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7日 星期一

守安息日是守 神的誡命


    有人認為受摩西律法約束的人,才需要守安息日。耶穌基督捨生為我們釘在十架後,就已經從律法中解脫了,不用再守十誡。

他們所引用的是歌羅西書2章14節
(西 2:14) 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
    保羅在這裡使用的所謂「字據」 (cheirographon),原文意思是「借據」或「紀錄」。就是借款者所寫下的欠條
    既然是欠債者寫給債主的「紀錄」, 就不會是律法條規的「字句」。但保羅又說這是與律例有關的「欠條」。所以意思就是違反律法的犯罪紀錄。

所以(西 2:14) 的意思是:
    塗銷了,控告我們敵對我們的,所寫下跟律例相關的字據,並從中撤走這字據,釘在十字架上。
    保羅所要表達的意思,並不是將律法釘在十字架上,而是把信主之人,犯罪的案底抹除,並釘在十字架上。
    就像人犯罪,是欠了 神的債,主耶穌來把這債塗抹了
(太18:23)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
(太18:27) 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從上文(西 2:12~13),便可看出,保羅是說我們「受洗」,並與主耶穌同埋葬,祂就赦免我們的一切過犯,我們就與他一同復活,並把犯罪紀錄釘在十架上。並不是廢掉律法
(西2:12~13) 你們既受洗與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他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他從死裡復活 神的功用。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 神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真正把律法條規,釘在十架的不是歌羅西書2章14節,而是以弗所書2章15~16節
(弗2:15~16) 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 神和好了。

保羅的意思是:因律法的儀文關係,使猶太人和外邦人間產生隔閡,但因為主耶穌的救恩,讓兩邊人馬合而為一。而使兩下有冤仇的最大因素是律法儀文的「割禮」問題,並不是安息日等誡命。

因為舊約時代,有否行「割禮」,是畫分救恩的界線。往回看上文11節就可清楚了。
(弗2:11~12) 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 神。

因此這兩處經節,都不是指要廢除十條誡命

另有人引用(西2:16~17),說安息日已經廢除
(西2:16~17)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 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這節的意思是: 所以不要讓任何人,在吃喝、節期、月朔、安息日的事上,批評你們,這些不過是將來的事務的影子,然而那些事務的實體卻是基督。

    這裡並沒有廢除安息日的意思。如果解釋成,保羅要大家不需再守安息日。那保羅也提到飲食,是不是保羅也要大家不吃不喝開始禁食?
    這裡所謂的吃喝、節期、月朔、安息日,是指加添在飲食、節期、月朔、安息日的條規。
飲食的條規就是(利11:2~23)中, 倒嚼不分蹄, 無翅無鱗等等不潔淨不可吃的動物。

    希伯來書的作者,明確表示,這些屬肉體附加在,誡命外的各種潔淨禮儀, 一直實行到新的改革為止。並不是指誡命本身。
(來9:10) 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

然而主耶穌說過,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已經暗喻以前不潔淨的外邦人, 神如今已經使他們潔淨了
(徒10:15~16) 第二次有聲音向他說:「 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這樣一連三次,那物隨即收回天上去了。

賴英夫長老的文章”那形體卻是基督”中,解釋這些影子所代表的形體的奧秘:

飲食:
潔淨的乃指受割禮神的選民,不潔淨乃指猶太人以外的外族人;然而新約時代,神的救恩乃要普及世界萬民,…………在飲食上救恩的奧祕,乃指基督的救恩,藉著信而受洗,罪得赦免,使罪人在神面前稱義成聖,都蒙真神悅納,成為天國子民。所以那形體卻是基督,「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節期:
逾越節的羔羊為以色列選民而犧牲流血,乃預表耶穌基督要作代罪羔羊,替世上罪人代死十架,藉著奉主耶穌聖名的洗禮,靠著耶穌的寶血,洗淨信者的罪,使信而受洗的人有得救進天國的盼望。所以逾越節是後事的影兒,那真正的形體乃是基督的救恩。

月朔:
每逢月朔獻上贖罪的燔祭,那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的救恩,誠如經云:「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約壹五6-8)。洗禮時,奉耶穌基督的名,藉聖靈的運行,使洗禮的水成為基督的寶血,下水受浸能洗去人的罪,完成真神的救恩。所以舊約時代月朔獻燔祭贖罪祭是影兒,那形體乃是耶穌代死的救恩。

安息日:
原來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乃要我們紀念神的創造,感念基督耶穌的救恩;在地上遵守安息日,享受基督裡的平安喜樂,並要仰望天國永遠的安息,作智慧人,愛惜光陰,謹慎行事,被聖靈充滿,遵行天父的旨意(參:弗五15-18)。所以守安息日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的救恩。誠如經云:「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凶惡,也必救我進祂的天國。」(提後四18)

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2: 17)。希伯來書的作者,也得到同樣的啟示。
(來10:1)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希伯來書10章,所要表達的意思是:基督是新約的大祭司,作者更進一步的解釋是跟獻祭有關,並沒有提到廢除安息日。

獻祭是大祭司的職責,以西結時代節期、月朔、安息日,王都必須預備祭物。
(結45:17) 王的本分是在節期、月朔、安息日,就是以色列家一切的節期,奉上燔祭、素祭、奠祭。他要預備贖罪祭、素祭、燔祭,和平安祭,為以色列家贖罪。

    因為常獻一樣的祭物,不能永遠贖罪,只能一次被潔淨, 公牛和山羊的血成了不斷提醒有罪的物品。主耶穌是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太2:2),是永遠的大祭司,只有主耶穌為我們一次獻上,我們才能得以成聖永遠完全(來10:14)。無關是否停止守安息日。

他與保羅的理解一樣,主耶穌為我們獻上,罪就不再被紀念
(來10:16~18) 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但強調故意犯罪,就沒有第二次的赦罪了
(來10:26)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主耶穌說律法並沒有被廢除,而是要更完全
(太 5:17~18)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保羅也認為律法沒有廢除, 他也堅守律法
(徒 25:8) 保羅分訴說:「無論猶太人的律法,或是聖殿,或是凱撒,我都沒有干犯。」
(羅 3:31)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提前1:8) 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

我們因信稱義後,律法就不是為我們設立,律法的條文已寫入心版,要從內心守法
(耶 31:33)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林後 3:3 )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
(來 8:10 )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新約時代律法的條規要從內心守,而不是像舊約時代,表面不違法就可以,必須內心清潔,所以不是廢除律法,而是標準更高
(太5:21~22)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無緣無故地)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太5:27~28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太5:31~32)「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太5:38~39)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太5:43~44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主耶穌並沒有毀壞安息日,祂認為安息日不可做俗事,可以做善事。而且祂平時就按規矩守安息日。保羅同樣習以為常的守安息日
(太 12:12 )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
(路 4:16) 耶穌來到拿撒勒,就是他長大的地方。在安息日,照他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
(徒 17:2) 保羅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

還有人拿在耶路撒冷時,聖靈與使徒的共同決議,認為外邦信徒只需按會議所交代的遵守就好,因沒有提到安息日,所以不需守安息日
(徒15:28~29) 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

    這些章節的背景原因,是因為幾個從耶路撒冷來的信徒,到安提阿,傳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的教訓(徒15:1),為此保羅與其爭論,並前往耶路撒冷請使徒與長老仲裁。到了耶路撒冷,有一些以前是猶太教法利賽教派,後來改信耶穌的人,也認同要給外邦信徒行割禮(徒15:4)。
會議中彼得認為,外邦信徒也跟他們一樣都有聖靈(徒15:8),外邦信徒因此也能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不是靠行割禮(徒15:11) 。
    後來聖靈與使徒的共同定意,外邦使徒只要遠離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就可以了,不需將律法儀文的重擔加在他們身上(徒15:28) 。
    熱心律法的信徒,與使徒們最大的差異是行割禮。在獨一真神,雕刻偶像及守安息日等誡命上,並無不同。
    聖靈與使徒的共同定意,都超出十條誡命的範圍。 這裡的姦淫希臘原文是淫亂(porneia),是指所有聖經不認同的性行為,如孌童的、親男色,比所謂的姦淫(moicheuo通姦),範圍更廣。
    不可吃血,早在 神與挪亞立約時已經規定(創9:4),摩西律法再次重提(利3:17,申12:16), 勒死的牲畜是與血有連帶關係(申12:23), 這些規定是屬於律法儀文的內容,不是誡命。而吃祭偶像的物最早主要是巴蘭的教導(啟2:14),保羅說這是與鬼相交(林前10:20),獻祭給鬼魔,律法也明文禁止(利17:7)。
    所以外邦信徒需守律法儀文的部分,只要守這幾件事,其他的律法儀文,特別是<割禮>,對他們來說都是重擔,不加諸在他們身上。
    並不是指他們就可以信其他的神,可以雕刻偶像,可以不守安息日,可以作假見證,可以不孝順父母等等,行不守誡命的事。

    雅各在(徒15:20)中只強調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從下一節的(徒15:21),就可以看出守安息日是不需特別強調的項目,因他們都已經知道了
(徒15:21) 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

有人堅持新約時代已廢除律法,所以可以不用守安息日,此種說法,顯然是把律法與誡命搞混了,守安息日是守誡命,不是守律法條規
(路 23:56) 她們就回去,預備了香料香膏。她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

在頒布律法之前,神 先吩咐十條誡命,而在十條誡命前,尚未走到西乃山時, 神早已吩咐要守安息日了,卻有人不守誡命,惹神發怒。
(創2:2~3)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 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
(出 16:23) 摩西對他們說:「耶和華這樣說:『明天是聖安息日,是向耶和華守的聖安息日。你們要烤的就烤了,要煮的就煮了,所剩下的都留到早晨。』」
(出16:26~28)六天可以收取,第七天乃是安息日,那一天必沒有了。第七天百姓中有人出去收,甚麼也找不著。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們不肯守我的誡命和律法,要到幾時呢?

律法與誡命不同
所謂誡命是在出埃及記20章的十條誡命,安息日是第四條
(出20:9~11)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申命記第四章也顯示誡命與律法是不同的
申命記第四章13節指的是誡命,14節指的是律法。
(申4:13)他將所吩咐你們當守的約,指示你們,就是十條誡,並將這誡寫在兩塊石版上。
(申4:14)那時耶和華又吩咐我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摩西律法指的是,利未記1章到25章與申命記5章到25章等的條例及命令
例如主耶穌也行割禮,就是按摩西律法的規定
(路2:21) 滿了八天,就給孩子行割禮,與他起名叫耶穌,這就是沒有成胎以前,天使所起的名。
(路2:22) 按摩西律法滿了潔淨的日子,他們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去,要把他獻與主。
(路2:24) 又要照主的律法上所說:或用一對班鳩,或用兩隻雛鴿獻祭。

此規定記載在利未記12章
(利12:3) 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
(利12:6)滿了潔淨的日子,無論是為男孩,是為女孩,他要把一歲的羊羔為燔祭,一隻雛鴿,或是一隻斑鳩為贖罪祭,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

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也提到了律法的條文
(林前9:9)就如摩西的律法記著說:『牛在場上踹榖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難道神所掛念的是牛嗎?

保羅所引用的就是申命記25章
(申25:4)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

如果十條誡命已廢除,保羅就不需吩咐外邦信徒為主的以弗所教會,要守誡命了
(弗 6:2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誡命是神親口頒佈的
(申4:12~13)耶和華從火焰中對你們說話,你們只聽見聲音,卻沒有看見形像。他將所吩咐你們當守的約,指示你們,就是十條誡,並將這誡寫在兩塊石版上。

律法則是,神藉著摩西曉諭以色列人的
(申4:14)那時耶和華又吩咐我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利1: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要從牛群羊群中,獻牲畜為供物。

誡命的石版放在約櫃內
(申 10:2) 你先前摔碎的那版,其上的字我要寫在這版上;你要將這版放在櫃中。

律法寫完後只是放在約櫃旁,表示兩者重要性的差異
(申31:26)將這律法書放在耶和華你們神的約櫃旁,可以在那裡見證以色列人的不是。

有人認為十條誡命,是摩西時代,神才在西乃山第一次吩咐以色列人。再此之前以色列人並沒有來自 神的任何誡命。
如果這種說法正確。在西乃山得知律法之前,即使做錯也沒有罪,因為:
(羅5:31)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 不算罪
(約一3:4)凡犯罪的,就是違背 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但實際上,在西乃山之前。神已對罪提到懲處
如果該隱殺了亞伯那時,沒有律法,殺人應該不是罪,該隱在殺了亞伯之後,神爲何要懲處他?
(創4:11)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
(創4:13) 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

洪水過後,神與挪亞立約,就已經告訴挪亞,殺人是罪,且 神必追討。
(創9:5)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

到了亞伯拉罕時代,聖經清楚記載,那時已有律例,且亞伯拉罕也確實遵守。
(創26:5)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

因此可以看出,神的誡命早就定下,且放在天上的約櫃,也曾對摩西之前的人明示過。
地上的約櫃與石版,只不過是照著天上樣式,依 神指示做成的複製品。
(來8:5) 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神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 樣式。』

誡命寫在石版放在摩西時代的約櫃內。但創世前  神已訂下誡命,存放在天上的約櫃內。
(結28:14) 你是那受膏遮掩約櫃的基路伯,我將你安置在神的聖山上,你在發光如火的寶石中間往來。

不管世間複製的石版與約櫃是否仍舊存在。神啟示約翰末世時的景象,讓他看到約櫃仍舊在天上。表示此約仍然有效。
(申10:2) 你先前摔碎的那版,其上的字我要寫在這版上;你要將這版放在櫃中。
(啓11:19)當時神天上的殿開了,在他殿中現出他的,隨後有閃電,聲音,雷轟,地震,大雹。
(啓15:5)此後,我看見在天上那存法櫃的殿開了。

主耶穌說過要守誡命才能進入永生,要做完全人必須跟從祂。
(太19:17)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太19:21) 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文士來問耶穌,誡命中哪一條最大,主耶穌將誡命的第一到第四條歸納為愛神,將第五條到第十條誡命歸納為愛人
(可12:28~31) 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就問他說:「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
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 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羅 13:9)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事實上,主耶穌說的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雖不在十誡中,但也不在所謂的摩西律法中。
此話最早出現在:
(申4:29) 但你們在那裡必尋求耶和華─你的 神。你盡心盡性尋求他的時候,就必尋見。
    那時摩西正在告誡以色列人要遵守誡命中的第二條,不可雕刻偶像
(申4:23) 你們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們 神與你們所立的約,為自己雕刻偶像,就是耶和華─你 神所禁止你做的偶像;

摩西再次提到這話是在:
(申6:5)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
摩西此話的用意,仍是交代以色列人要遵守誡命、律例、典章
(申6:1~2) 「這是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 神,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

    主耶穌在回答文士時,將摩西時代要遵守誡命、律例、典章,就是做到「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申6:5)。
    簡化成只要守誡命的前四條,就符合了「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太22:37)。
 
    如果不守這四條誡命,「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就只是成為口號而已。

      我們今日不是因行為稱義,是因信稱義(3:24),稱義後卻要,行事為人與蒙召的恩相稱(4:1)
    所以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的愛 神的表現,就是要守誡命的第一到第四條,愛人如己的表現,就是要守誡命的第五到第十條。而且要具體行出來,否則這信心是死的
(林前) 7:19 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
(雅 2:17~18)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有人認為安息日出現在舊約,因新的約已定,所以無效了
(來8:13) 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

但他忽略了,安息日是 神與人定下永遠的約,只要人還在,有效期是永遠
(出31:16) 故此,以色列人要世世代代守安息日永遠的約

受洗歸入基督就是應許的以色列人,都是 神家裡的人,就必須守永遠的約
(羅9:8) 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 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
(弗2:18 ~19)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 神家裡的人了;

主耶穌的兄弟雅各,被保羅教會的三大柱石之一(2:9) 雅各也稱誡命為律法,但他形容這不是普通的摩西律法,雅各稱它是至尊的律法,使人自由的律法
( 2:8) 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1:25) 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

而且將來審判時,就要按使人自由之律法」審判
(2:11~12)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你們既然要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

因遵守誡命便是愛神與愛人如己的表現,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

(約一4:17) 這樣,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歸入基督的門徒就要守祂的誡命,祂的誡命不難守,不可因人的遺傳廢了 神的誡命
(太15:6)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 神的誡命。
(約一 2:4) 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
(約一 5:3) 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啟 14:12 )聖徒的忍耐就在此;他們是守神誡命耶穌真道的。

守安息日是誡命中的第四條,所以守安息日是守  神的誡命,並不是守摩西律法的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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