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5日 星期一
甚麼是真正的<愛人如己>?
和不流上暱稱Wandelstern的作者,再度發表一篇<「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 (路10:30 – 36)>,企圖為之前<深河的洗刷>一文,來洗刷偏向<泛神論>的汙名。
Wandelstern上一篇用虛構的大津神父做文章,這次仍用耶穌「比喻」的人物來加強自己的論述。卻不知主耶穌的用意是要強調<憐憫>,Wandelstern反而在真實世界無此人的<撒瑪利亞人>的背景做文章。
主耶穌簡明的指出要得到永生的條件,就是要愛神及愛人,而且要行出來。聖經並沒有教我們要愛全世界的人,因為要憐憫全世界的人很難,全世界的範圍也不是個人的能力所能及。所以主耶穌就只要求愛鄰舍,從周遭遇到的做起,不需捨近求遠。
舊約聖經中提到要<愛人如己>
(利 19:18) 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
這節<愛人如己>中的<人>,希伯來原文的意思是鄰居或朋友。並不是全部的人。
新約聖經中,也是多次提到要愛人如己
(太 19: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太 22:39) 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可 12:31)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可 12:33) 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
(羅 13:9)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加 5:14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雅 2:8 )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然而這些章節<愛人如己>中的<人>,希臘原文的意思都是指鄰舍。並不是愛全世界的人。
主耶穌回答律法師如何才能承受永生的步驟,先是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 神。其次才是愛鄰舍。次序不要顛倒了。
這是從十條誡命中,歸納而來。
第一條到第四條誡命就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 神。
第五條到第十條誡命就是,愛人如己(愛鄰舍如自己)。
第一條誡命明明白白的規定: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也就是除了真神耶和華以外,所有其他的神都是假神。如果連最大的第一條誡命都違反,還談得上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 神嗎?第一條都守不住,還能稱得上是守全律法嗎?
因為違反一條就是違反了全部的律法
(雅 2:10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但Wandelstern卻說,不同信仰的人,也能完全律法:
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13:8),「完全律法」和「律法的要求」是猶太人歷代以來最大的理想,祭司及利未人皆不能完全律法,而是一個被猶太人視為外邦人的撒瑪利亞人完全「律法所吩咐」,原來「完全律法」上的事是可以不分宗族、信仰。
不同種族可以說得過,但<不同信仰>能「完全律法」,就是危言聳聽了。
(羅13:8~10)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保羅在這裡所解釋的愛,是針對不虧欠別人,還有當盡本份。並不是不顧一切的去愛人。該納的糧,當繳的稅,該敬畏的人,都當踏實的完成而不虧欠。往前推一節,便可看出原意。
(羅13:7)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還有保羅補充說明所謂的<愛人如己>,就是遵守不可做這個,不可行那個的誡命,還有不加害與人。
同靈犯錯,不該本著聖經指出錯誤的地方,勸其回轉嗎?不應指出他的錯誤,好讓其他人不要再犯嗎? 同靈間的互相規勸,難道不是彼此相愛嗎?救一個人靈魂不死,難道不比外在的善行重要嗎? 保羅見彼得犯錯不也當面抵擋他嗎(加2:11)? 聖經不是告訴我們,使人回轉遮蓋許多的罪,就是愛嗎?
(雅5:19~20)我的弟兄們,你們中間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轉,這人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
(彼前4:8~9)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
剛剛(羅13:10)不是提到: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如果見同靈在道理上走偏, 怕得罪人,而不出聲。這是害人不是愛人。把規勸導正的作為,輕看為只是「在教義、方言上爭論不休」,這也是害人。
主耶穌升天前,三次問彼得「你愛我嗎」,彼得說了三次「你知道我愛你」, 主耶穌又三次回覆「你餵養我的羊」。
愛主就是要牧養祂的門徒,如果用偏離的教義來牧養,是愛主嗎?
主耶穌告訴門徒,不要學習外邦人,追求吃甚麼穿甚麼,而是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
(太6:32 ~33)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同樣的,在追求做到「愛人如己」以前,不是要先求做到「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 神」嗎?
拉撒路一生在財主門口撿拾零碎,為何主耶穌與門徒放任這樣的情況發生?為什麼他們不對拉撒路「愛人如己」呢?
彼得與約翰進殿禱告前,在美門口面對求賙濟的瘸腿人, 沒有「金銀」,至少身上也該有幾個小錢吧,為何彼得只我耶穌基督的名,叫他起來行走。他們不「愛人如己」嗎?
主耶穌在畢士大池那邊遇到,許多等著池水波動,好跳入醫治疾病的人,為何只挑一個病了38年的人,要躲開其他人呢(約5:13)?難道主耶穌要人做到「愛人如己」,自己卻做不到嗎?
基督徒確實應該去執行「愛人如己」,但如果將「愛人如己」擺在「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 神」之前,那就違反聖經本意。
傳福音叫10個人來受洗歸入耶穌,難道弱過救助10個困苦病痛的人嗎?
Wandelstern文章內容提到:
有些人恥笑特蕾莎修女,說她所做的工是無效的。但恥笑的人能效法特蕾莎修女走進貧民窟中,為痲瘋的病人擦拭又髒又臭的身體嗎?許多人恥笑慈濟人,對不幸人的關懷。但你做得到像慈濟那麼好嗎?對不幸事故發生,他們可以用最快的速度到達現場,清理現場,慰問家屬。你是訕笑,或如祭司、利未人從旁走過,猶如什麼都沒發生。
做的工是否有功效,應該本著聖經的標準,而不是藉著世人的肯定
(加 5:5~6) 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
這章節裡的「仁愛」,希臘原文的意思是指對神與基督的愛。
聖經告訴我們,等候所盼望的義,只有通過對神與基督的愛,所產生的信心,才有功效。而不是任何肉體的行動。
今天德雷莎修女與慈濟的善行,已得到世人的肯定,但如果說他們的善行,能在神那裏得到功效,與聖經不符。
因德雷莎修女鼓勵印度教徒成為更好的印度教徒,幫助回教徒成為更好的回教徒,幫助天主教徒成為更好的天主教徒,她認為『沒信耶穌也能得救』。
而慈濟更不會認主耶穌就是唯一的真神。他們認為藉著受苦或善行就能得到永生,與聖經所述唯有透過信耶穌才能達到, 明顯違背。
(約 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如果Wandelstern認為,他們的「行善」方式是有「功效」的,那Wandelstern應該學習他們要人不需信耶穌,也不需傳福音,只要按他們現行的方式,就可以得到永生。
是否Wandelstern應該加入他們的行列,因目前TJC所行的「功效」,小於他們所行的,應該追求最大的「功效」,才能保證得永生阿。
保羅得到的賞賜就是功效
(林前9:16~17)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
如果傳只要學習德雷莎與慈濟的善行,不需透過信耶穌,在神]面前有「功效」,那便是擾亂了福音的本意, 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加 1:6~8) 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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