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4日 星期一

以聖經為本的「聖靈式的信仰」


Author : James


一、前言:

最近有人提出,根據保羅對於舊約和新約的解釋,可看出兩種信仰的態度:

1.律法式的信仰 是緊抓聖經字句的信仰,將聖經的字句歸納出規條,命令人一定要遵守,若是不守,便是違反真理,得罪真神。

    這種信仰看重的是「不要犯罪」,最完美的狀態便是「乾淨的零分」,只要不犯罪,就不會負分,那麼就可以得救。 這種「照字句」的信仰卻很容易陷入「字句叫人死」的試探,將聖經(舊約和新約)當作是律法,只能負擔起教導人知罪和「定人罪」的職事;雖然仍有價值,也屬神的工作,卻無法更進一步,不能真正順服聖靈帶領,達到完全的地步。其榮光終會漸漸消散,不復存在。


2.聖靈式的信仰 是相信聖靈在每一位基督徒身上工作,也會自己在各人心上寫下真理,所以真理不只是聖經的字句,更是運行在教會裡的聖靈。

    這種信仰看重的是「分享生命」,既然聖靈在各人身上都有工作,那麼每人從聖靈所得的真理就可互相分享,彼此造就(既然是分享,就沒有高低之別,只看能不能得造就),使得基督的身體漸漸增長,湧流出以聖靈為本的生命。

    這種信仰看重的是「向上追求」,雖然每個人一開始都是負分,但是藉著基督,祂使我們稱義,可以有八十分;藉著聖靈不斷更新,可以漸漸逼近一百分。聖經/真理懂多少就做多少,不再害怕是不是什麼沒作好又犯罪了 (基督徒早已超越了律法,不再受律法挾制),而是努力前行,在作工的過程中聖靈自然會帶領,逐漸修正方向和腳步。 聖靈拯救了我們,不是讓我們去定罪,而是可以帶給人福音的喜悅:我們雖是罪人,卻可以因信耶穌而被稱義!

     進入了「聖靈式」的信仰:基督徒守不守律法都可以,重要的是在基督裡藉著聖靈不斷長大;既然是聖靈帶領,自然而然就會散發出律法的真義,讓神話語的甘醇甜美、撼動人心的真實生命展現在你身上。


二、評論:

     上面「律法式的信仰」是看重聖經,叫人「不要犯罪」,這絕對是正確的,因為「犯罪的是屬魔鬼」(約壹3:8),作者說它的缺點是容易以聖經的字句定人的罪!?其實違背聖經本來就是罪,並不是人去定的罪,而且我們除了消極的「不要犯罪」之外,更要積極的「行義愛人」,這樣才是信心和行為並重的信仰。

     至於「聖靈式的信仰」則是作者看重聖靈的帶領、啟示和感動,認為每個人可能得到不同的「真理」,不應該彼此攻擊,應該互相尊重、彼此分享。基督徒早已超越了律法,守不守律法都可以!?

    可以在基督裡藉著聖靈不斷長大。作者推崇這種信仰,好像認為是更優越且沒有缺點,真是這樣嗎? 我們的疑問是:


1. 有人認為沒有復活(林前15:12;提後2:8),保羅卻說:「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裏。」(林前15:17)

    如果彼此從聖靈所得的真理互相抵觸和衝突時,要怎樣互相分享?到底有沒有復活?


2.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徒20:30)

    如果都是聖靈的帶領,為何會產生出異端?若不靠聖經要怎樣分辨?要不要抵擋異端?


3. 哥林多教會這些成聖的聖徒(林前1:2),保羅說他們有聖靈(林前 6:19身子就是聖靈的殿)的帶領卻不屬靈(3:1),一直責備他們:紛爭結黨、彼此相告、容納罪惡、混亂聖餐、聚會沒秩序……,卻不和他們一起分享呢?


4. 「聖靈式的信仰」說守不守律法都可以,但是最反對律法的保羅卻說: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羅3:31);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羅6:15);

    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林前7:19)

    可見「聖靈式的信仰」的錯誤在於忽略了事實,一廂情願的理想化,當作每個人都聖靈充滿,毫無私慾(私意),願意接受聖靈的引導。

    事實是人不願順服,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 5:19);叫神的聖靈擔憂(弗 4:30);體貼肉體和情慾、不體貼聖靈(羅 8:6),這樣就是聖靈也無濟於事!

    今天基督教四萬五千派的存在,正是「聖靈式的信仰」的苦果和結局!每個人都自認受聖靈啟示,沒有去除自己的私意、私慾和軟弱,又無法分辨惡者的工作,相信自己所得的一定是正確的,結果就是這樣。「聖靈式的信仰」只有造成不斷分裂,何曾造成合一?


     在神觀上,「聖靈式的信仰」造成三一神觀、形態論、嗣子論、幻影說…… 早期產生的異端有諾斯底派、瑪姬安派、摩尼派、亞流派、伯拉糾派、僧侶制度;現在則有全能神、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 真教會早期分裂出去的:耶復生、長子會、主耶穌教會、救世新教
、基督耶穌教會、中華真耶穌教會……,近期的聖耶穌教會、真真耶穌教會,也是這樣產生的。

    歷史上雖也有少數教派來與真教會合一,但畢竟是鳳毛麟角,而且都是因為謙卑下來,願意接受更正,才可能達到。



三、因此我們要提出:

    「以聖經為本的聖靈式的信仰」才是正確的 信仰的標準是聖經,不是聖靈的感動或啟示,後者必須符合前者才對,不可能有聖靈的新指示來更改聖經。


1.耶穌的話和聖經是不會衝突的,聖經見證耶穌。

 約 2:22所以到他從死裏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

 約 5:39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2.辯論道理是本著聖經,不是聖靈的感動。 

  徒 17:2保羅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


3.所以要常常查考聖經,沒有什麼查過頭的。

 徒 17:11這地方的人賢於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


4.得救的智慧在聖經裡面,不在聖經外面。

 提後 3:15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

 提後 3:16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5.聖靈是幫助我們了解聖經,因為聖經是聖靈感動人寫的。

 路24:45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

 林前 2:11-12除了在人裏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

 彼後 1: 20-21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

 弗 1:17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


6.道理或預言的應驗要按照聖經。

 林前 15:3-4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 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

 弗2:20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


7.不明白聖經就會出錯。

可 12:24耶穌說:「你們所以錯了,豈不是因為不明白聖經,不曉得神的大能嗎?


8.不可強解聖經,以免自取沉淪。

 彼後 3:16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


9.靈的啟示若違背聖經,就是謬妄的靈。

  約壹4:6我們是屬神的,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不屬神的就不聽從我們(就是聖經的內容)。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

  帖後 2:2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


10.聖靈會叫人合一,不會過了一百年之後,才又啟示新道裡,因為不可能再訂一個更新的約。

林後 1:19因為我和西拉並提摩太,在你們中間所傳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總沒有是而又非的,在他只有一是。

弗 4:3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

林前 14:33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


 所以謹遵聖經的教導來詳細查驗聖靈的啟示、預言、異象、異夢和神蹟,才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