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經濟不景氣,有些行業因一例一休新政策,反而失去加班機會,使得荷包縮水,對雇主來說,人事成本增加,獲利相對減少,又有些人因年金改革收入不如以往,人人都覺得物價上漲,生活壓力很大。心想並不是不想奉獻,只是現實環境改變,不做十一奉獻,又不是犯死罪,神會體諒的。
這時若有人嘲諷講論十一奉獻的證道者,很容易就激起共鳴,尤其正處於陷入經濟窘境信徒。
YM在FB的貼文<要抓住神,不要有宗教,只要有教會>中, 就捉住這個機會,極盡挑撥。
YM文中提到:
我走在這片土地上,一路走一路淌血。妳,勞工階級的主內手足,帶著孤單漂流在汪洋中的焦慮眼神問我:「傳道,他們說沒奉獻十分之一不能得救;結婚沒奉獻,神不會祝福;生小孩沒感恩奉獻,神不眷顧..」。
「是呀!」。你,也是勞工,在另一處五個字的教會聚會,接著說:「我們教會才幾個人,卻蓋個老大老大的會堂!他們威嚇信徒若不奉獻,必... 現在大部分的信徒幾乎都舉債度日。傳道!真是這樣!信主真是苦呀!
不知YM口中,另一處五個字的教會是指哪裡的教會?
信主多年來並不曾聽過講台上說過"沒奉獻十分之一不能得救"的道理。但依照過往的經驗,YM的爆料通常都有加工行為,或是烏龍爆料。
例如:"TJC是十年來唯一負成長的教會","雙張受洗時沒有面向下","1947年第十一全大會通過蒙頭,臨終洗腳,向西禱告,禱告要垂手",,"區區11票選出趙長老","陳長老被冷凍,沒有受邀百年感恩聚會",等等事後被拆穿的說法。
YM所陳述的內容,因為他沒有說出較具體、可供查證的消息來源,雖往往有隱瞞部分事實的情形。但也不排除他這文章所說的有可能與事實相去不遠的可能性。
若教會內如果真有這種"沒奉獻十分之一不能得救"的誤導性教導,不必YM出手,正派的傳道人或長執就會加以提醒了!
什一奉獻最早是起於亞伯拉罕,把所得的十分之一獻給麥基洗德。
(創 14:20) 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裡,是應當稱頌的!」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
希伯來書的作者強調,這是何等尊貴的人
(來7:3~4)他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 神的兒子相似。你們想一想,先祖亞伯拉罕將自己所擄來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給他,這人是何等尊貴呢!
到了摩西時代,十一奉獻是神的規定,以色列人奉獻出產的十分之一給利未人,利未人再將所得的十分之一奉獻給神
(民 18:21) 「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
(民 18:26) 「你曉諭利未人說: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
亞哈斯王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大大得罪神。神堅定與大衛的約,興起他的兒子希西家效法他祖大衛一切所行的,並且潔淨聖殿,又寫信給以法蓮和瑪拿西人,叫他們到耶路撒冷耶和華的殿,向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守逾越節;又恢復奉行十一奉獻。
(代下31:5~6) 又吩咐住耶路撒冷的百姓將祭司、利未人所應得的分給他們,使他們專心遵守耶和華的律法。諭旨一出,以色列人就把初熟的五穀、新酒、油、蜜,和田地的出產多多送來,又把各物的十分之一送來的極多。住猶大各城的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也將牛羊的十分之一,並分別為聖歸耶和華─他們 神之物,就是十分取一之物,盡都送來,積成堆壘;
以色列被擄歸回,尼西米恢復奉行十一奉獻
(尼13:10~12) 我見利未人所當得的分無人供給他們,甚至供職的利未人與歌唱的俱各奔回自己的田地去了。我就斥責官長說:「為何離棄 神的殿呢?」我便招聚利未人,使他們照舊供職。猶大眾人就把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送入庫房。
聖經並沒有說十一奉獻與得救有直接關聯,但明確告訴我們十一奉獻是神的供物, 奪去神的供物的會遭咒詛,獻供物給神的,神必祝福
(瑪3:8~10) 人豈可奪取 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這些道理許多人不愛聽,但是出於神親自說的,有聖經根據。依個人經驗,教會長期來,講台的證道者,都是用鼓勵的方式,來講解這經節。從沒聽過YM口中的"威嚇信徒"的說法。果真有少數證道者誤導經文,正派的傳道人或長執便會加以提醒,YM不該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有些外教會,認為新約時代已經不講十一奉獻了,他們舉例哥林多教會的奉獻, 認為只要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神就會喜悅
(林後9:5~9)因此,我想不得不求那幾位弟兄先到你們那裡去,把從前所應許的捐貲預備妥當,就顯出你們所捐的是出於樂意,不是出於勉強。「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 神所喜愛的。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地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如經上所記: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
確實奉獻要捐得樂意,不要作難,不要勉強。但這章節裡講的不是講十一奉獻,而是額外的愛心捐款。
保羅這裡所說的奉獻是奉獻給耶路撒冷困苦的信徒,因那裏發生飢荒。
(徒11:27~30 )當那些日子,有幾位先知從耶路撒冷下到安提阿。內中有一位,名叫亞迦布,站起來,藉著聖靈指明天下將有大饑荒。(這事到克勞第年間果然有了。)於是門徒定意照各人的力量捐錢,送去供給住在猶太的弟兄。他們就這樣行,把捐項託巴拿巴和掃羅送到眾長老那裡。
使徒們要求保羅和巴拿巴在外邦人中傳福音時,要「記得猶太人中窮人的需要」,保羅也熱心的鼓勵外邦信徒奉獻,籌募捐款來幫助飢荒中的猶太信徒。
(羅15:25~27)但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供給聖徒。因為馬其頓和亞該亞人樂意湊出捐項給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這固然是他們樂意的,其實也算是所欠的債;因外邦人既然在他們屬靈的好處上有分,就當把養身之物供給他們。
(林前16:1~3) 論到為聖徒捐錢,我從前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教會,你們也當怎樣行。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及至我來到了,你們寫信舉薦誰,我就打發他們,把你們的捐資送到耶路撒冷去。
(加2:9~10) 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
保羅還誇獎馬其頓的信徒,他們自己也是貧窮狀況,卻能奉獻超出他們的能力,他們卻不覺得苦,並沒有人向保羅抱怨信主真是苦。
(林後8:1~4 )弟兄們,我把 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告訴你們,就是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快樂,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我可以證明,他們是按著力量,而且也過了力量,自己甘心樂意地捐助,再三地求我們,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
同樣奉獻超出自己能力的,還有主耶穌誇獎的寡婦
(可12:42~44 )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裡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這裡的小錢(lepton)相當於1/128個德納瑞(denarion),大錢(kodrantes)相當於1/64個德納瑞。當時一德納瑞(denarion)就是聖經中的一錢銀子,大概是當時工人一天的工資(太20:20)。
而這窮寡婦奉獻聖殿的錢,卻是用在迫害主耶穌的猶太祭司上。
YM文中的抱怨:現在大部分的信徒幾乎都舉債度日。傳道!真是這樣!信主真是苦呀!
.......嚇住了你們這批在這世界已經夠苦,一心想來到主前得平安的人。
不知是否真有人如此抱怨,但感覺得出,YM企圖營造他口中這些"教權人士"用恐嚇來壓榨可憐甘苦人的畫面。
聖經雖然沒提到在財主門口的拉撒路,如何做十一奉獻的,但他無能力舉債度日,只能撿食零碎充飢。在世時沒得到, 神在生活上的祝福,甚至渾身生瘡沒被醫治,狗還來舔瘡。但沒有聽到他抱怨信主真是苦呀!
我們大多數的人,都該感謝主,沒有讓我們落在窮寡婦與拉撒路那樣的操練中。我們來尋求主,確實可以得到平安,但不是主耶穌在物質生活的祝福,那是主另外加添的。
主耶穌說過:
(約 14:27) 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
(約 16:33 )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
我們來尋求主是追求永生之路,不是為了得到經濟上的好處,不然就成了只想吃餅得飽的猶太人
(約6:24~26 )眾人見耶穌和門徒都不在那裡,就上了船,往迦百農去找耶穌。既在海那邊找著了,就對他說:「拉比,是幾時到這裡來的?」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吃餅得飽。
對於生活困苦的同靈,教會通常會提供救助金救助 同靈一般也會私下互相幫補。對於經濟壓力大,無法做十一奉獻的同靈,教會也只是依照聖經教訓,忠實傳達 神自己對十一奉獻的說法,並不會強迫奉獻。教會也不會因部分人做不到,為得人的喜悅,就乾脆掩耳盜鈴般,避談十一奉獻道理。
經濟困難的同靈,應該對拉撒路與寡婦的處境更能感同身受,或許他們仍會感謝主,保守他們不至於像拉撒路與寡婦的困境。
當時馬其頓的信徒,雖然窮困,但他們仍樂意捐助在耶路撒冷的信徒,神也持續將恩惠加添給他們,讓他們有能力行善。
因此當陷入困難中,仍樂意履行對神當盡的十一奉獻的義務,只要相信神,神定會應允你有能力去行。
(太19:26)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 神凡事都能。」
(可9:23 )耶穌對他說:「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如果當時已有YM的酵影響拉撒路或與寡婦,或許他們倆真會抱怨信主真是苦呀。拉撒路就不會在亞伯拉罕懷中,寡婦奉獻也不會被主耶穌誇比眾人還多了。
當約伯陷入苦難中,開始抱怨真是苦時,他的三個朋友好心來探望,依賴主觀的經驗,試圖找出苦難的關鍵因素,但方向錯誤,認為約伯有罪得罪神,才有今日景況,因此陷入僵局,互不說話。
年輕的以利戶並沒有討好約伯,雖然以利戶認為約伯不是因為犯罪,但怒其自義(伯32:2),也怒約伯三個好友搞錯方向,而且他不因約伯陷入災難,就刻意奉承他,就避而不談該說的話(伯32:16~22)。約伯記的重點在於信心,而不是遭苦難。他是靠對神的信心,因而走出苦難。
若有同靈陷於苦難中,旁人的安慰,勉勵,指責功效都有限。如自身仍能像約伯一樣對 神有信心,又能替三位朋友代禱, 神必定開路。對十一奉獻的態度也一樣,自己需憑信心對 神交帳。
主耶穌來並沒有廢掉十一奉獻,反而說十一奉獻,不可撤銷
(太 23:23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這裡的<不行>的希臘原文(aphiemi)意思是撤銷,拋棄。
經節中的<這個>(houtos)是指公義、憐憫、信實,<那個也>( kakeinos)是指十一奉獻。
原意是指更重要的公義、憐憫、信實,應當去行,然而十一奉獻也不可撤銷。
(路 11:42) 「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芸香並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那公義和愛神的事反倒不行了。這原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這裡的<不行>的希臘原文(pariemi)意思是變鬆,忽略。
原意同樣是公義和愛神的事是應當做的, 十一奉獻誡命也不可放鬆。
主耶穌並沒有廢除十一奉獻,他強調神的供物該歸給神,神的供物就是(瑪3:8~10)的十一奉獻,當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要陷害耶穌是否該納稅給羅馬皇帝時,主耶穌的回應
(太 22:21) 他們說:「是凱撒的。」耶穌說:「這樣,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可12:17) 耶穌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 神的物當歸給 神。」他們就很希奇他。
(路 20:25) 耶穌說:「這樣,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歸給>的希臘原文(apodidomi)意思是履行,償還。與<還清>,<交帳>的同意。
(太5:26) 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apodidomi),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來13:17) 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交(apodidomi)帳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致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
因為萬物都是神的,也是神賜給我們的,我們只是履行還清該歸給神的供物
(詩 50:12) 我若是飢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
(提前6:17) 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 神。
YM並沒有直接說「十一奉獻不重要」,但他用「極端」且「真實性還無法確認」的案例,全面否定「五個字的教會」,甚至以此引誘人「離開教會」。尤其當今有些外教會,聲稱新約時代已不需遵守十一奉獻的同時,YM所舉「真實性還無法確認」的案例,容易造成讀者對十一奉獻的誤解。
今天如果只會在紙上談兵,嘴上講公義和愛神,但只講體貼肉體的道理,不去行神的旨意,錯解經文認為十一奉獻不重要,聲稱新約時代已不需遵守十一奉獻,甚至嘲諷照聖經真實傳達訊息的傳道人, 那就連法利賽人也不如了,因法利賽人至少還有十一奉獻。
YM在回應文中又提到:
離開吧!離開這樣的宗教!不要再活在他們假藉神名,威嚇你們心靈的重壓下度日!主說了:只要有兩三人奉祂的名聚會,祂就在其中。祂所臨在的地方就是神的家,就是教會。
YM所引用的經節如下:
(太 18:20) 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這裡<聚會>的希臘原文 sunago 動詞時態是 完成 被動,意思是被召集。
<奉我的名聚會>原文是<為我的名被聚集>,所以他們的聚會不是自己主動,而是被神的靈聚集的。
再者,從經文的前言後文,我們可以知道這裡的「聚會」,目的是要討論「倘若你的弟兄犯罪得罪你」。從這樣的經文背景,我們知道將其解釋為「信徒崇拜聚會」並非馬太福音這段經文內的「聚會」這個字的原文意義。
而當翻譯為「為討論如何處理犯罪肢體的會議」會更為洽當,因為是討論要釋放或綑綁,要使他聽勸,不然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所以只因反對十一奉獻,主動離開的,是與聖經教訓不符。雖兩三人奉主的名聚會,此召集不會是被神的靈召集的。
許多人,超過兩三個,同樣奉耶穌的名傳道聚會,神卻說不認識他們,因他們不守神的旨意,所傳道理違背聖經教訓。(太7:21~23)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相信同靈們都能識破,YM想在奉獻的道理上,見縫插針的詭計。
(羅16:17~18) 弟兄們,那些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背乎所學之道的人,我勸你們要留意躲避他們。因為這樣的人不服事我們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語誘惑那些老實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