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日 星期四
神的揀選與預定
保羅、巴拿巴在彼西底安提阿的猶太會堂裡,向會堂內參加安息日聚會的猶太人和敬虔進猶太教的人,與尚未進猶太教的虔敬的外邦人證道,引起部分人的興趣。
下一個安息日他們再度來到猶太會堂,聖經記載,合城的人幾乎都來聚集,要聽 神的道。
也因人潮的聚集,引起部分猶太人的不滿及嫉妒,硬駁保羅所說的話,並且毀謗。但是主的道仍傳遍了那一帶地方。
其中聖經紀錄了,保羅和巴拿巴放膽駁斥猶太人的毀謗後,所得到的回應:
(徒 13:48 )外邦人聽見這話,就歡喜了,讚美神的道;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這句話不是「預定信的人都得永生」,而是「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事實上這說法,就是「預定論」,在當今社會並不討人喜悅。
「預定」的希臘原文是tasso ,意思是預先安置,預先選出及預先決定。奧古斯丁及加爾文與路德都詮釋了「預定」就是神的永恆的命定。
奧古斯丁強調人類的原罪,人是完全墮落,要有神的恩典及揀選,人才能得救。而當時四世紀的英國的修道士伯拉糾否認有原罪,強調罪是由「自由意志」選擇的結果,認為人能得救是本身的「自由意志」選擇相信神,不是因為神的恩典。
奧古斯丁與伯拉糾展開辯論,在北非會議中伯拉糾被定為異端,後又被羅馬教皇放逐。在以弗所的大公會議被定罪。
後來六世紀發展出「半伯拉糾主義」, 他們承認人的原罪,也承認得救是需要神的恩典,但先要有人「自由意志」的選擇,神才會揀選願意相信祂的人。主張沒有人是被預定得救,也沒有人被預定沉淪,神的「預定」是建立在,先「預知」人的行為稱義上。之後「半伯拉糾主義」也被列為異端。
十六世紀產生的「亞米念主義」,很像「半伯拉糾主義」。但他們認為先要有神的恩典,再加上人的自由意志配合,也就是人神合作。但是主張信心和悔改是出於人自由意志選擇,所以人可以選擇接受救恩或拒絕救恩。十七世紀的多特會議,反對亞米念派的觀點,以多特信條為會議的結論,支持「加爾文主義」的五個特點。
直至今日,「半伯拉糾主義」與「亞米念主義」,或多或少影響了一些人,對神預定及預知的理解。
許多人不能接受,神怎會預定部分的人得救,又預定部分人會犯罪呢? 神不是公義的嗎?祂不是不願意有一人沉淪嗎?這種看法,最常被提到的就是猶大出賣耶穌,是神預定的嗎?他的遭遇是不是不公平?
事實上,聖經告訴我們,神不是預定部分人的罪,而是定了全人類的罪,再施恩從中揀選可以得救的人,來信奉祂,這就是預定,也是神的權柄。
(羅 5:12 ~14)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大衛那時就知道,在母腹中人就有罪了
(詩51:5 )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有人會說,神是要拯救所有願意悔改及相信祂的人。所以才差遣耶穌降生,為眾人死,只要受洗歸入耶穌,人便能得救,所以是人的「自由意志」選擇相信神,神才揀選相信祂的人。
這話說對了一半,確實相信神,並受洗歸入基督才有機會得救,但是相信神與順服神的心,卻不是出於自己,恩典與信心完全是由神所賜的。如果說是出於自己的「自由意志」那就是自誇。
(弗2:8~9)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若不是神親自牽引人到祂面前,沒有人可憑自己的「自由意志」謙卑的來到主前
(約6:44) 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這節的「吸引」希臘原文是:helkuo 。意思是:拉,牽引。
因為天國的奧秘,除了耶穌所願意啟示的人,沒有人能夠知道祂就是天父。神如果沒有的恩賜給祂所揀選的人,不會有人來到神的跟前來。
(路10:21~22) 正當那時,耶穌被聖靈感動就歡樂,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是誰;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是誰。」
(約 6:65) 耶穌又說:「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
同樣的,悔改的心也是出於神,並不是出於自發性
(結 36:26)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
(徒 5:31) 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
(提後 2:25) 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
因為一出生,世人都被圈在不順服中,經過神的揀選的人,神才會引導他們順服神,這都是出於神的憐憫。順服神不是出於人的「自由意志」。
(羅11:29~32) 因為 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你們從前不順服 神,如今因他們的不順服,你們倒蒙了憐恤。這樣,他們也是不順服,叫他們因著施給你們的憐恤,現在也就蒙憐恤。因為 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
因為人的完全墮落,「自由意志」下的自由選擇,是不會相信神,而是想與神同等自行決定善惡。雖然神給人完全的自由意志,但神的意志還是高於人的意志,想如神一樣或想人定勝天的心態,是不會做出順服神,歸向神的決定。除非神賜給他們歸向神的意念,否則「自由意志」的選擇結果便是死。所羅門當初就知道要向神求,賜下這種意念給眾人,又求神保守給予誠實的心。
(代上29:18 ~19)耶和華─我們列祖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的 神啊,求你使你的民常存這樣的心思意念,堅定他們的心歸向你,又求你賜我兒子所羅門誠實的心,遵守你的命令、法度、律例,成就這一切的事,用我所預備的建造殿宇。」
也就是神預先揀選的人,也是靠神給他們這種意念,他們才有能力保持聖潔,不是靠自由意志決定要保持就能保持。神所揀選的人,神會引導他們向神求這意志力,因而得名分。
(腓 4:6~7)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 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
而且神的揀選是隨己意而行,萬事都在祂掌控下而成就。誰能得基業,祂要賜給誰有順服的意念,在創世以前就已經預定了。也都按神所定的日期,一一成就。
(弗1:4~6) 就如 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的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
(弗1:9~12) 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祕,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
有人認為是神先「預知」誰會信祂,所以才「預定」揀選那人可以得救。這種說法,就把神變成被動的神,而不是隨己意去行的神,而是看人的「自由意志」選擇善惡,給予神願意跟隨祂的回應後,神才決定要不要給他們「恩典」。這樣就是把「恩典」當成工價,而不是白白賜下的。
這種說法與聖經不符,我們看一下聖經怎麼說。
(羅 4:4)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羅11:5~6) 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保羅也用神揀選雅各的例子,說明神的揀選不在於他們是否做出善惡之事,也不在乎他們是否回應神的期待,而是在乎神的旨意。
(羅9:11~13)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 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神也「預知」後世之人,會說這樣不公平,所以啟示保羅回答了這惱人的問題。就連法老也是神使他十次硬心拒絕摩西的請求,為了要彰顯神的權能。
(羅9:14~18)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難道 神有甚麼不公平嗎?斷乎沒有!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 神。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如此看來, 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這裡16節「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 當中的「定意」希臘文原意為:意願。「奔跑」的希臘文原意為:努力。
也就是說明,神的揀選,不是先「預知」你有跟隨祂的意願,也不是先「預知」你會努力追求真道。而是出於神的憐憫,神要憐憫誰,便會賜下跟隨主的意願及努力追求真道的意志,給他所揀選的人。
相反的,剩下不受揀選的人,就必會照著亞當所留下的罪,靠他們「自由意志」的選擇,仍然活在罪中,而罪的工價便是死。但神仍會繼續追討他們不信的罪,那些人卻無權怪神為何這樣做。因神說受造之物,無權跟造物主討價還價,這是神的權柄。
(羅9:19 ~23)這樣,你必對我說:「他為甚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 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倘若 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
人的情感與邏輯和刻板印象上,雖然很難接受這樣的論述,但這就是事實。
聖經上雖然有許多「預知」才「預定」的經文,但嚴格說起來是「預知」與「預定」同時發生,或者說「預定」的瞬間就「預知」了
(羅 8:29~30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羅 11:2) 神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你們豈不曉得經上論到以利亞是怎麼說的呢?他在神面前怎樣控告以色列人說:
(彼前 1:20) 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神知道的,卻在這末世才為你們顯現。
因為「預先所知道的人」及「預先所知道的百姓」,是要神先「預定造誰」, 「預定揀選以色列人」後才會知道,所以可以說「預定」與「預知」,是瞬間或同時完成的。
一個人存活的年限與所住的疆界,不是神「預知」他會活多久,他會搬到哪裡居住,才在創世前「預定」他該活多久,他該住哪裡。而是神先「預定」了他的歲數與住所,也同時「預知」會這樣成就。
(徒 17:26~28) 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 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就如你們作詩的,有人說:『我們也是他所生的。』
所謂「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希臘文原意:安排他們的被固定好的時間和固定住處的界線。
所以是神先預定人的歲數與住所,人的生活、所有活動、生存就是被安排好了。並不是「預知」了,才「預定」。
回到猶大的事件。從人的情感上,無法接受神預定猶大一出生,就注定當罪人。但是,神創世前早「預知」猶大根本不會改變出賣主的決心。甚至主耶穌認為猶大不生在世上倒好,又說了出手改變結局,會與聖經所記不符,使預言不能應驗。
(太26:24)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太26:53~54) 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 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
(約 17:12) 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
(徒 1:16) 「弟兄們!聖靈藉大衛的口,在聖經上預言領人捉拿耶穌的猶大,這話是必須應驗的。
神卻仍舊「預先定準」猶大的生命年限與居住疆界。安排讓他在那時代出生。
不可否認的,是神容許這樣的事,發生在祂的救贖計畫中,否則神必定像改變保羅一樣,去改變猶大。就算十二門徒中的猶大不是賣耶穌的人,也會有另一個猶大B, 或猶大C來符合經上的預言。
換句話說,不是神預定某人沉淪,而是不被揀選的一定沉淪。不可否認的,如果沒有神的揀選與憐憫,是必定繼續犯罪的。
巴刻博士的<簡明神學>第55章「揀選」提到:
早在創造之先,神就已從祂預知會墮落的人類中,選擇出祂所要在基督裡,並藉著基督,而救贖、賜予信心、稱義並叫他得榮的人。
同一章也提到「被棄絕」:
是指神對那些所沒有揀選得永生的罪人,所作的永恆決定。祂的決定從本質上來說,就是不改變他們,不像選民是註定要被改變的。神讓這些被棄絕的人留在罪裡,正如他們心裡所要做的一樣,最後,神還要審判他們,他們是為著自己的作為受當得的審判。在某些情況下,神會將他們交付給他們的罪行(亦即神挪去限制,任憑他們做任何他們想做的不順服神的事),這交付本身就是審判的開始。聖經上稱之為「剛硬」(羅9:18 ; 11:25 ; 另參詩81:12 ; 羅1:24,26,28),這會引到更大的罪愆。
就像推羅與西頓還有所多瑪,神明知只要在那裏行大能, 推羅與西頓的人必定像尼尼微城的人一樣披麻悔改, 所多瑪必有許多信主的義人,不至於被滅。然而神卻沒給他們機會。這就是不被揀選必定沉淪。
(太11:21~23)「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將來必墜落陰間;因為在你那裡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它還可以存到今日。
當約拿進尼尼微宣告「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就等著看好戲。不料他們卻披麻悔改,要不是神的揀選與憐憫,與神的牽引,不會「全城」的人馬上全部悔改。
然而神只揀選了那個世代的尼尼微人,不久耶和華就默示那鴻: 「漲溢的洪水淹沒尼尼微毀滅亞述」,「使尼尼微荒涼,又乾旱如曠野」。
同樣的以色列人的罪孽比起所多瑪人也不遑多讓,若不是出於神的揀選與憐憫,以色列人早就像所多瑪、蛾摩拉人一樣被滅絕了。
(賽 1:9) 若不是萬軍之耶和華給我們稍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
(羅9:27~29) 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因為主要在世上施行他的話,叫他的話都成全,速速地完結。」又如以賽亞先前說過:若不是萬軍之主給我們存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
神在某件事上的不作為,也是隨著祂的自己的意念,去成就每一事件,祂所要的結果。神所願意的必定成就,所以事件的結果必是神要的。因此「某件事上的不作為」,也可以說是神的「預定」這事件發展的結局了,不管是否合乎人的期待。
(民 23:19 )神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他說話豈不照著行呢?他發言豈不要成就呢?
(伯 42:2) 我知道,你萬事都能做;你的旨意不能攔阻。
(賽 59:1) 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
當蛇在引誘夏娃時, 當該隱殺亞伯時,神不知道嗎?神無力阻止嗎?
為何保羅迫害司提反時,神袖手旁觀,反而從這麼多施暴者中,光給保羅體驗神蹟,使他悔改呢?
為什麼神放任約翰的哥哥雅各被希律殺掉,卻差遣天使救彼得出監牢,神早一點懲罰希律,讓他被蟲所咬死(徒12:23),雅各不是就不必枉死嗎?
雖然彼得被救出監牢,不在那次事件中殉道。但神也「預定」他晚年也會為榮耀主而死。所以神也是創世前就「預先定準彼得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及彼得該如何為主而死。
(約21:18 ~19)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你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耶穌說這話是指著彼得要怎樣死,榮耀 神。說了這話,就對他說:「你跟從我吧!」
這所有的一切,若不是神的容許,事情不會發生。且在創世前,神也「預知」也「預定」讓其發生。
那有人就會說,既然神的預定了,也揀選與撇棄了,那只要是被揀選的做任何事,還是會得救,那些不被揀選的在怎麼努力也是白費力氣,所以也不需傳福音了,一切神都會安排。
問題是沒有人知道自己能不能得救,自己是山羊還是綿羊?也沒有人敢斷定自己是被揀選得永生的人,還是單單被召,為應驗「被召的多,選上的少」。
就連保羅還未到離世前的階段,也不敢說公義的冠冕為他存留,他還怕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整天恐懼戰兢做成得救的工夫。
(林前 9:27)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腓 2:12) 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
所以保羅更積極的傳福音,將神所揀選預定得永生的人,藉著福音的救恩引到神的面前。而他說責任已交付,不傳就有禍了,甘心去傳反倒有賞賜。
因他也不知誰是神揀選的人,誰是被棄滅亡的人, 所以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他都盡力去傳。
(林前 9:16 ~17)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
(林後2:15) 因為我們在 神面前,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氣。在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氣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氣叫他活。這事誰能當得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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