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 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路10:25~28)
接著律法師又問「誰是我的鄰舍呢?」,耶穌就用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要他照樣行。
律法師心中早已有答案,只是為了證明自己有理,又認為人無法做到,才拿此問題試探主耶穌。主耶穌簡明的指出要得到永生的條件,就是要愛神及愛人,而且要行出來。要憐憫全世界的人很難,全世界的範圍也不是個人的能力所能及。所以主耶穌就只要求愛鄰舍,從周遭遇到的做起,不需捨近求遠。
我們可以將此章節引申為,要學習撒馬利亞人的憐憫與愛人,但此章節的另一含意是要愛主耶穌。
猶太人曾形容主耶穌是撒馬利亞人
(約8:48~49)猶太人回答說:「我們說你是撒馬利亞人,並且是鬼附著的,這話豈不正對嗎?」耶穌說:「我不是鬼附著的;我尊敬我的父,你們倒輕慢我。
那些文士和法利賽人講論摩西的道理沒錯,但他們能說不能行
(太23:3~4)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
主耶穌要律法師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 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路10:27~28) 。最後又問律法師,看見被搶的猶太人,其中有祭司,利未人,撒馬利亞人,哪一個才是他的鄰舍?律法師回答是憐憫他的撒馬利亞人(路10:33)。
因此愛鄰舍,不是愛祭司,也不是愛利未人,而是愛,醫治幫助他的撒馬利亞人。
主耶穌用好撒馬利亞人來比喻自己。
主耶穌自己才是能說又能行,醫治他們,包裹他們,憐憫他們的鄰舍。主耶穌用這比喻提醒我們,我們不是要靠自己「不顧一切的去愛人」,不是用「不顧一切的去愛人」來賺取永生,因為以人的能力做不到。我們唯一能冀望是,神能憐憫我們這些落入強盜手中的人。
今天許多人高舉神的愛,卻不了解神的愛,以為神的愛是無所限制,無限包容的愛,做甚麼都喊出<愛>的口號,高舉著<唯愛主義>。
<唯愛主義>起源於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英國貴格會的霍德進發起成立名為“Fellowship of Reconciliation” 的國際和平組織(“唯愛社”),主張以愛為最高原則,反對用武力來解決社會矛盾和衝突。
該組織很快得到國際基督教界的響應,分社遍及20余個國家。1922年,“唯愛社”中國分社在北京成立,並創辦機關刊物《唯愛》季刊,社員大多是外籍傳教士。
唯愛社的目標是實現一個“愛的社會”,相信“愛”是人類生話最高的原則,是建設理想社會的唯-動力。“這個愛是無條件的愛,愛一切的人,連仇敵都在內”。這個組織反對一切戰爭,認為戰爭永遠不能介決問題。
(資料來源:中國民族宗教網,中國國家宗教事務局)
中國唯愛主義的代表性人物,也就是中國三愛國運動的推手吳耀宗先生, 1917年,吳耀宗在參加一次基督教研經班時讀到了《登山寶訓》,深受感動,由此啟發宗教信仰,次年接受洗禮,成為一名基督徒,不久又辭去海關工作,加入北京青年會。
他加入“唯愛社”,是因為“唯愛社”的主張與自己的理想有很多契合之處。1924至1927年在美國紐約協和神學院留學期間,他和當地“唯愛社”保持聯繫。在各種場合的講道中,他總是反覆強調一個“愛”字,宣告要“愛一切人,連仇敵在內”,並經常引用《馬太福音》第五章的一段話:“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居,恨你的仇敵’,只是我要告訴你們,要愛你的仇敵,為逼迫你們的人祈禱。
1929年又擔任全國主席,成為唯愛主義在中國的積極傳播者和推動者。直到抗日戰爭爆發後,他逐漸放棄唯愛主義的主張,1952年,吳耀宗在回顧自己早年的唯愛主義經歷及轉變時說:三十年前,我是一個狂熱的和平主義者(唯愛主義者)。我曲解耶穌的教訓,把“愛仇敵”解釋做無原則的愛、無原則的不抵抗。
最終他認為一個人可以用唯愛主義的信仰來提倡世界和平,但是如果認為世界和平可以完全用愛的方法取得,那實在是-個空想”,他表示愛是基督教的核心、真諦,但不是無原則的愛。愛是要分是非,分善惡,不能“唯愛”。
(資料來源:中國民族宗教網,中國國家宗教事務局)
今日<唯愛主義>仍然十分受落,更有作家將這種<唯愛主義>溶入小說情節中。遠藤周作的小說<深河>就是一例。
遠藤周作一直努力扮演著天主教信仰啟蒙導師,不斷的將自己信仰經驗及理想表現在他的書中。遠藤雖以天主教作家身分創作,但他的作品核心是以「人」為中心,和聖經中大都以「神」為中心,是有所衝突的。
最近和不流網站,暱稱Wandelstern的作者,發表一篇<深河的洗刷>,大推遠藤周作的小說<深河>。對小說中虛構的人物大津神父,推崇備至。
Wandelstern文中說到: 當我們把教條背的滾瓜爛熟,把靈言當作冠冕。只在會堂向人請安,說感謝主, 卻不能像大津神父或真正存在的德雷莎修女這樣不顧一切的愛人,又有何益處?聖經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這若不是真正感受到基督在自己身上的聖愛,並且,不斷得從神那裡支取力量,恐怕沒有人做得到。
我們愛,因為 神先愛我們。沒錯。但不顧一切的愛人並不是聖經的教導。這種深受<唯愛主義>影響,甚至接受多元宗教,泛神論的做法,高舉「以人為本」的信仰,是非常危險的。
<深河>小說,開始是磯邊為了弔念亡妻,開始尋找亡妻可能轉世的地點,參加了一個印度旅行團,團員中的成員為了不同的目的來到印度,有著各自的故事。團員美津子尋找的昔日玩弄拋棄的同學大津,參加了這個團,遠藤周作藉著不同的成員的故事,表達他對人生的態度,藉著大津神父的故事灌輸他的宗教觀。由此小說也可看出遠藤周作內心對 <神觀>的變異。
宗教哲學家約翰希克主張的宗教多元主義,深深影響遠藤周作。在創作<深河>期間,遠藤接觸到約翰希克的著作<宗教多元主義>、<多名的上帝>即深受吸引。在<深河>當中作為核心思想的宗教觀點,也看得出約翰希克的宗教多元主義概念。
其中最明顯的部分,即是如同約翰希克著作<多名的上帝>所言,遠藤將耶穌改稱為「洋蔥」,甚至藉由主角大津神父之口說出了「神有各種臉」,對於信仰的終極實在於信仰者眼中不同的樣貌,也因而引來遠藤的宗教觀念,是否由原本信仰基督宗教的<一神論>核心,轉向於他生長的日本文化所具有的<泛神論>爭議。
(資料來源: 吳萌華-從《深河》的故事形塑看遠藤周作的宗教多元觀)
聖經當中雖要我們愛人如己,但終極目的是要我們愛神。藉由愛人來顯出愛神的表現。
(約一4:20)人若說「我愛 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 神。
主耶穌告訴律法師承受永生的條件是: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 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10:25~28)。在其他章節相關的經文寫的是愛人如己。
(可12:28)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就問他說:「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 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 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 神;
因此先要把愛 神擺在第一位,接下來才是愛人如己,而且愛人如己之下,排除了有其他的神,表明神只有一位。遠藤周作不論將大津神父描述的多麼的愛人,多麼的令人動容,但他的<泛神觀>,明顯與聖經有很大的出入。
甚麼是愛人如己?
當今許多人厭煩的這個不可做,那個不可行的教條,竟是愛人如己。嘴上說要愛人,卻鄙視這些<不可行>教條的人,便成了說謊的了。
(羅13:8~9)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做到愛人如己就可以承受永生嗎?
(太19:16~21)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有古卷作:良善的夫子),我該做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作: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他說:「甚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為何這少年人做到了全部的誡命,包括愛人如己,卻無法承受永生?
因為他不夠愛神。愛世上的人或物,過於愛神的都無法承受永生。
(太19:29~30)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有古卷添: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聖經不是告訴我們,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內嗎?
(加5:13~14)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
了。
「愛人如己」只是字面意思,愛主耶穌才是實質含意,因律法中,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 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但律法誡命的總結就是主耶穌。因此所有的誡命即是要愛主,因此愛主聽主誡命的人,才能因信稱義承受永生。
(羅10:4)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另一位署名天奴的作者,也在<和不流>發表一篇<信仰之傳承>,內容提到:
如今,我們看看這個世代吧!我們的信仰去哪裡了?我們起初的信心去哪裡了?聽道無心,行道乏力,更有無數人離開了主。一些“熱心”的信徒留在教會裡無謂地爭辯著,面紅耳赤……現在,我們是不是應該回頭看看呢?想想我們的前輩,在那麼惡劣的環境,主耶穌的道理卻能在他們裡面發芽,長葉,開花,結果;性命攸關,卻依然釋放出對主耶穌堅定信仰的馨香之氣。
想想吧!我們從耶穌那裡傳承的信仰內容是什麼呢?是無休止爭辯教義嗎?是處處去更正別人的錯誤嗎?斷然不是!倒不如大家都跪下,低下頭,謙卑下來。單單傳揚我們是神的子民,單單傳揚耶穌是我們的救主,離開罪,竭力成為愛鄰舍的“好人”。這應該就是我們所要做的信仰傳承吧。
天奴可能忘記當初前輩是如何與外教會辯證使徒所傳的教義,到處去更正萬國所傳錯誤的教訓,而這正是所謂的起初的信仰與信心。
今天是誰挑起教義的爭論?是誰否定起初的教導?天奴是否正在為此人辯解?糾正教義的偏離,難道不重要嗎?保羅為何念茲在茲囑咐不可傳不同的教義?
(提前1:3)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
(提前6:3~5)若有人傳異教,不服從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與那合乎敬虔的道理,他是自高自大,一無所知,專好問難,爭辯言詞,從此就生出嫉妒、紛爭、毀謗、妄疑,並那壞了心術、失喪真理之人的爭競。他們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
這裡的傳異教,希臘原文就是傳分歧的教義。
難道同靈犯錯,不該本著聖經指出錯誤的地方,勸其回轉嗎?不應指出他的錯誤,好讓其他人不要再犯嗎?保羅見彼得犯錯不也當面抵擋他嗎(加2:11)?
使人回轉遮蓋許多的罪,就是愛。
(雅5:19~20)我的弟兄們,你們中間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轉,這人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
(彼前4:8~9)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
(提前5:20)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難道我們不該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責備行暗昧無益的事的人嗎?
(弗5:11~12)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
在天奴的文章中,分享了訪談張惠靈老姐妹 (早期工人張撒迦長老之女),其中令人印象深刻的是, 張惠靈老姐妹所說的兩句話。
「問她父親的工作,說記不得了;我不愛談人的事,說完主耶穌擺那裡?」
「人有苦難,但不要離開主耶穌,不要離開這本聖經的教訓!」
諷刺的是,訪談張惠靈老姐妹的人,不管到何處,總要上傳傳道日誌,自拍上傳自己的刻苦節省,將非洲的光環掛在身上。處處想辦法顯出自己的身影,把主耶穌擺哪裡?
而且多次暗示在聖經外找答案。根本沒把老姊妹的勸勉放在心上。
當主耶穌讚揚投了兩個小錢的寡婦時,是否發現寡婦捐助的地方是聖殿的銀庫。而銀庫的部分收入,是猶太人用作迫害主耶穌的工作。但主耶穌並沒有要人停止到聖殿奉獻,因為那是神的物。
而且主耶穌要人積攢財寶在天上,也是鼓勵奉獻給聖殿。
(太6:20) 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
今日卻有人鼓勵把本來要奉獻給教會的財物,收起來轉來捐給某協會,這不是竊取神的物嗎?
而協會在爭取銀行補助50萬台幣時,攝影及剪接的費用,竟要10多萬,占了20%以上。反觀其他公益團體並無列出高額的攝影剪接費用。是否為了日後的<宣傳>?是否該把經費留給真正需要的團體?
真正的愛是像Wandelstern所說,去學習虛構的大津神父與德雷莎修女的行為嗎?
事實上德雷莎修女的神話,早已被戳破了。西方媒體指出,她創辦的仁愛會對外募集好幾億美元,帳目不公開, 甚至涉嫌為梵蒂岡洗錢。而仁愛會大部分的捐款, 不是用在建立現代化醫院或是贊助醫療研究, 而是用在宗教活動上, 收容病人的仁愛之家,破舊不堪,仁愛之家沒錢買救護車,卻有錢買專車提供修女參加禱告會。
1990年一位基督徒到印度去訪問,德雷莎修女所開辦的垂死者之家,在那服務的一位修女向他指出,她們幫助那些垂死的印度教徒, 通常都是勸他們向他們自己的神祈禱。這表示德雷莎修女的信仰,認為任何宗教都是一樣的,都可以叫人得救。而這種信念來自於,1963-1967年舉行的第二次梵蒂岡會議所通過得決議,表示任何宗教人士,只要行善就可以得救。
一位在加爾各答的志工,形容垂死者之家說:第一個印像令我聯想的,是納粹黨集中營。那裏連一張椅子也沒有,只有摺床。根本沒有甚麼醫療服務,有的就只是阿斯匹靈。
這些種種問題出自她的信仰,因為天主教認為人可以藉著受苦來賺取救恩。德雷莎修女是故意自尋貧窮與痛苦,以換取天上的獎賞, 得到進入天堂的賞賜。但她不但自己受苦同時也把痛苦加在病人身上,教他們也用痛苦來換取天堂。
(資料來源:The Truth About Mother Teresa - Hemley Gonzalez)
但剛剛舉例的章節告訴我們, 除了 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人們無法靠外在的”善行”得救 (太19:16~21),任何要以善行稱義的教導,是不符聖經教訓的。
(加 2:16)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真正的愛,不是像Wandelstern所說, 去學習虛構的大津神父與德雷莎修女的行為。
真正的愛,不是像大津神父在恆河邊尋找那些瀕死的、老弱的的人,背著他們往恒河的火葬場,將骨灰或屍體放入河中,完成他們輪迴的夢想。而是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努力傳揚福音,引人歸主。
真正的愛,不是像德雷莎修女那樣,以行善,受苦換取天堂,不是她認為的,應該幫助印度教徒成為更好的印度教徒,幫助回教徒成為更好的回教徒,幫助天主教徒成為更好的天主教徒,『沒信耶穌也能得救』。而是幫助人有正確的信仰,讓人明白不藉著信靠耶穌,沒有人能到父哪裡去。
(約 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主耶穌愛及憐憫世上的罪人,因此差遣門徒努力傳揚福音
(太9:36~38)他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於是對門徒說:「要收的莊稼多,做工的人少。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
我們學習耶穌愛罪人,但不可愛他們的罪行,我們同情罪人,卻不可包容他們的惡行。
(羅12:10)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
(猶1:23)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連那被情慾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
引人歸主有正確的信仰,比起世人認為的善行更加重要
主耶穌不愛不憐憫拉撒路嗎?為何終其一生讓拉撒路在財主門口撿拾零碎充飢,放任拉撒路渾身生瘡, 讓狗來舔他的瘡,而不醫治他。
反觀財主死後在陰間受痛苦, 拉撒路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主耶穌不愛他嗎?
亞伯拉罕告訴財主,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神的誡命),結局便是如此。
因此接受大津神父與德雷莎修女,這種偏離福音主軸的善行,會是神所喜悅的事嗎?
(多1:16)他們說是認識 神,行事卻和他相背;本是可憎惡的,是悖逆的,在各樣善事上是可廢棄的。
鼓吹學習他們的行為的更是瞎眼領路,必被拔出來
(太15:14~15)耶穌回答說:「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任憑他們吧!他們是瞎眼領路的;若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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