是只知有錯而懊惱,卻沒有作出改正心思與行為的實際行動。
    如同猶大賣主,事後雖也感到「後悔」,但他沒有「悔改」,甚至是 神沒有給他悔改的機會。
(太27:3~4) 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
(徒1:18) 這人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住在耶路撒冷的眾人都知道這事,所以按著他們那裡的話給那塊田起名叫亞革大馬,就是「血田」的意思。

因為悔改的心,是 神賜給人的
(徒 5:31) 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
(提後 2:25) 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

有悔改的心就要表現出悔改的行為,才能相稱
(太 3:8) 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
(徒 26:20) 先在大馬士革,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

    看回(林後7:10 )因為依著 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
    因為哥林多教會的部分信徒,收到保羅的指責信後,朝著 神憂傷痛苦,心思轉變,也有悔改反應與行為,因而得著救恩。然而像猶太這種,只是世上的憂傷痛苦,自我愧疚自責,並沒有朝向 神,或神沒有給他機會,最終叫人死。

如果不認罪悔改,如何有進步空間?
    YM說的,「悔改」不應該仍是因為「罪深」而引來的苦澀懊惱,而是因為發現自己「還有進步空間」的喜極而泣。
    YM玩的只是不肯認罪的文字遊戲。YM先將「生出沒有懊悔的後悔」改成「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再望文生義為: 悔改不需苦澀懊惱,根本誤解保羅這封書信的原意。

YM望文生義的例子還有2012年的聖經研討會
YM說:「我不認為個人能夠得到真理,我認為個人可以發明真理」

他誤認歌羅西書4章4節中的意思
(西4:4) 叫我按著所該說的話將這奧祕發明出來。
這節「發明」的]希臘原文意思是「顯明」。

要了解保羅這封書信的原意,就要先了解哥林多前後書的寫作背景。
    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被保留下來的只剩兩封,被編入新約聖經的哥林多前後書, 哥林多前後書,成書時間大約在西元55年,保羅分別在以弗所及馬其頓時,所寫的書信。
    在此之前曾有其他書信,但未被保留下來,哥林多前書有提到另一封信。
(林前5:9 )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

    哥林多教會是保羅第二次出外傳道所建立的教會,保羅在那裡住了一年零六個月,之後便與百基拉、亞居拉前往以弗所。
(徒18:1) 這事以後,保羅離了雅典,來到哥林多。
(徒18:4) 每逢安息日,保羅在會堂裡辯論,勸化猶太人和希臘人。
(徒18:8) 管會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都信了主,還有許多哥林多人聽了,就相信受洗。
(徒18:11)保羅在那裡住了一年零六個月,將 神的道教訓他們。
(徒18:18) 保羅又住了多日,就辭別了弟兄,坐船往敘利亞去;百基拉、亞居拉和他同去。他因為許過願,就在堅革哩剪了頭髮。
(徒18:19) 到了以弗所,保羅就把他們留在那裡,自己進了會堂,和猶太人辯論。

    後來亞波羅也來到了以弗所,百基拉、亞居拉將主耶穌的福音傳給他,亞波羅後來前去亞該亞省傳福音。
    亞該亞省的省會就是哥林多,亞波羅在那裏引聖經證明耶穌就是基督,因此也吸引許多人來信主。
(徒18:24~28) 有一個猶太人,名叫亞波羅,來到以弗所。他生在亞歷山大,是有學問的,最能講解聖經。這人已經在主的道上受了教訓,心裡火熱,將耶穌的事詳細講論教訓人;只是他單曉得約翰的洗禮。他在會堂裡放膽講道;百基拉、亞居拉聽見,就接他來,將 神的道給他講解更加詳細。他想要往亞該亞去,弟兄們就勉勵他,並寫信請門徒接待他。他到了那裡,多幫助那蒙恩信主的人,在眾人面前極有能力駁倒猶太人,引聖經證明耶穌是基督。
(徒19:1) 亞波羅在哥林多的時候,保羅經過了上邊一帶地方,就來到以弗所;在那裡遇見幾個門徒,

因保羅收到哥林多教會信徒的信,知道哥林多教會的許多問題
(林前1:11 )因為革來氏家裡的人曾對我提起弟兄們來,說你們中間有紛爭。
(林前5:1) 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
(林前7: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林前11:18 )第一,我聽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彼此分門別類,我也稍微地信這話。

才寫信給哥林多教會,並打發提摩太前去協助,自己仍停留在亞細亞的省會以弗所
(林前4:17) 因此我已打發提摩太到你們那裡去。他在主裡面,是我所親愛、有忠心的兒子。他必提醒你們,記念我在基督裡怎樣行事,在各處各教會中怎樣教導人
(林前16:10) 若是提摩太來到,你們要留心,叫他在你們那裡無所懼怕;因為他勞力做主的工,像我一樣。
(徒19:21~22) 這些事完了,保羅心裡定意經過了馬其頓、亞該亞,就往耶路撒冷去;又說:「我到了那裡以後,也必須往羅馬去看看。」於是從幫助他的人中打發提摩太、以拉都二人往馬其頓去,自己暫時等在亞細亞。

當時哥林多教會的混亂情況
1.分門結黨
(林前1:12 )我的意思就是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
那時哥林多信徒人數眾多,分散在不同處聚會,沒有同心形成各自結黨。前三黨過於高抬人的榮耀,各自擁護他們內心所屬意的人。
後一黨自認處在教會至高點,輕看 神的工人,自認只屬基督。保羅書信中便糾正這些結黨的人,尤其後書更直指那自屬基督之人。
(林前1:13) 基督是分開的嗎?保羅為你們釘了十字架嗎?你們是奉保羅的名受了洗嗎?
(林後10:7)你們是看眼前的嗎?倘若有人自信是屬基督的,他要再想想,他如何屬基督,我們也是如何屬基督的

2.容忍淫亂的事(林前5,林前6:13~18)
3.彼此在外人面前告狀(林前6:1~11)
4.婚姻問題(林前7:1~17)
5.割禮問題(林前7:18~19)
6.放縱自由影響,軟弱同靈,害其跌倒(林前8,9,10)
7.混亂聖餐(林前11)
8.濫用個人恩賜,缺乏愛心(林前12,13,14)
9不相信復活(林前15)
(林前15:12) 既傳基督是從死裡復活了,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

    當保羅在以弗所寫完哥林多前書後,由於那時以弗所的福音大大的興旺,有許多之前行邪術的人,悔改信主,焚燒行邪術的書。有一位製造亞底米神龕的銀匠,眼看信主之人增多影響其生計,便聚集同行生亂,捉拿與保羅同行的馬其頓人該猶和亞里達古, 後來那城裡的書記安撫眾人,才使擾亂事件平定(徒19:19~41)。
    亂定之後,保羅因為遲遲等不到提多。因寫哥林多前後兩書中間,保羅應該再寫了一封指責信(林後2:4)託提多帶去,但提多一直未回來報告哥林多教會信徒收到信的反應如何。保羅就往馬其頓去了(徒20:1,林後2:13) 。
    他在馬其頓時,心中困擾,甚至後悔寫了那封指責信(林後7:8), 後來提多由哥林多回來,將哥林多教會收到信後,部分人已經悔改的消息,報告保羅,保羅因此感到振奮(林後7:6~7),並且不後悔寫下指責信(林後7:9)。
    但提多也提到部分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仍舊分門結黨,持續否認保羅為使徒的事,並懷疑保羅要佔他們便宜。因此保羅才寫了後書,請提多在保羅第三次到哥林多教會前,先送過去(林後12:14)。

YM所認為的「悔改」:不應該仍是因為「罪深」而引來的苦澀懊惱,而是因為發現自己「還有進步空間」的喜極而泣。
剛剛好與保羅的意思相反。

    哥林多教會部分信徒,因著保羅的指責信,深切悔改,保羅為此感到高興。因為他們悔改後,就不會因為過去違背保羅教訓,並且不善待保羅的行為,遭受懲治
(林後7:9) 如今我歡喜,不是因你們憂愁,是因你們從憂愁中生出懊悔來。你們依著 神的意思憂愁,凡事就不至於因我們受虧損了。

這節「憂愁」的希臘原文為痛苦悲哀。「虧損」的希臘原文為懲治(zemioo)。(林前3:15)同樣使用這個字。
(林前3:14~15)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

(林前3:14~15)中保羅的意思:指人對教會作的工的果效,有些建樹耐得起試驗, 工人就有賞賜。有些工作只是討人喜悅,經不起考驗,最終被燒毀,不但得不到賞賜,而且還要被主懲治。但那些工人雖能得救,但受的懲治會如同,人從火裡經過一樣。

因為屬 神之人接受審判,是被懲治,尚能得救。但是世人接受審判是定死罪,不能得救。
(林前 11:32) 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

    如今哥林多教會信徒是依照 神的意思痛苦悲哀並且悔改,就不會因為之前沒有善待保羅,也沒有接受他的教訓,而招受懲治。
    保羅之所以會歡喜,不單是哥林多的信徒收信後感到痛苦悲哀,而是從痛苦悲哀中,產生出悔改,如果光是痛苦悲哀卻沒有悔改,就不能令保羅歡喜。

因此先有第9節的依照 神的意思憂愁,苦澀懊惱的真心悔改,才會有第10節的得救
(林後7:10) 因為依著 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

第9節的依照 神的意思憂愁,苦澀懊惱的真心悔改,所表現出來的是第11節的行為轉變,與他們悔改的心相稱。用以證明他們自己是清白的。
(林後7:11) 你看,你們依著 神的意思憂愁,從此就生出何等的殷勤、自訴、自恨、恐懼、想念、熱心、責罰。在這一切事上,你們都表明自己是潔淨的。

依著 神的意思憂愁,而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就等於生出「殷勤、自訴、自恨、恐懼、想念、熱心、責罰」等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
慇懃(spoude):也就是有些人從前冷漠,現今已對保羅差遣的人以及保羅本人,熱心對待。
自訴(apologia):有些人自我辯護沒有參與攻擊保羅。
自恨(aganaktesis):有些人惱怒自己,從前姑息那些犯罪的人。
恐懼(phobos):害怕與那些未悔改的牽扯一起,因而受到保羅來時,帶著刑杖的懲治。
想念(epipothesis):有些人渴望保羅,快再蒞臨哥林多教會。
熱心(zelos):熱衷按保羅書信上的教訓,改正教會。
責罰(ekdikesis):原本包容犯罪,進而對於犯罪者施以懲罰。

YM此文,不對照經文,確實是一篇好的「作文」。
一經對照就可發現,經文被改變了,保羅的原意也被扭曲了。
過往的經驗,一但YM被指出錯誤,又會嘲諷別人掌控釋經權,聖經原文字義的正確解釋權都全部承包。就讓其繼續嘲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