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信自己為公義公平,而藐視別人的。主耶穌以法利賽人與稅吏的禱告來作比喻(路18:9~14)。
兩人都在殿裡禱告, 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 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 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法利賽人敬虔而自信的禱告,在神眼中卻是比稅吏不義。為何大衛也有類似法利賽人敬虔與自信,卻蒙神的喜悅呢?
(詩18:21~23) 因為我遵守了耶和華的道,未曾作惡離開我的 神。他的一切典章常在我面前;他的律例我也未曾丟棄。我在他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保守自己遠離我的罪孽。
(詩26:1~5)耶和華啊,求你為我伸冤,因我向來行事純全;我又倚靠耶和華,並不搖動。耶和華啊,求你察看我,試驗我,熬煉我的肺腑心腸。因為你的慈愛常在我眼前,我也按你的真理而行。我沒有和虛謊人同坐,也不與瞞哄人的同群。我恨惡惡人的會,必不與惡人同坐。
大衛與法利賽人最大的不同,就是法利賽人是以別人為標準,來脫穎出自己是良善的,法利賽人自信滿滿沒有求甚麼,也沒求神驗收。大衛的自信是以神交付的誡命為標準.並求神審察與試驗,且大衛沒有藐視別人,且懂得善惡分明。
還有法利賽人常常光說不做。主耶穌就曾用兩個兒子的比喻來指出這點(太21:28~31)。而且法利賽人展現的公義,只是假善,在神眼中不過是粉飾的墳墓(太23:27~28)。今天大家都想成為大衛,而不願成為法利賽人。但往往會不自覺的效法了法利賽人的步伐。
例如我們是否經常喜歡把基督徒的愛掛在嘴邊,認為教會不該有種種<不該,不可>的教條,讓這個不可行,那個也不該做。甚至以此為理念,認為我們是來信耶穌不是信教條。
然而我們卻忽略了主耶穌的登山寶訓就有許多向不可殺人,不可姦淫等等<不可>的教條。口口聲聲要展現<愛>,卻忘了愛的真諦中,有一半以上是不嫉妒,不自誇,不張狂等等的教條。在反教會教條的同時,卻不知自己正在建立<反教條>的教條。
我們是否也常指責,當今教會或別人沒有愛心,卻不反思自己又付出了多少愛心,所以我們的<愛心>也只是展現在與他人比較出的結果。不一定達到神的要求,並不一定是出於真理的愛。
我們是否又認為,當今是網路資訊發達的時代, <一言堂>早已過去。但是我們是否想過,就算<一言堂>時代已經過去, 網路上<百家爭鳴>的暢所欲言,並不能改變神的真理。
我們有時將自己生活與信仰的體驗,融出一套<理念>,也分享我們的<理念>給他人。有與我們相同<理念>的人,會在社群網路上按讚留言。一旦出現不同見解者,是否便會質問起不同見解者,為何不能夠<愛與包容>?甚至群起圍剿,失去對不同見解者的<愛與包容>。建立起另一間<一言堂>。
當有同靈指出別人的錯時, 我們是否就立刻展現了<愛>及<包容>,馬上搬出,主耶穌講的<不要論斷人>,又對提出糾正的同靈說,你還不明白神的話嗎?指責別人的犯行時,只會將人推遠離神。當場讓同靈啞口無言。
然而搬出<不要論斷人>的我們,就是自認為同靈的方式<是錯的>,我們的才是對的。是否自己也陷入<論斷人>的陷阱內呢?是否在自認為公義公平時,也同時藐視了別人呢?是否頓時也同樣陷入法利賽人的自義呢?
照這標準,要做到<不要論斷人>就是不管別人說甚麼,我們都應該三緘其口,不管口頭上或內心都不該做出回應與判斷嗎?
如果這樣的<不要論斷人>無限上綱,是不是身為警察的基督徒就不該逮捕犯人,基督徒的法官也不該定人的罪,身為老師的基督徒對於學生的偏差行為也不當糾正,父母也不當管教小孩的錯誤? 因為當這些人提出糾正的行動時,外表與內心都已定他人有罪,或已判斷別人是錯的了。都已經是<論斷人>了。
但主耶穌真的要我們完全<不要論斷人>嗎?
(太 7:1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
主耶穌講這話的同時又補充了一句
(太 7:2) 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接下來又用眼中的<刺與樑木>,來說明。
(太7:5) 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主耶穌的意思,並非完全不能論斷人,而是要去掉自己的<刺與樑木>後,才能去拿出別人的<刺與樑木>。也就是主耶穌並不反對,自己沒有犯同樣過錯的情況下,去指出別人的罪。如同(西3:16)中的互相勸戒。互相勸戒的希臘原文是彼此告誡與警告,也就是要互相指出錯誤來。
如果一方面拿<不要論斷人>來反制別人的指出錯誤,另一方面自己卻嚴厲論斷別人沒有愛及包容,會害人跌倒。難道此話一出就不會害你反制的同靈跌倒?這種行為是否與法利賽人同樣是假冒為善呢?
保羅就精準的詮釋了這點,也就是自己所行和別人一樣,卻要指責別人。
(羅2:1)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難道所有的批評都是<論斷>嗎? 主耶穌有禁止人論斷嗎?
(太 7:1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
這裡<論斷>的希臘原文是 krino。
意思是判斷、裁決、定罪。
聖經中,同樣使用 krino 這字的章節很多
(路7:43)西門回答說:「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穌說:「你斷的不錯。」
主耶穌講的「你斷的不錯。」,就是你<krino 論斷>的很好。
這裡指的<為何不自己審量甚麼是合理的呢?>,就是為何不自己
斷定是非,就是
自己酌量吧,就是自己
據我的意見, 就是根據我的
已經判斷了行這事的人, 就是已經
(西2:18)不可讓人因著故意謙虛和敬拜天使,就奪去你們的獎賞。這等人拘泥在所見過的,隨著自己的慾心,無故地自高自大。
然而這種用敬虔包裝的自高自大,正逐漸的腐蝕著神的公義。這種自高自大也容易落入魔鬼所受的刑罰裡(提前3:6)。保羅才出言指正。
保羅在處理哥林多教會犯罪的<自高自大>時說:因為審判(krino 論斷)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krino 論斷)的嗎?至於外人有 神審判(krino 論斷)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就是因為哥林多教會用<愛與包容>,不願
因此信徒不但要
(腓1:9~10)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使你們能分別是非,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
原來愛心的長進上, 是要有充足的知識與見識去辨別是非。<愛與包容>不是要人完全不
(太24:11~12)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
假先知的出現,迷惑很多人.以致不法的事增加,愛心才逐漸冷淡。如無人出來
這章節彼此相顧的希臘原文是, 彼此注意觀察。彼此注意觀察,才能適時幫補同靈,同靈犯錯時也能適時的提出警告,這樣才是真正激發愛心。
言詞激烈指正別人就是論斷人,就是沒有愛心嗎?
保羅不是告訴加拉太教會,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勸他們不要隨從攪擾他們的人,甚至出言相譏,恨不得那些恨不得那些他們的人把自己閹割了。因此保羅是沒愛心嗎?
(加5:12)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
彼得甚至指責假先知假師傅及與他們同夥的是畜類
(彼後2:12)但這些人好像沒有靈性,生來就是畜類,以備捉拿宰殺的。他們毀謗所不曉得的事,正在敗壞人的時候,自己必遭遇敗壞。
當眾責備就是論斷人,就是沒有愛心嗎?就會把人推離神嗎?難道不是在警惕其他人嗎?
(徒20:20)你們也知道,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裡,我都教導你們;
(提前5:20)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
難道當眾點出錯誤,使別人不犯同樣過犯,不也是一種出於愛心的職責嗎?
(加2:11) 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
(加2:14)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
(林後10:13)所以,我不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把這話寫給你們,好叫我見你們的時候,不用照主所給我的權柄嚴厲地待你們。這權柄原是為造就人,並不是為敗壞人。
聖經不是吩咐要我們,要責備行暗昧無益事的人嗎?那正是主所喜悅的事。才是真正為主發光。
(弗5:10~11)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
(弗5:13)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
如果沒有人指出錯誤來,有如何使人回轉,遮蓋許多罪呢?
(雅5:19~20)我的弟兄們,你們中間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轉,這人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
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就是愛,但愛中沒有不義, 沒有惡及罪。愛中包含了許多的不可。
(羅12:9)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
(羅13:9)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林前13:6)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約一4:18)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
<懼怕>的原因就是面對刑罰。而<刑罸>通常是犯罪應承擔的後果。
真正的愛是真理的愛
約翰長老一直強調愛,但他所強調的愛是真理的愛。
(約二1:1~2)作長老的寫信給蒙揀選的太太(或作:教會;下同)和她的兒女,就是我誠心所愛的;不但我愛,也是一切知道真理之人所愛的。愛你們是為真理的緣故,這真理存在我們裡面,也必永遠與我們同在。
(約14:15)「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約一2:53)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約二1:6)我們若照他的命令行,這就是愛。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當行的,就是這命令。
我們應當憑愛心接待客旅,但真理的愛的原則,是不接待越過基督的教訓的假師傅
(約一1:9~11)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 神;常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若有人到你們那裡,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要問他的安;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
大家都喜歡聽溫柔和睦的話語,不喜歡聽言詞尖銳的批評。也間接造成教會內部的沉默螺旋。大家都喜聽吉言,說實話的米該雅不受落。認為不可背叛耶和華,也不要怕迦南地居民的約書亞和迦勒,差點被會眾用石頭打死。耶利米傳刺耳悔改的諫言無人愛聽,預言被擄七十年反而被上枷鎖,另一方面哈拿尼亞安慰猶大人二年之內將被釋放,這種鼓舞人心的話語受人愛戴。但事實如何?
因此真理的愛是要分明界線,憑愛心說誠實話。不是說討人喜悅的話。不分是非的<愛與包容>不是真正的敬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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