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8日 星期五
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路線
紅海的北部,分為兩個海灣,西奈半島左側是蘇伊士灣,右側是阿卡巴灣。埃及在當今西奈半島左側,有蘇伊士灣及蘇伊士運河相隔。
(資料來源:google map)
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路線,目前有幾種說法,摩西分海的地點也不同。
路線A:分海地點在西奈半島右側的阿卡巴灣
(資料來源:Headwater christian sresources)
路線B:分海地點在西奈半島左側的蘇伊士灣
(資料來源:城市宣培中心)
路線C:分海地點在尼羅河三角洲東北部的孟沙拉湖
(資料來源:聖光聖經地理資訊網)
先就他們出埃及後,在曠野行走,直到進入約旦河東岸,摩西離世為止。從聖經的記載,比對哪一種路線較接近聖經。
1.正月十五日從蘭塞出埃及
以色列人來埃及的時候,被安置在歌珊地。 歌珊地的位置大約是在埃及北邊的尼羅河三角洲的東部,可能延伸到今日的蘇伊士運河的西岸。
以色列人要前往迦南地,從蘭塞起行,必須先往東南,繞過孟沙拉湖(lake Menzaleh)。孟沙拉湖是尼羅河的其中一個出海口。
他們第一站來到了疏割,接下來在書珥曠野邊的以倘安營。
(出 12:37) 以色列人從蘭塞起行,往疏割去;除了婦人孩子,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
(出12:41) 正滿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軍隊都從埃及地出來了。
(民33:3) 正月十五日,就是逾越節的次日,以色列人從蘭塞起行,在一切埃及人眼前昂然無懼地出去。
(出13:20) 他們從疏割起行,在曠野邊的以倘(Etham)安營。
(民33:6) 從疏割起行,安營在曠野邊的以倘(Etham)。
2.神吩咐他們從由東邊的曠野,轉回埃及,因為神要在法老身上和他的全軍身上得到榮耀。
因此以色列人又繞回埃及地的密奪安營。
(出14:2~3) 「你吩咐以色列人轉回,安營在比哈希錄前,密奪和海的中間,對著巴力洗分,靠近海邊安營。法老必說:『以色列人在地中繞迷了,曠野把他們困住了。』
(民33:7) 從以倘起行,轉到比哈希錄,是在巴力洗分對面,就在密奪安營。
3.因以色列人由東轉回,因此法老派兵,在海邊追上以色列人
埃及的軍隊在密奪追上以色列人,密奪就在海邊,因此摩西向海伸杖,水便分開,海就成了乾地。
這地點以地理位置來說並不是我們當今認知的紅海,有可能是孟沙拉湖(lake Menzaleh)或提馬薩湖(Lake Timsah)。
(出14:9) 埃及人追趕他們,法老一切的馬匹、車輛、馬兵,與軍兵就在海邊上,靠近比哈希錄,對著巴力洗分,在他們安營的地方追上了。
我們可從所羅門登基那年,推算回當時的法老與首都,便可以推測蘭塞的位置,再從蘭塞推測其他行路點。
史學家一致同意,所羅門登基那年是在970 BC。
(王上6:1)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四百八十年,所羅門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
從所羅門登基,再根據這節聖經,有一派學者推算出,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間為:970BC-4+480=1446 BC。
這時間,大概是亞門諾裴斯二世(Amenhotep II 1450 - 1425BC) 在位時,是喜克索斯人統治埃及的第十六王朝。
那時的首都是阿瓦里斯(Auaris),位於尼羅河三角洲東北部。大概在現今Tell el-Dab'a 的地區。
另一派學者為英国利物浦大学教授Prof Kitchen,他用所羅門登基,再加上大衛作王40年,掃羅作王32年,再加上士師時代168年及約書亞時代約10多年,曠野行走40年,推算出以色列出埃及時大約在1260BC。
那時是拉美西斯二世(Ramesses II, 1290 - 1224 BC)在位,是第十九王朝的法老。首都為比蘭塞(Pi-Ramesse),應該就是聖經中蘭塞(Ramesse)的附近。在現今的 Qantir 地區。
但是耶弗他當士師時,以色列人已經在約旦河東,居住了三百年,扣掉約書亞時代的十多年,士師時代應該也有280多年, 而不是他推估的168年,因此這派的推算與聖經較不符。
(士 11:26) 以色列人住希實本和屬希實本的鄉村,亞羅珥和屬亞羅珥的鄉村,並沿亞嫩河的一切城邑,已經有三百年了;在這三百年之內,你們為甚麼沒有取回這些地方呢?
但不管當時的首都是Auaris或是Pi-Ramesse,都很靠近,都在北部的尼羅河三角州東部,離我們認知的紅海(蘇伊士灣)有段距離。。
(資料來源:bibelwissenschaft.de)
從路線A,B,C的路線圖來看,蘭塞(Ramesse)與疏割(Succoth)的位置,大概都差不多。
(路線A)以倘(Etham)的位置,標示在阿卡巴灣左側,密奪(Migdol)的位置同樣阿卡巴灣左側, 以倘的下方。
但根據聖經的記載, 密奪過海就是書珥的曠野,而書珥位於埃及東方,是迦南地到埃及必經之處, 書珥的曠野與以倘的曠野相連,加上他們行走的速度, 以倘及密奪的位置,不可能在阿卡巴灣左側那裏。
(路線B)以倘(Etham)的位置,標示在蘇伊士灣的左岸。但是從埃及要到迦南地,並不需要南下到蘇伊士灣,只要繞過孟沙拉湖往東,走提馬薩湖( Lake Timsah )上方的曠野即可。如果從蘭塞一直往南,是不能到迦南地的。
以色列人一開始就正確的往東行走到以倘(Etham),因為以倘再往東就是書珥的曠野,也稱為以倘的曠野。創世紀提到書珥在埃及的東邊,從迦南到埃及會經過書珥。
(民33:8 )從比哈希錄對面起行,經過海中到了書珥曠野,又在伊坦(以倘 Etham)的曠野走了三天的路程,就安營在瑪拉。
(創 25:18) 他子孫的住處在他眾弟兄東邊,從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書珥,正在亞述的道上。
因此路線A,B的圖較不符合聖經記載。(路線C)相對就比較符合。
蘇伊士運河是1869年開通的,從地中海的塞德港到紅海的蘇伊士灣,總長一百英里。運河連結兩個大的鹹水湖,提馬薩湖( Lake Timsah )與大苦湖( Great Bitter Lake ) ,總長一二十九英里。
在蘇伊士運河落成前,大苦湖的所在地是鋪滿鹽的山谷。由於運河沒有水閘,海水可從地中海和紅海經孟沙拉湖和提馬薩湖流入大苦湖。
魚類能從紅海經運河和湖泊向北遷徙至地中海東部。一般來說,北部的水流方向隨季節改變,冬天向北流動,而夏天向南流動;南部的水流與紅海的潮汐相反。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也就是說潮汐會造成紅海與地中海的海水,倒灌到大苦湖。地中海與蘇伊士灣(紅海)的海水會連通。
希伯來文的紅色是 adom
(創 25:30)以掃對雅各說:「我累昏了,求你把這紅 (adom)湯給我喝。」因此以掃又叫以東(Edom)。
(民19:2) 「耶和華命定律法中的一條律例乃是這樣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隻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純紅 (adom)的母牛牽到你這裡來,
(歌5:10) 我的良人白而且紅(adom),超乎萬人之上。
(賽63:2) 你的裝扮為何有紅色(adom)?你的衣服為何像踹酒醡的呢?
(亞6:2) 第一輛車套著紅(adom)馬,第二輛車套著黑馬。
而「紅海」的希伯來原文為:yam cuwph,並不是yam adom
希伯來文的 yam 是海的意思。而 cuwph 是蘆荻。
(出2:3) 後來不能再藏,就取了一個蒲草箱,抹上石漆和石油,將孩子放在裡頭,把箱子擱在河邊的蘆荻(cuwph)中。
(賽19:6) 江河要變臭;埃及的河水都必減少枯乾。葦子和蘆荻(cuwph)都必衰殘;
(拿2:5) 諸水環繞我,幾乎淹沒我;深淵圍住我;海草(cuwph)纏繞我的頭。
蘆荻的學名:Arundo donax 英文是Giant Reed(巨型蘆葦)。蘆荻可以在貧脊和鹽漬土壤中生長,不需肥料就可生長。生長範圍可在沼澤,河邊及海岸。
因此後人所謂的「紅海」,在當時以色列人稱為「蘆荻海」。
有學者認為原名蘆葦海(Reed sea)的紅海,因少寫了一個字母,誤譯而成為(Red sea)。
但主前三世紀的七十士譯本,已經將紅海用希臘文eruthra (紅) thalassa來翻譯。其典故有許多說法,可能是季節性出現的紅色藻類,有的認為淺海處時有黄红的珊瑚沙造成海水變紅, 有些認為是沿岸的紅黃色岩壁,經太陽反射到海面,因海賞閃爍紅光,因此而得名。
拉丁文武大加譯本,也延續七十士譯本的方式,議成mari Rubro(紅)。而馬丁路德重譯德文聖經時,已改回蘆葦海。呂振中的譯本也用蘆葦海。
因為「紅海」(蘆荻海)的海水會因潮汐關係氾濫與地中海連通,或許就是當時,不管是在尼羅河三角洲或是位在西奈曠野與巴蘭曠野,聖經都用yam cuwph「蘆荻海」稱呼這些海域或湖域。但目前並沒有確切的證據。
Investigating the Pre-Biblical origins of the Holy Bible via Archaeology 網站從科學及考古角度,否認摩西分海這個神蹟。
但提網站上提供了一張1860年左右的德國繪圖,可看出孟沙拉湖當時的湖域面積。這與蘇伊士運河填海築堤後的地貌不同。
圖上顯示那時孟沙拉湖(Lake Manzala)與巴拉湖(Lake Ballah)連在一起。而現今蘇伊士運河開通後,孟沙拉湖的面積,明顯小了許多。
(資料來源:Investigating the Pre-Biblical origins of the Holy Bible via Archaeology)
網站上的另一張圖顯示,孟沙拉湖(Lake Manzala)在1797年時,甚至與提馬薩湖( Lake Timsah )是相通的。
(資料來源:Investigating the Pre-Biblical origins of the Holy Bible via Archaeology)
而fotolibra網站的一張圖顯示蘇伊士運河開通後,孟沙拉湖(Lake Manzala)與巴拉湖(Lake Ballah),提馬薩湖( Lake Timsah )已經分開。現今的蘇伊士運河經幾次的河道開挖,巴拉湖(Lake Ballah)與提馬薩湖( Lake Timsah ),都已排乾或成了河道的一部分。
(資料來源:fotolibra.com)
許多學者認為,以色列人可能只是從湖中間的低窪的沼澤通過而已。
但是過海時的深度必須能掩蓋埃及的大軍,不太可能是氾濫的沼澤地。因此以蘭塞及書珥曠野的位置來判斷,最有可能的過海地點就是當時的孟沙拉湖(連接巴拉湖,甚至與提馬薩湖相通)。
因此(路線C)較符合聖經所敘述的路線。
4.從密奪過海到書珥的曠野,也就是伊坦(以倘 Etham)的曠野。(以路線C為主要參考)
(出15:22) 摩西領以色列人從紅海往前行,到了書珥的曠野,在曠野走了三天,找不著水。
因為神曾說:「恐怕百姓遇見打仗後悔,就回埃及去。」不領他們走較近的非利士地,而領他們走曠野。
(出13:17) 法老容百姓去的時候,非利士地的道路雖近, 神卻不領他們從那裡走;因為 神說:「恐怕百姓遇見打仗後悔,就回埃及去。」
因此來到書珥的曠野就沿著「蘆荻海」(蘇伊士灣)右岸南下
(出15:23) 到了瑪拉,不能喝那裡的水;因為水苦,所以那地名叫瑪拉。
(出15:27 )他們到了以琳,在那裡有十二股水泉,七十棵棕樹;他們就在那裡的水邊安營。
5.出埃及後的第二個月,來到以倘曠野下方的汛的曠野
那時百姓發怨言,沒食物可吃,於是神降下嗎哪
(出16:1) 以色列全會眾從以琳起行,在出埃及後第二個月十五日到了以琳和西奈中間、汛的曠野。
(民33:11) 從紅海邊起行,安營在汛的曠野。
(出16:15) 以色列人看見,不知道是甚麼,就彼此對問說:「這是甚麼呢?」摩西對他們說:「這就是耶和華給你們吃的食物。
(出16:31) 這食物,以色列家叫嗎哪;樣子像芫荽子,顏色是白的,滋味如同攙蜜的薄餅。
6.從汛的曠野往前行,在利非訂安營。百姓第一次抱怨沒有水喝。亞瑪力人來與以色列人爭戰。
百姓沒有水喝,神於是吩咐摩西敲打盤石出水,利非訂又被稱為瑪撒及米利巴。
(出17:7 )他給那地方起名叫瑪撒(就是試探的意思),又叫米利巴(就是爭鬧的意思);因以色列人爭鬧,又因他們試探耶和華,說:「耶和華是在我們中間不是?」
(出17:8) 那時,亞瑪力人來在利非訂,和以色列人爭戰。
7.出埃及後滿三個月,來到西乃山下,在西奈曠野待了十個月左右。
直到隔年正月守逾越節,二月數點軍隊,當時不潔淨的人延到二月十四日守逾越節,第二年的二月二十日才離開。此期間在西乃山下頒布誡命及律法。製作帳幕,約櫃。
(出19:1)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後,滿了三個月的那一天,就來到西奈的曠野。
(民33:15) 從利非訂起行,安營在西奈的曠野。
(出40:17) 第二年正月初一日,帳幕就立起來。
(民9:1)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後,第二年正月,耶和華在西奈的曠野吩咐摩西說:以色列人應當在所定的日期守逾越節。
(民9:5) 他們就在西奈的曠野,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守逾越節。凡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以色列人都照樣行了。
(民1:1~2)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第二年二月初一日,耶和華在西奈的曠野、會幕中曉諭摩西說:你要按以色列全會眾的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計算所有的男丁。
(民9:11) 他們要在二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守逾越節。要用無酵餅與苦菜,和逾越節的羊羔同吃。
(利26:46 )這些律例、典章,和法度是耶和華與以色列人在西奈山藉著摩西立的。
(民9:22) 雲彩停留在帳幕上,無論是兩天,是一月,是一年,以色列人就住營不起行;但雲彩收上去,他們就起行。
(民10:11~12) 第二年二月二十日,雲彩從法櫃的帳幕收上去。以色列人就按站往前行,離開西奈的曠野,雲彩停住在巴蘭的曠野。
8.離開西奈曠野往巴蘭的曠野行走。此期間是出埃及後第二年,沿途發生百姓發怨言,神燒營地事件及吃鵪鶉事件,米利暗得大痲瘋。
(民10:33) 以色列人離開耶和華的山,往前行了三天的路程;耶和華的約櫃在前頭行了三天的路程,為他們尋找安歇的地方。
(民11:3) 那地方便叫做他備拉,因為耶和華的火燒在他們中間。
(民11:4) 他們中間的閒雜人大起貪慾的心;以色列人又哭號說:誰給我們肉吃呢?
(民11:33~34)肉在他們牙齒之間尚未嚼爛,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他們發作,用最重的災殃擊殺了他們。那地方便叫做基博羅哈他瓦(就是貪慾之人的墳墓),因為他們在那裡葬埋那起貪慾之心的人。
(民11:35) 百姓從基博羅哈他瓦走到哈洗錄,就住在哈洗錄。
(民12:1~2) 摩西娶了古實女子為妻。米利暗和亞倫因他所娶的古實女子就毀謗他,說:「難道耶和華單與摩西說話,不也與我們說話嗎?」這話耶和華聽見了。
(民12:10 )雲彩從會幕上挪開了,不料,米利暗長了大痲瘋。
(民12:15~16) 於是米利暗關鎖在營外七天。百姓沒有行路,直等到把米利暗領進來。以後百姓從哈洗錄起行,在巴蘭的曠野安營。
9.出埃及後第二年,以色列到了巴蘭曠野的加低斯安營,加低斯就是利提瑪。應該在巴蘭曠野與尋的曠野交界處。從這裡派12個探子去打探迦南地。這裡以離迦南地不遠,探子來回及停留的時間只有四十天。
(民12:16) 以後百姓從哈洗錄起行,在巴蘭的曠野安營。
(民33:18 )從哈洗錄起行,安營在利提瑪。
(民13:17) 摩西打發他們去窺探迦南地,說:你們從南地上山地去。
(民13:25~26) 過了四十天,他們窺探那地才回來,到了巴蘭曠野的加低斯,見摩西、亞倫,並以色列的全會眾,回報摩西、亞倫,並全會眾,又把那地的果子給他們看;
因其中的10個探子向以色列人報惡信,使百姓發怨言,想回埃及。因此神懲罰成年男子不得進迦南,兒女必在曠野漂流四十年
(民13:32) 探子中有人論到所窺探之地,向以色列人報惡信,說:「我們所窺探、經過之地是吞吃居民之地,我們在那裡所看見的人民都身量高大。
(民14:2~3) 以色列眾人向摩西、亞倫發怨言;全會眾對他們說:「巴不得我們早死在埃及地,或是死在這曠野。耶和華為甚麼把我們領到那地,使我們倒在刀下呢?我們的妻子和孩子必被擄掠。我們回埃及去豈不好嗎?」
(民14:33 )你們的兒女必在曠野飄流四十年,擔當你們淫行的罪,直到你們的屍首在曠野消滅。
之後以色列人又自作主張去攻擊迦南人,結果戰敗退至何珥瑪,後來百姓在加低斯停留一段時間
(民14:45) 於是亞瑪力人和住在那山上的迦南人都下來擊打他們,把他們殺退了,直到何珥瑪。
(申1:41~45) 「那時,你們回答我說:『我們得罪了耶和華,情願照耶和華─我們 神一切所吩咐的上去爭戰。』於是你們各人帶著兵器,爭先上山地去了。耶和華吩咐我說:『你對他們說:不要上去,也不要爭戰;因我不在你們中間,恐怕你們被仇敵殺敗了。』我就告訴了你們,你們卻不聽從,竟違背耶和華的命令,擅自上山地去了。住那山地的亞摩利人就出來攻擊你們,追趕你們,如蜂擁一般,在西珥殺退你們,直到何珥瑪。你們便回來,在耶和華面前哭號;耶和華卻不聽你們的聲音,也不向你們側耳。於是你們在加低斯住了許多日子。」
10.出埃及後的第二年,神使以色列人從尋與巴蘭曠野的交界的加低斯,轉回巴蘭曠野漂流, 他們在巴蘭曠野漂流了三十八年,才又重回到加低斯,再進入摩押人的地。
(民33:19~36) 從利提瑪(加低斯)起行,安營在臨門帕烈。從臨門帕烈起行,安營在立拿。從立拿起行,安營在勒撒。從勒撒起行,安營在基希拉他。從基希拉他起行,安營在沙斐山。從沙斐山起行,安營在哈拉大。從哈拉大起行,安營在瑪吉希錄。從瑪吉希錄起行,安營在他哈。從他哈起行,安營在他拉。從他拉起行,安營在密加。從密加起行,安營在哈摩拿。從哈摩拿起行,安營在摩西錄。從摩西錄起行,安營在比尼亞干。從比尼亞干起行,安營在曷哈及甲。從曷哈及甲起行,安營在約巴他。從約巴他起行,安營在阿博拿。從阿博拿起行,安營在以旬迦別。從以旬迦別起行,安營在尋的曠野,就是加低斯。
(申2:14) 自從離開加低斯巴尼亞,到過了撒烈溪(以東人與摩押人的地界)的時候,共有三十八年,等那世代的兵丁都從營中滅盡,正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
11.出埃及後四十年的正月,以色列人重回到加低斯,米利暗死在那裡。以色列人第二次抱怨沒水喝。摩西敲磐石出的水,稱為米利巴水(利非訂稱為米利巴)。
(民20:1) 正月間,以色列全會眾到了尋的曠野,就住在加低斯。米利暗死在那裡,就葬在那裡。
(民20:13) 這水名叫米利巴水(米利巴就是爭鬧的意思),是因以色列人向耶和華爭鬧,耶和華就在他們面前顯為聖。
12.離開加低斯,出埃及後四十年的五月來到何珥山,亞倫死在山上
(民20:22) 以色列全會眾從加低斯起行,到了何珥山。
(民20:28) 摩西把亞倫的聖衣脫下來,給他的兒子以利亞撒穿上,亞倫就死在山頂那裡。於是摩西和以利亞撒下了山。
(民33:38~39) 以色列人出了埃及地後四十年,五月初一日,祭司亞倫遵著耶和華的吩咐上何珥山,就死在那裡。亞倫死在何珥山的時候年一百二十三歲。
13.出埃及後四十年,繞過以東人邊界,重回38年前來過的何珥瑪
(民21:1~3) 住南地的迦南人亞拉得王,聽說以色列人從亞他林路來,就和以色列人爭戰,擄了他們幾個人。以色列人向耶和華發願說:「你若將這民交付我手,我就把他們的城邑盡行毀滅。」耶和華應允了以色列人,把迦南人交付他們,他們就把迦南人和迦南人的城邑盡行毀滅。那地方的名便叫何珥瑪(就是毀滅的意思)。
(資料來源:聖光聖經地理資訊網)
14.繞過摩押人與亞捫人之地,與亞摩利人的二王,希實本王西宏及巴珊王噩交戰,取得約旦河東之地。
(申2:9) 耶和華吩咐我說:不可擾害摩押人,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我不賜給你為業,因我已將亞珥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
(申2:19 )走近亞捫人之地,不可擾害他們,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亞捫人的地,我不賜給你們為業,因我已將那地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
(申3:8) 那時,我們從約旦河東兩個亞摩利王的手將亞嫩谷直到黑門山之地奪過來。
15.出埃及第四十年十一月,摩西在約旦河東,對著以色列民,講述他們父母那一代的歷史,重申誡命與典章,並為他們祝福。之後上了毘斯迦山頂,觀看約旦河西的應許之地,死在摩押地。
(申1:3)出埃及第四十年十一月初一日,摩西照耶和華藉著他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話都曉諭他們。
(申34:1~3) 摩西從摩押平原登尼波山,上了那與耶利哥相對的毘斯迦山頂。耶和華把基列全地直到但,拿弗他利全地,以法蓮、瑪拿西的地,猶大全地直到西海,南地和棕樹城耶利哥的平原,直到瑣珥,都指給他看。
(申34:5) 於是,耶和華的僕人摩西死在摩押地,正如耶和華所說的。
(申34:7) 摩西死的時候年一百二十歲;眼目沒有昏花,精神沒有衰敗。
以上就是以色列出埃及,在曠野漂流,直到進入約旦河東岸,摩西離世為止。從聖經的記載路線。
2017年11月30日 星期四
故意將特例當成通則
近日YM在FB發表的文章「沒有麵粉和葡萄」,內容講述物資缺乏的年代與地方,無法取得麵粉與葡萄時的聖餐變通做法。目的仍是要嘲諷現今教會的作法太過形式化與表面化。
這就是YM慣性的思考邏輯,企圖以特例破壞原則。如果特殊處境下的特例可以改變原則,則十架上死前悔改的強盜,也可以否定受洗使罪得赦的必要性了。
某些聖經事件的故事,我們可以當作應用及變通的原則。但有些是特例,我們就不能依樣畫葫蘆。神所吩咐的「信仰準則」更是不能妥協與處境化的。
聖經中,有很多是神規定的通則,也有一些是特殊時空背景因素的特例。傳道人需要謹慎分辨,哪部分是通則,哪一些是特例。
如果故意把通則當特例,而故意把特例當通則,並用此教導人,就很容易就走上異端的道路上
他瑪與猶大同寢生了法勒斯,成了大衛的先祖。難道可以用此教導人為得子嗣,可以不擇手段嗎?
大衛因拔示巴陷害烏利亞,連續犯了十誡中的兩條誡命。難道就可以用大衛的例子,教導人犯姦淫及殺人都不要緊嗎?
神命何西阿連續兩次取淫婦為妻。所以我們也可以仿效著去行嗎?
東方博士,因觀星來拜耶穌(太2:1~2)。所以傳道人可以用此為例,教導信徒可以用占星法認識神嗎?
患血漏的婦女摸了耶穌的衣裳繸子,還有人將病人抬到街上,指望彼得的影子照在身上,全都得了醫治。
是否就可此教導人,患病只要摸傳道人的衣服或被傳道人的影子照到,就能得醫治,連禱告也不需要了?
之前耶穌和門徒在猶太地那裡居住,施洗。主耶穌升天前也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但跟祂同被釘十字架的其中一位犯人,只說了:「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耶穌便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是否就可以用此犯人的例子,教導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所以不用受洗也可以進天國?
這些都是聖經中的特例,不能拿來當成通則,更不能當成普世價值去教導人。
對於敬拜的規定,神給以色列人的告誡很清楚。
(申12:32) 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聖經中,神給以色列人的規定,確實有許多可變通的例子,但這是神的權柄所決定的。有些是給有心遵守,礙於現實環境無法達成的人的變通法。並不是給有能力去行而不去行之人的藉口。而且放寬辦理之下,仍有不可變更的部分。
例如,逾越節的羊羔,必須一家準備一隻(出12:3)。但對於家庭人數少的家庭,實行時有為難之處,故神也放寬辦理。但該有的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不可吃生,不可吃水煮等條件,仍舊非常堅持。
(出12:4) 若是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隻羊羔,本人就要和他隔壁的鄰舍共取一隻。你們預備羊羔,要按著人數和飯量計算。
還規定所有「外邦人」都不可吃逾越節羊羔。但行過割禮的「外邦人」便可以與以色列人同領,雖然你是買來的奴僕或寄居的外人。
(出12:43~44)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逾越節的例是這樣:外邦人都不可吃這羊羔。但各人用銀子買的奴僕,既受了割禮就可以吃。
(出12:48)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們中間,願向耶和華守逾越節,他所有的男子務要受割禮,然後才容他前來遵守,他也就像本地人一樣;但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吃這羊羔。
獻燔祭主要是在神面前蒙悅納,有能力的就獻公牛,經濟能力尚可的,獻山羊或綿羊都可以,但必須是無殘疾的(利1:1~13)。經濟條件再差的,以鳥做為燔祭也可以,但必須用斑鳩或是雛鴿(利1:14)。
贖罪祭的規定也是一樣,以牛羊為主,能力不夠的也可以獻鳥類。
(利5:6~7 )並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隻羊羔,或是一隻山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罪祭。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就要因所犯的罪,把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
若連獻斑鳩或是雛鴿的能力都沒有, 也可用細麵代替。但仍有規定不可加油及乳香。
(利5:11) 「他的力量若不夠獻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就要因所犯的罪帶供物來,就是細麵伊法十分之一為贖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是贖罪祭。
因此對於有心遵守神的規定的地區,因物資缺乏,無法取的神規定的物品,雖可用其他物品代替,但還是有不可違背之處。
例如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曠野行走的第二個月,從埃及帶出的麵團已經吃盡,神便降下嗎哪給他們吃,而且一吃就是40年。
(出16:1) 以色列全會眾從以琳起行,在出埃及後第二個月十五日到了以琳和西奈中間、汛的曠野。
(出16:4) 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將糧食從天降給你們。百姓可以出去,每天收每天的分,我好試驗他們遵不遵我的法度。
(出16:31) 這食物,以色列家叫嗎哪;樣子像芫荽子,顏色是白的,滋味如同攙蜜的薄餅。
(出16:35) 以色列人吃嗎哪共四十年,直到進了有人居住之地,就是迦南的境界。
神規定原則上無酵餅要用上好的麵粉去做
(出 29:2) 無酵餅和調油的無酵餅,與抹油的無酵薄餅;這都要用細麥麵做成。
民數記第九章,是聖經中唯一記載以色列人在曠野中守逾越節。神明知以色列人在曠野,沒有麵粉可做無酵餅的情況下,為何還要他們守逾越節?
(民9:1~4)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後,第二年正月,耶和華在西奈的曠野吩咐摩西說:「以色列人應當在所定的日期守逾越節,就是本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你們要在所定的日期守這節,要按這節的律例典章而守。」於是摩西吩咐以色列人守逾越節。
不排除以色列人,在曠野無法取得麵粉的情況下,那時他們是用嗎哪磨成粉,代替麵粉做成餅
(民11:6) 現在我們的心血枯竭了,除這嗎哪以外,在我們眼前並沒有別的東西。
(民11:8) 百姓周圍行走,把嗎哪收起來,或用磨推,或用臼搗,煮在鍋中,又做成餅,滋味好像新油。
雖然神放寬餅的材料,但仍堅持要無酵,而且也堅持不潔淨的人正月十四日不可守節,要等到二月十四日才守節。因此有些狀況條件不許下,就不必急於一時。這也是神允許的。
(民9:10~11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和你們後代中,若有人因死屍而不潔淨,或在遠方行路,還要向耶和華守逾越節。他們要在二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守逾越節。要用無酵餅與苦菜,和逾越節的羊羔同吃。
神已經規定受割禮的人,才可以食用逾越節的食物,這是不可變的原則。因此以色列人中許多在曠野出生的,他們都未受割禮,或許就是在曠野中除了出埃及後的第二年有守逾越節的紀錄外,就沒有提到之後在曠野有再舉行逾越節的原因。
(書5:4~5) 約書亞行割禮的緣故,是因為從埃及出來的眾民,就是一切能打仗的男丁,出了埃及以後,都死在曠野的路上。因為出來的眾民都受過割禮;惟獨出埃及以後、在曠野的路上所生的眾民都沒有受過割禮。
因此四十年後的約書亞在吉甲安營,先為那些曠野出生的以色列人行割禮後,再守逾越節。
(書5:7) 他們的子孫,就是耶和華所興起來接續他們的,都沒有受過割禮;因為在路上沒有給他們行割禮,約書亞這才給他們行了。
(書5:10) 以色列人在吉甲安營。正月十四日晚上,在耶利哥的平原守逾越節。
而且逾越節次日,除酵節開始,他們才取得當地的物資,做成無酵餅。
(書5:10~12) 以色列人在吉甲安營。正月十四日晚上,在耶利哥的平原守逾越節。逾越節的次日,他們就吃了那地的出產;正當那日吃無酵餅和烘的穀。他們吃了那地的出產,第二日嗎哪就止住了,以色列人也不再有嗎哪了。那一年,他們卻吃迦南地的出產。
因此某些地區,若是一時找不到材料,可以不急於一時,延後辦理聖餐。倉促行事以有酵產品代替, 並不合經訓,變成只是為了完成儀式的表面行事,反而可能因此不得主悅。
YM之前的<逾越節到了>一文,將聖餐的無酵餅與猶太人的逾越節晚餐混為一談,並譏諷TJC的聖餐是含酵的。
YM的說法:
按這猶太人的正統規格來看,則 tjc 南北兩派的無酵餅事實上都是含酵的!因為按規定麵粉從撒種到磨成麵粉必須沒有被「外邦人」碰過。
麵粉一碰到水超過18分鐘就發酵!而且餅的大小差不多兩個手掌大,同在一桌的人是不可能共同只吃一個餅。謝飯後,桌上所有的無酵餅都是逾越節的晚餐餅。
沒有被「外邦人」碰過的說法,是後來的拉比發展出來的。舊約時代並沒有這樣規定。
以色列人是正月十五日逾越節的次日,從蘭塞起行出埃及,因要吃七日無酵餅,所以還背著生麵出來。
(出12:34) 百姓就拿著沒有酵的生麵,把摶麵盆包在衣服中,扛在肩頭上。
以色列人從埃及帶出的生麵,是埃及人撒種種的,因以色列人的工作是建比東與蘭塞兩座積貨城(出1:11),不從事種植工作。後來法老下令不給以色列人製磚的草,但仍要他們如期交貨,他們只好在全國到處撿碎稭(出5:12), 可見當時的以色列民不從事種植的工作。所以生麵來源是出於外邦人之手。
約書亞他們在吉甲安營時,在逾越節次日所吃的無酵餅,是當地的出產做出的,同樣是出自外邦人之手。
塔木德(Talmud),是公元前2世紀至公元5世紀間,收集猶太拉比的口傳律法、條例和傳統所編定的。法利賽人曾用這些口傳律法來質疑主耶穌與門徒。主耶穌稱他們守的是「人的吩咐」及「古人的遺傳」。
而根據MY JEWISH LEARNING 網站的記載,製作程序不能超過18分鐘,在塔木德沒有明確記載,也就是此製作程序的規定,是在塔木德出版後, 6世紀後的拉比發展出來的。
YM說:況且保羅對哥林多教會強調的不是麵餅是不是有酵或無酵的問題,而是領受人的內心是否除盡了惡毒的酵(林前5.8)!
找不到麵粉無酵餅的地區,可用其他產品代替,但必須是無酵,不可以現成有酵的餅代替。事實上保羅仍舊強調必須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並非YM所講只是領受人的內心是否除盡了惡毒的酵。
(林前5:8 )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
保羅用實際聖禮中的<無酵餅>來比喻,就是藉逾越節的「除酵」,要求哥林多教會把犯大罪、不悔改的信徒「趕出去」。
蔡梅曦傳道也認為這裡的「酵」,不只是內心層面,物質層面也要無酵。蔡梅曦傳道的<哥林多前書釋義>就提到,物質上不用舊酵,而用無酵麵餅。
我們不能太過高舉內心層面的重要,而輕看了行為的準則,雅各長老罵的就是這種沒有行為的信心(雅 2:26)。
例如:”活水洗”及”面向下”與施洗時須奉耶穌的名, 這些都不可以因爲環境不允而改變。不能說: 我有心信耶穌,神會體諒,不會在意這些外在的行為。
YM文中所說:在同屬tjc的會堂裡,聖餐餅的做法各家不一,有只有麵粉和水的,有加鹽的,有加油和乳香的。杯也經過葡萄酒,水,葡萄汁的演變。但無論如何,事實是不管使用怎樣的材料,用怎樣的做法,百年來神都悅納了。沒有聽說過誰領了哪一樣的餅及杯就病了或死了。
YM所說的聖餐餅的做法各家不一,其實是中國北會後來的發展。在聖餐上加鹽,加油和乳香等作法,都是誤解聖經
1932年的8大,有關聖餐的討論,北方代表的見解,就曾提到:聖餐與逾越節之宴席有別,路加二十二章十四到十六節是逾越節的宴席,十七至二十節是聖餐………。
當年北派尚知聖餐與逾越節之宴席有別,而今日北派所行,無酵餅加鹽及乳香,更是誤解聖經記載,把舊約時代的獻祭與聖餐混為一談。
無酵餅分為,純淨的無酵餅,調油的無酵餅,與抹油的無酵薄餅(出29:2)。
(利2:13)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 神立約的鹽。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
因此一般無酵餅做的時候,並不一定有調鹽,但凡做獻為素祭的才須用鹽調和。
主耶穌設立聖餐時,聖經並沒有記載,無酵餅有用鹽調和。這就是把舊約時代的素祭與聖餐混為一談。
就算是以色列人獻素祭時,也不可加酵。
素祭是馨香的火祭,不可有一點酵,必須用無酵的餅,不只是麵酵,連蜂蜜也不可,所以不可有一點酵,是指一切發酵的物都不可。
因為蜂蜜會吸收空氣中的水分,蜂蜜中水分較高,有利於真菌存活,而使蜂蜜發酵。而當時的以色列人的飲食習慣,有時會在餅上抹蜂蜜(出16:31,王上14:3)。
(利2:11) 「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有酵;因為你們不可燒一點酵、一點蜜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
猶太拉比在界定逾越節期禁用的食物時,順道為「酵母」下定義。他們認為以下五種穀物屬於酵母的範疇,因為它們能被拿來製造有酵麵包。這五種穀物分別是:小麥、大麥、黑麥、裸麥和燕麥。
但這些都是後來拉比發展出來的做法。
根據猶太雜誌的Tabletmag.com報導,聖經中沒有明確規定「酵」的範圍, 而在猶太教的<塔木德>Pesachim 35a條例才列出五種穀類為「酵」的範圍。
In Pesachim 35a, a mishnah lists the five species of grain with which matzo can be made: wheat, barley, spelt, rye, and oats. This list is not mentioned in the Bible.
乳香是一種橄欖科植物乳香木,會產出含有揮發油香味的樹脂,一般當作薰香料,或藥用(耶8:22)。
(利2:16 )祭司要把其中作為紀念的,就是一些軋了的禾穗子和一些油,並所有的乳香,都焚燒,是向耶和華獻的火祭。
(利6:15) 祭司要從其中─就是從素祭的細麵中─取出自己的一把,又要取些油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燒在壇上,奉給耶和華為馨香素祭的紀念。
祭司可從素祭的細麵中─取出自己應得一把,其他的便要與"所有"的乳香燒在壇上,所以當時乳香並不是拿來食用,而是全部燒在壇上產生香氣,所以才稱馨香的火祭(利2:2)。
1932年的8大,北派還認為聖餐有赦罪的作用,當時便被否決了。
當年的議長結語:
聖餐的真意,北方代表認是紀念主的死,及與主生命的聯結而成聖潔,並有赦罪的恩典。南方代表認是紀念主的死,及與主生命聯續而有永生,否認赦罪之說,辯論精當。今可提出表決之:
議決:
本會根據下列聖經為設立聖餐之真意:(太26:26~38,路:22:19~2,約6:55~56,林前11:23~27)。領受聖餐時,應承認是吃主的肉,喝主的血,紀念主死,並賜有生命與主聯合之應許。通過。
如照北派邏輯,聖餐有赦罪的恩典,又參照舊約獻祭加乳香,便是大大的錯誤。
因當時的五大祭中,有赦罪功能的贖罪祭,就不可以加乳香了。
(利 5:11) 「他的力量若不夠獻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就要因所犯的罪帶供物來,就是細麵伊法十分之一為贖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是贖罪祭。
至於YM所說的:百年來神都悅納了。沒有聽說過誰領了哪一樣的餅及杯就病了或死了。
蒙不蒙悅納,不是YM說了算,也不是暫不受懲處就是蒙悅納。
(林後10:18) 因為蒙悅納的,不是自己稱許的,乃是主所稱許的。
聖經告訴我們,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如不按理辦理聖餐,如何蒙悅納呢?
(林前11:27)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但不是一定有人死或病了,軟弱也是一種狀況。也不是主就馬上懲處,如果主馬上懲處,保羅就無須警戒他們,因看到大多的人都病了死了, 剩下的人還需人說教,才知要改嗎?
(林前11:29~30)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
神會利用信徒肉身的軟弱、患病,來管教信徒,是希望把他們悔改,並引領他們到正確的道路。
犯錯卻沒得到管教,反而拿來沾沾自喜。有可能他「不是主所愛的」,「不是兒子」。
(來 12:6) 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
(來 12:8 )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
(啟 3:19 )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
那些只想把聖經特例,當成普世價值來遵守的,故意忽略神給的通則。因不是「不是主所愛的」,「不是兒子」,因此神會放手任憑他們,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太 15:14) 任憑他們吧!他們是瞎眼領路的;若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裡。
(羅 1:28)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2017年10月13日 星期五
祭司長與大祭司不同
YM愛徒Owen的文章<亞比亞他:被革除的大祭司>,文中似乎將祭司長與大祭司搞混了。由於新舊約翻譯時的用詞不明確,有時確實容易造成誤解。但除此之外,整篇文章仍有多處的錯誤。
Owen文中提到:
大衛成為了聯合王國國王,當然記得患難期間生死與共的功臣、良將,也記得因他而死的亞希米勒一家,是故,大衛立了亞比亞他做了祭司長,凌駕於眾祭司之上(撒下8:17)。但祭司長卻不只亞比亞他,還有一位撒督。怎會一位君王?兩位(大)祭司長?
不論理由為何,大衛的確立了亞比亞他和撒督兩位祭司長,且這兩人在大衛朝中一直服事。一位君王,兩大祭司的體制就在大衛時期延續,直到所羅門親政。
一位君王有兩位以上的祭司長,並沒有甚麼奇怪,但是大衛那時,聖經並沒有記載有兩位大祭司。
祭司長並不等同於大祭司,大祭司的希伯來原文為: (kohen gadowl)或(kohen roshe)通常只有一位。而祭司長(sar kohen)原本就有許多位。
(利 21:10)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kohen gadowl)、頭上倒了膏油、又承接聖職,穿了聖衣的,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
(民 35:25) 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歸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kohen gadowl)死了。
(代下26:20) 大祭司(kohen roshe)亞撒利雅和眾祭司觀看,見他額上發出大痲瘋,就催他出殿;他自己也急速出去,因為耶和華降災與他。
(代下 36:14) 眾祭司長(sar kohen)和百姓也大大犯罪,效法外邦人一切可憎的事,污穢耶和華在耶路撒冷分別為聖的殿。
(拉 8:24) 我分派祭司長(sar kohen)十二人,就是示利比、哈沙比雅,和他們的弟兄十人。
和合本雖然提到撒督和亞比亞他同作祭司長,但希伯來原文卻只用祭司(kohen 複數)來表示,而不是用祭司長(sar kohen)來表示。
(撒下 20:25) 示法作書記;撒督和亞比亞他作祭司長(kohen);
(王上 4:4) 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作元帥,撒督和亞比亞他作祭司長(kohen),
和合本修訂版,上述經節的"祭司長"都已經改譯為原文的"祭司"。
新約聖經中祭司的希臘原文為(hiereus), 大祭司與祭司長希臘文雖然都用(archiereus)表示,
但提到祭司長時用複數:
單指大祭司時用單數 :
資料來源:CBOL 新約Parsing 系統 |
(太 2:4) 他就召齊了祭司長(archiereus 複數)和民間的文士,問他們說:「基督當生在何處?」
(約 12:10) 但祭司長(archiereus 複數)商議連拉撒路也要殺了;
(太 26:57) 拿耶穌的人把他帶到大祭司(archiereus 單數)該亞法那裡去;文士和長老已經在那裡聚會。
(徒 5:17) 大祭司(archiereus 單數)和他的一切同人,就是撒都該教門的人,都起來,滿心忌恨。
舊約聖經雖沒有提到,大衛那時的大祭司是誰,但從新約聖經可看出,當時真正的大祭司是亞比亞他
(可 2:26) 他當亞比亞他作大祭司的時候,怎麼進了神的殿,吃了陳設餅,又給跟從他的人吃。這餅除了祭司以外,人都不可吃。」
而且從所羅門在亞多尼雅事件後,對亞比亞他的懲處可看出,他的職位本來高於撒督,後來撒督才取代他
(王上2:35)王就立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作元帥,代替約押,又使祭司撒督代替亞比亞他。
摩西時代,利未人中的祭司必須是亞倫的後代,大祭司必須是長子
因拿答、亞比戶獻凡火被神擊斃,只剩以利亞撒、以他瑪的後代可供祭司的職分。而大祭司的職位轉而由以利亞撒及後代繼承。
(民 3:4) 拿答、亞比戶在西奈的曠野向耶和華獻凡火的時候就死在耶和華面前了。他們也沒有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在他們的父親亞倫面前供祭司的職分。
亞倫子孫參與祭司供職是有分班次的,而以利亞撒及以他瑪的後代中,每個祭司班次的族長也是祭司長。而大祭司 (kohen gadowl)就是眾祭司長(sar kohen)的首領。
(代上24:3~4 ) 以利亞撒的子孫撒督和以他瑪的子孫亞希米勒,同著大衛將他們的族弟兄分成班次。以利亞撒子孫中為首的比以他瑪子孫中為首的更多,分班如下:以利亞撒的子孫中有十六個族長,以他瑪的子孫中有八個族長;
聖經並沒有記載,為何以利會成為大祭司,因為他是以他瑪的後代,不是以利亞撒的後代。
且士師記中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仍在伯特利供祭司的職位,後代為何沒有延續為大祭司,我們不得而知。
(士 20:27) 那時,神的約櫃在那裡;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侍立在約櫃前。以色列人問耶和華說:「我們當再出去與我們弟兄便雅憫人打仗呢?還是罷兵呢?」耶和華說:「你們當上去,因為明日我必將他們交在你們手中。」
但從士師時代,聖經提到,約書亞死後,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 ,各人任意而行。
以法蓮人米迦請人鑄像,自設神堂,又派自己兒子當祭司,過後才請到一位寄居在猶太族的利未人來當祭司, 後來少年人有成為但支派的士師。往後,摩西的孫子、革舜的兒子約拿單,和他的子孫,成了但支派的祭司,並非以利亞撒、以他瑪的後代。從此但人自己立雕像與示羅的會幕打對台。
(士 18:31)神的殿在示羅多少日子,但人為自己設立米迦所雕刻的像也在但多少日子。
從那時就有不按律法的例子來看,士師時代末期,以利本身是士師,立自己成為大祭司,也不無可能。
此後約櫃被奪,以利父子相繼離世,以利的祭司職分,可能先後由非尼哈的兒子亞西突,經亞希亞及亞希米勒,之後到大衛立亞比亞他。
但大祭司的重要性,已被先知所取代,同時身兼先知,士師及祭司的撒母耳,成了以色列人的支柱。因神的話與稀少,大祭司只是人對神獻祭的代言人,而先知是神傳遞旨意的代言人,尤其在列王時代以及被擄期間即前後。
此後撒母耳大多時間都在他的家鄉拉瑪,並築壇在拉瑪,以色列都上那求告神。
約書亞原本將會幕設在示羅,期間以色列人並沒有專心依靠耶和華,到了士師以利時,他也放任兩個兒子作惡。當以色列人來請求時,以利兒子任意搬離約櫃上戰場, 以為約櫃坐鎮,就能戰勝非利士人。但是耶和華卻默許非利士人奪了約櫃,自此約櫃就再沒有回到示羅,神也離棄示羅,甚至示羅招受咒詛。後來約櫃被非利士人送回祭司城伯士麥,又輾轉來到到基列耶琳。
(撒上4:21) 她給孩子起名叫以迦博,說:「榮耀離開以色列了!」這是因 神的約櫃被擄去,又因她公公和丈夫都死了。
(詩78:59~60 ) 神聽見就發怒,極其憎惡以色列人。甚至他離棄示羅的帳幕,就是他在人間所搭的帳棚;
(耶26:6) 我就必使這殿如示羅,使這城為地上萬國所咒詛的。
當示羅被咒詛後,以利的孫子亞希突的兒子亞希亞,來到了祭司城迦巴(撒上13:16,撒上14:3)。
當時掃羅與非利士人對戰時,還一度要祭司亞希亞,將約櫃從基列耶琳運到迦巴與密抹間的戰場(撒上14:18)。
約書亞當時分配的13座祭司城, 基列亞巴(希伯崙),立拿,雅提珥,以實提莫,何崙,底壁,亞因,淤他,伯士麥,基遍,迦巴,亞拿突,亞勒們, 當中並沒有挪伯。
聖經並沒有記載,挪伯何時成了祭司城,但是大衛逃難時,亞希亞的兄弟亞希米勒已經在挪伯了(撒上21:1)。
以利後代的祭司家族卻不往約櫃所在的基列耶琳那去,卻聚居在挪伯。所以挪伯只是空有會幕卻無約櫃。之後掃羅對挪伯的屠城,只不過是應驗神人對以利家族咒詛的一部分(撒上2:27~36)。
Owen文中說:
那麼以利亞撒家呢?大祭司職分雖然旁落到了以利家,以利亞撒的血脈卻從未斷絕。等到了大衛作王,一個之前名不見經傳的撒督就此橫空出世,乃是以利亞撒直系血脈繼承:大祭司撒督一家,開始活躍在歷史之中。
撒督成為大祭司,是所羅門王時代的事。而在此之前撒督並非"名不見經傳"及"橫空出世"
當大衛還在洗革拉躲避掃羅的追殺時,撒督就已經去投奔大衛,而且那時他已經是大能的勇士了。
(代上12:28) 還有少年大能的勇士撒督,同著他的有族長二十二人。
而且先知的重要性取代大祭司後,連驢子走失的小事都會去求問先見了(撒上9:3~16)。撒督又本身也是個先見,撒督怎會是不見經傳的就此橫空出世呢?
(撒上9:9) 從前以色列中,若有人去問 神,就說:「我們問先見去吧!」現在稱為「先知」的,從前稱為「先見」。
(撒下15:27) 王又對祭司撒督說:「你不是先見嗎?你可以安然回城;你兒子亞希瑪斯和亞比亞他的兒子約拿單都可以與你同去。
Owen 不知是否受了YM影響,不重視聖經,只是記住聖經裡的幾句話而已,想在聖經外找答案,讀經時沒有正確的將經文上下文所提到的統合, 經常斷章取義的得出自以為是的結論。這種情況常在文章中出現。
例如此篇<亞比亞他:被革除的大祭司>,Owen提出的觀點:
掃羅王勵精圖治,除了不斷和外敵非利士人作戰之外,對內也是革除陋習、振新經濟,像是立下嚴令剪除國中交鬼和行邪術的人(撒上28:9)、使人民豐衣足食(撒下1:24)。無怪乎掃羅王死後,除了猶大支派外,其餘百姓均是感念前朝餘恩,擁護掃羅之子伊施波設作王(撒下2:8-10)。
實際上伊施波設會作王,並不是百姓感念前朝餘恩而擁護的,而是掃羅的元帥押尼珥立他做王的。
掃羅死時,大衛仍住在非利士的迦特王亞吉,送給他的洗格拉。掃羅死後,大衛才求問神,上猶大地的希伯崙。
猶大支派的人知道大衛來到了希伯崙,在那裡膏大衛作猶大家的王。押尼珥立伊施波設做王,住在約旦河東的瑪哈念。
押尼珥是掃羅的叔叔,因掃羅的父親基士與押尼珥都是尼珥的兒子(撒上26:14,代上8:33)。
然而伊施波設只是名義上的王,實際掌權的是押尼珥。押尼珥甚至與掃羅的妃嬪利斯巴同寢(撒下3:7), 伊施波設因此事責備押尼珥時,反而讓押尼珥起誓要廢去掃羅家的王位,伊施波設因為懼怕押尼珥,就連一句話也不敢回答他。
過後押尼珥打發人要與大衛立約,要使以色列人都歸服於大衛(撒下3:12~19)。便可知道伊施波設的政權,是靠著押尼珥維繫的,並非以色列百姓擁戴的。
其實以色列人並不像Owen所說,感念掃羅的餘恩,他們早就想讓大衛作王治理他們,只是礙於掃羅及押尼珥的權勢,不敢作聲。
押尼珥也知道這點,當押尼珥與伊施波設反目,要投靠大衛時就說出以色列人的心聲。
(撒下3:17~18) 押尼珥對以色列長老說:「從前你們願意大衛作王治理你們,現在你們可以照心願而行。因為耶和華曾論到大衛說:『我必藉我僕人大衛的手,救我民以色列脫離非利士人和眾仇敵的手。』」
Owen說:
如果連神自己在舊約時代都違反律法,選召了無法成為祭司的撒母耳,是否更證明了神原本的心意就是要在律法外開一道恩典的門,讓今天非以色列人的我們也能成為祭司呢(彼前2:9)?
神並怎會違反律法呢?律法是神藉摩西頒布的,神的旨意就是律法。祂要立誰就立誰,有誰有權過問呢?
當時神定意要亞倫後代的長子繼承大祭司的職位,要不是拿答、亞比戶違反律法被擊斃,大祭司職位也輪不到以利亞撒的後代。
以利家族本來就不是律法規定下的順位,況且家族的不忠心,神才另找一忠心的祭司,立撒母耳來對比以利家族,更預言彌賽亞才是真正的大祭司。
(撒上2:35) 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
撒母耳是神所立的先知,他執行祭司職務是出於神的指派,這是本於神的權威,相對於掃羅獻祭,就不是出於神的指派。
亞比亞他被革除大祭司的職位,除了是應驗耶和華在示羅論以利家所說的話,也是因為他的不忠。
亞比亞他雖在押沙龍事件上展現忠心,卻在亞多尼雅事件上不能堅持,不站在神所喜愛的人這邊(撒下12:24~25)。
這本是該死的,只因所羅門顧及他往日的忠心,只革除祭司職務不處死。
(王上2:26) 王對祭司亞比亞他說:「你回亞拿突歸自己的田地去吧!你本是該死的,但因你在我父親大衛面前抬過主耶和華的約櫃,又與我父親同受一切苦難,所以我今日不將你殺死。」
同樣的所羅門的晚年,離棄神的道,偏離最初的信仰,不能忠心事主,惹神向其發怒(王上11:9),以致神將國從他兒子手中奪回。所羅門雖曾作箴言三千句詩歌一千零五首,神照樣興起仇敵攻擊他。
這些人明明都是不守神的旨意任意而行,神才另立別人取而代之。Owen卻說是神違反律法,分明是不按正意解經,偏離正道。
不論是亞比亞他或是撒督,甚至是非尼哈與以利亞撒,最多只是亞倫等次的祭司,神所預言要立的忠心祭司是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的大祭司
(詩110:4) 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來 6:20) 作先鋒的耶穌,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就為我們進入幔內。
今日的同靈成了福音的祭司,聖潔的祭司,君尊的祭司,神和基督的祭司(羅15:16,彼前2:5,彼前2:9,啟20:6),就要緊緊跟隨永遠的大祭司,而非那些不守誡命的亞倫等次的大祭司。
亞比亞他與所羅門都可作為那些偏離之人的借鏡,除名的人的寫照。
2017年10月2日 星期一
文士和法利賽人(二)
然而並不是所有法利賽人都是負面的
如上述的迦瑪列搭救門徒不致受害,還有少部分法利賽人還知道要受悔改的洗,以逃避將來的災禍, 施洗約翰所說耶穌將用聖靈與火施洗,也是對他們講的。
(太3:7~8) 約翰看見許多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也來受洗,就對他們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
(太3:11) 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
也有擔心主耶穌被殺的法利賽人
(路13:31)正當那時,有幾個法利賽人來對耶穌說:離開這裡去吧,因為希律想要殺你。
還有當官的法利賽人尼哥底母,夜裡來求見耶穌,也成為門徒
(約 3:1~2) 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猶太人的官。這人夜裡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 神那裡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 神同在,無人能行。」
(約7:50~51) 內中有尼哥底母,就是從前去見耶穌的,對他們說:「不先聽本人的口供,不知道他所做的事,難道我們的律法還定他的罪嗎?」
(約19:39~40 )又有尼哥底母,就是先前夜裡去見耶穌的,帶著沒藥和沉香約有一百斤前來。他們就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把耶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
原本迫害門徒的保羅,也是法利賽人,師承文士迦瑪列
(徒5:34)保羅說:我原是猶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數,長在這城裡,在迦瑪列門下,按著我們祖宗嚴緊的律法受教,熱心事奉神,像你們眾人今日一樣。
(腓3:5)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
法利賽人文士迦瑪列是幫助使徒的,而所教導出來的掃羅卻是迫害使徒的,由此可見法利賽人的教導,基本上對門徒所傳福音,是出於人或出於神並不確定(徒5:39), 法利賽人迫害耶穌及門徒,不是出於聖經字句的教導,而是出於個人經驗與邏輯考量。
例如以賽亞預言外邦人的加利利地將得著榮耀(賽9:1),他們卻以經驗法則判斷,加利利沒有出過先知,
(約 7:52) 他們回答說:「你也是出於加利利嗎?你且去查考,就可知道加利利沒有出過先知。」
當摩西與何西阿,都以神雖在世上卻仍舊在天的方式,形容祂的工作與身分時,他們卻以邏輯理性,用人的年齡否定耶穌就是神
(創19:24) 當時,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
(何1:7) 我(耶和華)卻要憐憫猶大家,使他們靠耶和華─他們的 神得救,不使他們靠弓、刀、爭戰、馬匹,與馬兵得救。」
(約 8:56~57) 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猶太人說:「你還沒有五十歲,豈見過亞伯拉罕呢?」
現今時代很多人看不起法利賽人,但實際上有些人比法利賽人更不如。他們不讀聖經,也不熟聖經,有時還更改聖經,甚至想要沒有聖經。卻想學法利賽人的教法師教導別人。
耶穌說要勝過文士、法利賽人的義才能進天國。因此文士、法利賽人至少還盡了律法上的義,然而有些人連他們的義都勝不過。
(太5: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例如法利賽人還懂得十一奉獻是神的物,有些人卻誤以為十一奉獻已經廢除,又教導人不需十一奉獻, 那真是不能勝過法利賽人的義。
主耶穌來並沒有廢掉十一奉獻,反而說十一奉獻,不可撤銷
(太 23:23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
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這裡的"不行"的希臘原文(aphiemi)意思是撤銷,拋棄。
是指更重要的公義、憐憫、信實,應當去行,而十一奉獻也不可撤銷
法利賽人所講解聖經上的事,主耶穌認為他們沒有錯,也要門徒照著行,反倒是法利賽人只會說卻做不到。
(太23:2~3) 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
法利賽人也喜歡自做聰明在聖經外找答案,並且熱心遵守,卻不知那些條規聖經沒有記載,只不過是人的遺傳。他們就是重視米示拿超過聖經。典型的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
(可7:7~9) 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你們是離棄 神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又說:你們誠然是廢棄 神的誡命,要守自己的遺傳。
法利賽人就是不願受聖經的約束,常常開大門走大路,表面遵守聖經,實際上是違反聖經,所做所為與神所說不符
(太15:4~6)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 神的誡命。
Owen的貼文:"沒有《聖經》的時代",師承YM的理論
文中以古代聖經尚未編寫成卷時,很多聖徒沒有聖經,藉此巧妙的貶抑了聖經的重要性。
Owen說:另一方面,古聖徒因為沒有《聖經》可讀,他們必定無法從文字去認識神,卻可以留下信仰佳範,並被寫成《聖經》。證明了沒有《聖經》,人仍然可以認識真神。
神的話就是聖經,古聖徒並非沒有神的話,而是尚未寫下來。古聖徒對神的話產生信心,後來都記載在這本聖經中。貶抑聖經就是貶抑啟示這本聖經的神。
聖經之所以重要,因為聖經記載了神的話,神的法度、命令與律例及教訓,讓世人有遵守的依據。亞伯拉罕及古聖徒雖沒有現今的紙本聖經,但神的吩咐、命令、律例、法度,已經交付他們,一代一代口傳下來,最後才寫成文字,不然摩西如何得知亞伯拉罕的事蹟呢?
妥拉(torah)又稱「律法書」,原意為教導,引導。基本上不是法律,而是神的教訓和旨意。妥拉(torah),又被稱為摩西五經,也可以指整本舊約聖經,猶太人甚至認為,米示拿與塔木德也可稱為妥拉。
出埃及記中,神的律法就稱為妥拉(torah)。
(出13:9) 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紀念,使耶和華的律法(torah)常在你口中,因為耶和華曾用大能的手將你從埃及領出來。
而妥拉(torah)一詞,最早出現在「創世紀」中,也交付給亞伯拉罕了
(創26:5) 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torah)。
這裡清楚告訴我們,尚未有摩西律法時, 神的命令、律例、法度(torah)已經交給了亞伯拉罕。
雖然亞伯拉罕及古聖徒雖沒有現今的紙本聖經,但神的吩咐、命令、律例、法度,已經交付他們,一代一代口傳下來。
保羅就說過,猶太人獨特的地方,最重要的是神的聖言已經託付了他們。即使他們仍不相信。
(羅3:1~3)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甚麼長處?割禮有甚麼益處呢?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 神的聖言交託他們。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 神的信嗎?
猶太人被擄之前神的話不斷藉著先知保留成書
(賽 30:8) 現今你去,在他們面前將這話刻在版上,寫在書上,以便傳留後世,直到永永遠遠。
(耶 30:2)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將我對你說過的一切話都寫在書上。
被擄期間這些書卷仍被誦讀
(但 9:2 )就是他在位第一年,我但以理從書上得知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耶利米,論耶路撒冷荒涼的年數,七十年為滿。
即使被擄仍保留了律法書, 回歸見聖殿時,還拿出來宣讀
(尼8:1~3) 到了七月,以色列人住在自己的城裡。那時,他們如同一人聚集在水門前的寬闊處,請文士以斯拉將耶和華藉摩西傳給以色列人的律法書帶來。七月初一日,祭司以斯拉將律法書帶到聽了能明白的男女會眾面前。在水門前的寬闊處,從清早到晌午,在眾男女、一切聽了能明白的人面前讀這律法書。眾民側耳而聽。
新約時代即使一般人手上沒有聖經,仍然能聽講聖經話語
(徒15:21) 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
神的話語寫成文字就是聖經,然而有人不信就想毀掉聖經
猶大王約雅敬燒毀神藉著耶利米口述,文士巴錄代筆寫下的書卷。
(耶36:23) 猶底念了三四篇,王就用文士的刀將書卷割破,扔在火盆中,直到全卷在火中燒盡了。
書卷中指謫了約雅敬與臣僕的罪孽和罪惡,但他們不懼怕,也不撕裂衣服悔改。直接燒毀就可視而不見,自以為沒有了這些話語,罪就不存在了。
同樣的YM與Owen藉口聖經的文字有限,或古聖徒沒有聖經,只不過凸顯出他們不熟聖經,及不願受聖經中神的話語所約束,只想另立巧門, 打破束縛在聖經外找答案。
2012年6月3日〈從起初神創造天地〉台中聖經研討會,
YM說:
這本聖經, 說來非常慚愧,我印象裡面我沒有讀過一次,我印象裡面這本聖經我還沒有讀過一次,我 看到列王紀我就跳過去,我完全搞不懂列王是誰,
……好像記憶裡我並沒有讀過一次聖 經,沒有,我只是記住聖經裡的幾句話而已」。
從這裡便可看出YM,沒有讀完聖經,只記住聖經裡的幾句話,就可以滔滔不絕的講解聖經,從聖經外體會的經驗,那只是用他的哲學觀點與邏輯推論去思考,根本不是以經解經,也不是神的話。
2015年底舉辦的<沉默>講座,YM宣稱,主耶穌講的話語不多,企圖引導人可以在聖經外找答案。
YM的說法:耶穌來,話語不多。你看四福音再怎麼寫,因為話太少了,所以四本書裡面都重複太多。你可以找成一本馬可福音更少,耶穌講的話其實不多。
YM甚至說:我看我們一節課都可以講比主耶穌多。
然而主耶穌講的話語不是不多,而是YM認知有誤
馬太福音從第五章到第七章,都是主耶穌教訓的話語,內容從八福到如何禱告,從不要為自己積財寶在地上, 到要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林林總總,所講範圍之廣泛,到第八章才記載主耶穌下山。
主耶穌在野地理講論神國的道,講到了日頭快要平西(路9:12),才用五個餅給五千人吃飽(路9:13~17),主耶穌的話語會不多?
又一次主耶穌到靠加利利的海邊,上山坐下,連續三天,同樣行神蹟醫治眾人,又用七個餅給四千人吃飽(太15:29~38),連續三天會話語很少?會光醫治他們, 不像上次給五千人吃飽那樣,跟他們講論神國的道?
約翰就表示,主耶穌行的神蹟及伴隨著所講的教訓,若是一一地都寫出來,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主耶穌的話語怎會不多呢?
(約21:25 )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地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
2016年3月,YM在中國的講座<談查經>,巧妙的修改之前說錯的地方,不敢再講主耶穌的話語很少,修正成主耶穌的話語記載在聖經的不多。但用意仍是引導人,聖經以外的答案才是對的,題目是<談查經>,最後卻指向要到聖經外去體會
YM說:
所以,一個原則喔,聖經是神的話,但是神的話不盡都在聖經裡面。甚至,神的話在聖經之外的更多。這樣大家同意嗎?同意喔,這樣就很好辦了。所以聖經只是少數神的話之一,對不對?
所以,我總覺得說神的話,既然不盡在聖經裡面,你就要去「外面」去感受,去感受它。
所以你們沒有聖經沒有關係的,不會因為沒有聖經就不會了解神,因為它只是神的話語的部分!不是全部。
2016年3月27日在台中舉辦的,<看見 那看不見的神>講座,YM又延續了在聖經外找答案的主軸。
YM說:
聖經都是神的話,但是呢神的話不盡在聖經當中。那這樣等於是路又打得很寬啦。對不對,神的話不盡在聖經當中,它在哪裡?
摩西那時候也沒有聖經啊。古聖徒也沒有聖經啊,但他們卻能夠去執行神的旨意,神的美意甚至完成神所要做的工作。
摩西律法並沒有規定,安息日可以走的距離是多少,只說不可出遠門
(出16:29) 你們看!耶和華既將安息日賜給你們,所以第六天他賜給你們兩天的食物,第七天各人要住在自己的地方,不許甚麼人出去。」
但猶太拉比根據,分給利未人的城的方法及約書亞的話,規定了安息日從家出發可以走的路程,二千肘。
(民35:4~5) 你們給利未人的郊野,要從城根起,四圍往外量一千肘。另外東量二千肘,南量二千肘,西量二千肘,北量二千肘,為邊界,城在當中;這要歸他們作城邑的郊野。
(書3:4) 只是你們和約櫃相離要量二千肘,不可與約櫃相近,使你們知道所當走的路,因為這條路你們向來沒有走過。」
其實門徒對於猶太拉比的規定,雖是人的吩咐,但只要是沒有離棄神的誡命及律法的精神的,倒不是完全反對。從門徒安息日行路,可以看出。
(徒1:12) 有一座山,名叫橄欖山,離耶路撒冷不遠,約有安息日可走的路程。當下,門徒從那裡回耶路撒冷去,
然而從家算起二千肘的規定,法利賽人也是有巧門突破的。
猶太人對家的定義是有餅及食物的地方,因此出遠門帶上餅及食物,走了二千肘,放下餅及食物,那就是「家」,原地休息吃飯,再從「家」出發,又可走二千肘。
摩西律法對除酵節的規定是
(出12:19) 在你們各家中,七日之內不可有酵;因為凡吃有酵之物的,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的,必從以色列的會中剪除。
猶太拉比在米示拿除酵節篇二章1節中,認為逾越節前除酵的方式除了焚燒,或者餵食給動物,還可以賣給非猶太人。
這種「賣酵」衍生出的作法,就是在除酵節前把有酵之物的所有權賣給外邦人,貨物也沒有從倉庫中移開,也無金錢上的往來。等除酵節過後, 可因在期限內沒收到錢,因此契約無效,所有權仍歸回自己。
還有他們焚酵前的尋酵,只要狗聞不出的就算完成尋酵的任務。
因此衍生出將不需「賣酵」,只要將有酵之物深埋在用大石封住,只要狗找不出的,拉比也認可。
摩西律法規定安息日不可生火(出35:3)
在米示拿安息日篇三章1節中, 猶太拉比認為安息日之前(18:00)之前,爐上擺著熟食,爐中燒的只要不是炭或木等可以燒得長久的物質, 如用收割後田裡的短莖乾草,把食物繼續擺在爐子上,吸收餘熱,留到安息日是可以的。
法利賽人在神交付摩西的律法文字上,沒有詳細規定的狀況下,積極找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出路,擺脫律法的約束,與YM的「於是路又打得很寬」。有著異曲同工的心態。
保羅對提摩太的勉勵,清楚的告訴提摩太只要用心的遵守聖經教導,就可以因此達到完全。
(提後3:15~17) 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 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既然明白聖經與遵守聖經的教導就可得以完全。一生都還沒將聖經讀完一遍,還奢求從聖經外追求另外方法,來達到完全, 豈不本末倒置?
(羅 15:4 )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為了教訓我們所寫的,不會因文字是有限的而無效。一心想在聖經外找答案,羨慕身處沒有聖經的時代,都只是想擺脫聖經的約束,逃避神教訓的,幻想越過聖經教訓,還能成為世上活生生的《聖經》,像古聖徒一樣。這種怪異的教訓並不是在寫聖經 ,而是在寫YM及Y粉版的<塔木德>。
他們又擅長用小說式筆法,幻想聖經當時的情景,添加聖經中沒有的對白,加上他們周遭無法查證的小故事,更像在寫現代版的<米大示>。
<米大示Midrash>並不是真正的律法來源,而是猶太拉比運用豐富的想像力將某些經文加以描述,及猶太律法與其引申出的教訓和典故的註釋,以及民間軼事,傳說的訓誡教導。很多是為了讓聖經中的事蹟更加生動,而加以潤飾添加而成,其中也包含了一些偽經。
(林前 4:6) 弟兄們,我為你們的緣故,拿這些事轉比自己和亞波羅,叫你們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免得你們自高自大,貴重這個,輕看那個。
(來 13:9) 你們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因為人心靠恩得堅固才是好的,並不是靠飲食。那在飲食上專心的從來沒有得著益處。
2017年9月29日 星期五
文士和法利賽人 (一)
YM與愛徒Owen謬解聖經,屢屢被指出錯誤,因而常諷刺別人緊捉釋經權。
Owen最新的貼文:"沒有《聖經》的時代",中嘲諷祭司、文士法利賽人,他們不是最懂聖經,為何到頭來卻又將耶穌釘死。暗喻那些指出他們師徒謬解聖經的同靈,像是法利賽人。
Owen文中提到:
就像耶穌時代最懂《聖經》的祭司、文士、法利賽人,照理來說,他們的「專業」就是研究《聖經》,怎會不知道彌賽亞就是耶穌呢?
怎還會將救世主釘在十字架上呢?但就是最懂《聖經》的他們將神的獨生子殺死了,證明了緊抓《聖經》文字的可怕:因為你違反了「我認為」的真理,所以你一定是出於魔鬼!
其實祭司的專業並不是研究《聖經》,而文士、法利賽人研究《聖經》也不見得是最懂聖經。
當時尚未奉耶穌的名受洗,有學問且最能講解聖經的亞波羅,還需沒甚麼學問,以織帳篷為業的百基拉、亞居拉夫婦講解神的道給他明白。
(徒 18:24)有一個猶太人,名叫亞波羅,來到以弗所。他生在亞歷山大,是有學問的,最能講解聖經。
(徒18:26) 他在會堂裡放膽講道;百基拉、亞居拉聽見,就接他來,將 神的道給他講解更加詳細。
而且文士、法利賽人研究《聖經》,跟Owen 所說剛好相反,他們並沒有緊捉《聖經》文字,反而是捉不住律法書與先知書中對耶穌的預言,才不知道耶穌就是彌賽亞。
一般人對文士及法利賽人的印象喜歡對文字斤斤計較,但他們所計較的並非是聖經中的律法,而是拉比的口傳律法,因此反而看不明白聖經。
例如雅各預言彌賽亞出於猶大支派。大衛預言兵丁為祂的衣拈鬮,被親近的人出賣。以賽亞書預言祂是童女所生,是大衛的後裔,是耶西的後代,約翰喊著: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與強盜同釘,葬在財主的墓室。 耶利米也同樣預言祂是大衛的後代。何西阿預言神將從埃及召祂出來。彌加預言祂出於伯利恆。撒迦利亞預言祂騎驢進耶路撒冷及三十塊錢被人出賣。 。
(創9:10) 圭必不離猶大,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就是賜平安者)來到,萬民都必歸順。
(詩22:18) 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
(詩41:9) 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
(賽7:14) 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就是 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
(賽9: 7)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賽11:1) 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
(賽40:3) 有人聲喊著說:在曠野預備耶和華的路,在沙漠地修平我們 神的道。
(賽53:9) 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耶23:5~6)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在他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
(何11:1) 以色列年幼的時候,我愛他,就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
(彌5:2) 伯利恆的以法他啊,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裡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掌權的;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
(亞9:9) 錫安的民哪,應當大大喜樂;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歡呼。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裡!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謙謙和和地騎著驢,就是騎著驢的駒子。
(亞11:12) 我對他們說:「你們若以為美,就給我工價。不然,就罷了!」於是他們給了三十塊錢作為我的工價。
以上都證明了他們,無視《聖經》文字的可怕,也證明先知都有說,是他們信得太遲鈍。
(路 24:25) 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
如果那些文士及法利賽緊抓《聖經》中這些文字,雖不能肯定主耶穌就是彌賽亞,至少也會像文士迦瑪列一樣,解救彼得和眾使徒, 不至於把耶穌釘十字架,反而會害怕是否攻擊神。
(徒5:38~39)現在,我勸你們不要管這些人,任憑他們吧!他們所謀的、所行的,若是出於人,必要敗壞; 若是出於 神,你們就不能敗壞他們,恐怕你們倒是攻擊 神了。
Owen說:但是作者會被困在自己的作品中嗎?昔在、今在、永在的神會受限在自己的《聖經》嗎?
神就是透過舊約聖經的作者,以他們的文字作品來給主耶穌作見證,證明主耶穌就是昔在、今在、永在的神,並不會因此受限。
(約5:39~40)
你們查考聖經(或作: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
主耶穌講這話不是貶抑聖經的重要性, 主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這裡的律法書和先知書是舊約聖經的總稱,祂來是要成全聖經。
文士、法利賽人因為希望獲得永生而去查考聖經,卻釘死耶穌。
耶穌復活後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聖經中有關祂的見證,都給門徒講明白了。證明主耶穌與法利賽人都用同一本聖經,同樣的文字,問題不是緊捉聖經文字,也不是受限於文字當中,而是他們的心竅沒開。
(路24:27) 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
(路24:44~45) 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
事實上,若沒有聖靈的引領及感動,再怎麼專業研究《聖經》,那只不過是將《聖經》當成學問,並不是信仰,也無法知道耶穌就是神的獨子,也是神本身。
能夠明白聖經相信耶穌,是出於恩典及信心,而恩典及信心都是出於神所賜,並不是出於自己的研究及能力。
(約 6:44) 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林前12:3 )所以我告訴你們,被 神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
(弗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這種屬靈的智慧是神所賜的,是隱藏的,只顯明給愛神的人,並不是可以靠人機械式的查考,研究出來的。
(林前2:7~8) 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 神奧祕的智慧,就是 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這智慧世上有權有位的人沒有一個知道的,他們若知道,就不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如經上所記: 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
新約時代猶太教四大派系,分別是法利賽人(Pharisees)、撒督該人(Sadducess)、愛色尼人(Essenes)及奮銳黨(Zealots)。
在新約時代祭司的工作主要是行各種禮儀,並負責聖殿各種祭祀及敬拜的職責,並主持猶太公會會議。
撒都該人自稱是利未的後裔,撒都該一詞源於祭司撒督。祭司通常與撒都該人一起,因新約時代通常祭司大多是撒都該教門的,也有少數的法利賽人,但祭司長都是出自撒都該教門, 祭司的親族也都是撒都該教門,他們屬於貴族階級與羅馬統治者關係良好。
(徒4:1) 使徒對百姓說話的時候,祭司們和守殿官,並撒都該人忽然來了。
(徒4:6) 又有大祭司亞那和該亞法、約翰、亞歷山大,並大祭司的親族都在那裡。
(徒5:17)
大祭司和他的一切同人,就是撒都該教門的人,都起來,滿心忌恨。
因為撒都該人對政治上的興趣大於對聖經研究的興趣,加上他們不相信天使和靈,只承認摩西五經,因此以賽亞先知的彌賽亞預言, 對撒都該人出身的祭司根本不信,何來最懂聖經,他們根本不重視彌賽亞預言,又如何研究出耶穌就是彌賽亞呢?
因撒都該人是利未的後代,所以負責聖殿的管理,而耶穌進入聖殿趕出做買賣的人,也斷送了他們的利益。
而耶穌所傳復活之事,又是違背他們教門教義的。這就是為何祭司與撒督該人不信耶穌的背景。
文士(grammateus)是宗教的專業人士,也稱為律法師(nomikos)或教法師(nomodidaskalos), 他們負責聖經的抄寫、講解並執行聖經的教訓,通常由法利賽人擔任,例如保羅的老師迦瑪列。
(太22:34~35) 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
(可2:16)法利賽人中的文士,看見耶穌和罪人並稅吏一同吃飯,就對他門徒說:他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嗎?
(徒5:34) 但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迦瑪列,是眾百姓所敬重的教法師,在公會中站起來,吩咐人把使徒暫且帶到外面去。
文士與法利賽人除了相信摩西五經,也相信口傳律法。所謂的口傳律法是猶太拉比對摩西律法的的辯論與詮釋以及生活上當遵守的規條, 主後3世紀的法利賽人蒐集這些,從主前4世紀以來的口傳律法,編寫成米示拿(Mishnah)。
後來的拉比,針對米示拿(Mishnah)寫註釋與說明以及遺漏補充, 主後350年到400年間,編輯成巴勒斯坦革馬拉(Palestinian Gemara),此時期後的拉比註釋與說明以及遺漏補充,在主後500年又編輯成巴比倫革馬拉(Babylonian Gemara)
猶太教的重要經典塔木德(Talmud) ,就是米示拿(Mishnah)加上革馬拉(Gemara),
米示拿(Mishnah)內容有六部分共63卷:
1.種子(Zeraim):有關農作物的法令,給利未人與祭司的十分之一奉獻, 還有救濟窮人等共11卷。
2.節期(Moed):包括安息日及節期的條例等,共12卷。
3.女性(Nashim):婚姻的規範,包含結婚與離婚、亂倫、起誓和財產等規定,共7卷。
4.損害(Nezikin):討論民事與刑事判例,宗教法,異教崇拜等,共11卷。
5.聖物(Qodashim):主要是獻祭禮儀、聖殿、以及猶太食物及非猶太食物條例,共11卷。
6.潔淨(Tohorot):有關宗教禮儀潔淨與不潔淨的法規,月經條例, 家庭潔淨的法規等,共12卷)。
而這些條例法規, 與摩西律法有相關,但很多是超出摩西律法所規定的,是拉比們討論出來的。
而當時文士與法利賽人用來質疑主耶穌及門徒的,大都出自米示拿(Mishnah)的拉比口傳律法,所以文士與法利賽人是緊捉米示拿(Mishnah)字句,並不是緊捉《聖經》文字。
例如門徒在安息日掐起麥穗來吃,安息日治病,吃飯不洗手等等。這些都不違反聖經的律法,也不違反神的誡命,但他們用口傳律法來指責耶穌及門徒時,主耶穌稱他們是拘守古人的遺傳。
(太 15:3) 耶穌回答說:你們為甚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呢?
(可7:3) 原來法利賽人和猶太人都拘守古人的遺傳,若不仔細洗手就不吃飯;從市上來,若不洗浴也不吃飯;還有好些別的規矩,他們歷代拘守,就是洗杯、罐、銅器等物。
所謂的仔細洗手記載在米示拿中潔淨項的Yadayim(手不潔)篇
是拉比規定的洗手儀式。要打開手指尖向上,澆水在手,水流至手腕沾濕時,手握拳互相摩擦,然後把雙手垂下,再水澆在手上,順著指尖滴在地上,才算是潔淨。
畢士大旁病了38年猶太人,病癒後拿褥子離開時,被認為是犯了米示拿安息日篇7章2節中第39項將物品從一區域搬移到另一區域。
(約5:10) 那天是安息日,所以猶太人對那醫好的人說:「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不可的。」
主耶穌屢屢在安息日醫病,猶太人就認為是犯了安息日的條例。米示拿的安息日篇,就規定除非是危急生命的疾病,否則叫要過了安息日才能醫治。
例如:米示拿的安息日篇14章3節規定, 安息日不可吃希臘海索草,因那是病人吃的,一般人口渴時可喝棕梠樹水,但是黃疸病患不可,因有療效。
米示拿的安息日篇22章6節規定,安息日不可以矯正骨折,手腳脫臼不可在水中劇烈攪動,但可以用正常方式洗澡。
(資料來源:SHIURIM The Online Beit MIDRASH)
主耶穌將法利賽人遵守拉比的口傳律法,這些超出摩西律法的範圍,稱為人的吩咐。 還有(太28:17~22)中指著金子、禮物起誓,勝過指著殿及壇的教導,也都不是出於聖經,而是人的吩咐及古人的遺傳。
法利賽人對這些古人遺傳的用心勝於對聖經的用心,以為遵守了這些屬地的條例就是侍奉神,這種教導只會把天國的門關起,不得其門而入。
(太23:13)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
所以真正可怕的不是緊抓《聖經》文字,而是在《聖經》外找答案,卻自認為是神的話。
文士與法利賽人,大多過於重視外在行為的敬虔,而這種敬虔只是表面功夫,不是發自內心。
因為主耶穌所要求的不是這種表面的守法,而是發自內心的遵從,舊約在這點沒有規範到,有執行上的漏失,所以才有新約的訂立。
例如誡命的『不可殺人』,主耶穌要求不可無緣無故地向弟兄動怒及咒罵。誡命的『不可姦淫。』,主耶穌認為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而從內心守律法就是要把律法寫在心版上,靠著聖靈才能守住
(林後 3:6) 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作:聖靈)是叫人活。
這裡保羅不是說,聖經有分字句的字面意思及精隨意思。這節的精意希臘原文為:pneuma,意思是聖靈。
也就是說沒有人靠自己,可以完全遵行律法的字句,最後都會被定罪,將人引到死亡。唯有靠著聖靈才能治死肉體的情慾,靠著聖靈脫離律法的捆綁,遵守神的誡命才能活。
(約 6:63) 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羅 7: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或作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撒都該人與法利賽人一直以來,教義是處於對立的
撒都該人只相信聖經的前五卷,不相信復活及認為沒有天使及靈魂, 而法利賽人相信兩者都有(徒23:8)。
所以撒都該人以七個兄弟連續死去,又都取同一人為妻之例子來挑戰復活的事,當主耶穌用聖經堵住撒都該人時, 法利賽人中的幾個文士便反過來稱讚主耶穌
(路20:39~40) 有幾個文士說:「夫子!你說得好。」以後他們不敢再問他甚麼。
當保羅被捉到猶太公會時,也是利用撒都該人與法利賽人教義的不同,分化他們
(徒23:6~7)保羅看出大眾一半是撒都該人,一半是法利賽人,就在公會中大聲說:「弟兄們,我是法利賽人,也是法利賽人的子孫。我現在受審問,是為盼望死人復活。」說了這話,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就爭論起來,會眾分為兩黨。
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都是從兩約之間的主前一、二世紀開始出現的。
西元前323年,亞歷山大大帝死後,馬其頓王國分裂為馬其頓的安提哥那王朝、敘利亞的塞流卡斯王朝及埃及的托勒密王朝。以色列人受塞流卡斯王朝統治。
西元前167年,塞流卡斯國王安提阿哥四世, 派兵進入耶路撤冷,下令猶太人並須學習希臘化風俗,不准猶太人在聖殿獻祭,禁止他們守安息日,強迫猶太人改變信仰。
主耶穌曾提到但以理的預言,但以理所說的「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就是指安提阿哥四世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設了一個祭祀宙斯的祭壇。還在祭壇上擺了一頭豬。
主耶穌提這個事件,主要是預言末世時,類似褻瀆聖地的事還會發生。
(但11:31) 他必興兵,這兵必褻瀆聖地,就是保障,除掉常獻的燔祭,設立那行毀壞可憎的。
(太 24:15 )「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
那時猶太人有分為希臘化的猶太人( Hellenists ),及保守派猶太人哈西德人(Hasidm)。
祭司馬他提亞與兒子,發動軍事行動來對抗安提阿哥四世,跟隨者大多是哈西德人(Hasidm)。 馬他提亞死前將權力交給三子猶大,那時猶大有個稱號叫馬加比。
西元前165年,馬加比家族帶領的軍隊攻入耶路撒重獻聖殿,之後戰事延伸到基列,約旦河外及加利利。繼任的安提阿哥五世派兵包圍了耶路撒冷西南的伯夙(代下11:7),猶大馬加比撤退入耶路撒冷,期間經歷塞流卡斯王朝的政變而停戰。之後王朝放寬猶太人自治權力與信仰自由,可進聖殿獻祭。
西元前162年,塞流卡斯新國王德米特里一世任命希臘化猶太人阿爾息穆斯為大祭司, 但阿爾息穆斯的行事作為殘酷,猶大馬加比再度起身對抗,並驅逐阿爾息穆斯,隨後戰事重啟。
西元前160年馬加比戰死,其兄弟約拿單與西們接續帶領猶太人,西元前135年, 西門最終從敘利亞奪取獨立的地位建立了哈斯摩尼王朝。直到西元前63年羅馬佔領巴勒斯坦。
哈斯摩尼王朝後期的統治者,卻也慢慢的接受希臘化,又改變摩西律法,君王兼任祭司。哈西德人(Hasidm)便慢慢遠離哈斯摩尼王朝的統治者,
後來哈西德人(Hasidm)分離出兩個派別,就是法利賽人(Pharisees)和愛色尼人(Essenes)。
而支持哈斯摩尼國王兼祭司職分的人,形成了撒都該黨(Sadducess)。
西元前63年羅馬佔領巴勒斯坦,任命哈斯摩尼王,海爾卡努斯二世(Hyrcanus
II)為大祭司,大希律的父親 安提帕特(Antipator),
因有功於凱撒大帝,因此受封總督掌管以色列全地。大希律(Herod)管理加利利,希律的哥哥法撒勒(Phasael)做耶路撒冷巡撫。
海爾卡努斯二世(Hyrcanus II)的兄弟阿里斯托布魯斯二世(Aristobulus II),後來起來奪位,阿里斯托布魯斯二世的兒子安提柯(Antigonus II Mattathias) 與大希律及法撒勒征戰。法撒勒死,大希律逃到羅馬,大希律得到羅馬的幫助帶兵攻入耶路撒冷,結束哈斯摩尼王朝,開始了希律王朝。而當時的大祭司已改由,猶太王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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