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8日 星期三
基比亞事件引發的謬論
2011年11月Purenard姐,曾在HBL發表過一篇<我的弟兄被打得很慘>,用2006年看到的異象,替YM兄背書,藉此異象比喻反對YM兄論述的同靈,便是擊打YM兄的魔鬼。
2008年發生的另一事件,因當時沒有及時表達,造成遺憾。Purenard姐認為應記取教訓,有話要及時說,才不會後悔。
因此2015年8月又在個人網誌,貼文<有些話要說>,文章一開始,用與老友的談話內容作為開場,再把發表過的<我的弟兄被打得很慘>重貼上來,在文中與文末再補充說明:誰對誰錯,輪不到她來置評,然而,要勇敢說出她所看見的,不想再後悔。
既然文中也提到2011年已經發表過,為何還會有2015年的,再不說會後悔的情況,不懂Purenard姐的邏輯。
Purenard姐與老友的言談前,已用"被汙衊"來形容,又說:誰對誰錯,輪不到我來置評。
但又將異象解說是,反YM兄的同靈是魔鬼的打手,還會自食惡果。其實已可看出Purenard姐立場顯明。明明說輪不到我來置評,卻又忍不住的做出置評,說法不是自相矛盾嗎?
問題是2011年不是已經說出了嗎?既然說了,為何仍然處於後悔狀況中?小弟猜想應該不是後悔沒說出異象,而是後悔當初沒有說出置評。
所以<有些話要說>這篇文章就把"反YM兄論述的同靈是魔鬼的打手,還會自食惡果"的置評補齊了。
人人都會有自己的立場,這沒有不對,但先假裝公正的第三者,認為誰對誰錯,嘴上說:輪不到我來置評。然後再將與自己立場不同的一方,定調為魔鬼的打手,便顯得有些虛偽。
<我的弟兄被打得很慘>一文中,更用引用士師記中的例子,來對比此事,強化自己的判斷,但反而適得其反。
Purenard姐用基比亞人比喻YM兄,用聚集在耶和華面前如同如同一人的其他以色列支派(士20:1),形容是反對YM兄論述的同靈。
小弟曾在P書院貼文,指出Purenard姐如要學便雅憫人替基比亞人出頭,反而是站在神敵對的一方。勸Purenard姐舉其他例子,不要幫倒忙了。有同靈搞不清貼文內容,挺身替Purenard姐抱不平,小弟仍然舉證予以駁斥。
以下是當時兩篇回應文重新整理過的部分內容:
小弟上Purenard 姐的網誌瀏覽,得知Purenard 姐是林義鴻的妻子,雖然林義鴻已成為雅威聖會的長老,但慶幸的是Purenard 姐離開5年後,又重回TJC。
林義鴻被除名的原因,據Purenard 姐所述:五年前(1985年)他因為認為聖靈不用求也可到,就像哥尼流一樣,而與教會的道理愈行愈遠,終至離開教會,甚至不用方言禱告表示離開的決心。結果沒想到方言禱告是造就自己,沒有方言禱告就沒有能力行道,因此搞到家中不和,要離婚的地步。在我禁食禱告的 期間,神就感動他要再用方言禱告,他也試過並且驚訝為什麼五年不用,居然還在。那天公然與我們用方言禱告就生出信心吩咐給他吃,孩子從此得治。
但按林義鴻自己的描述,Purenard 姐的說法是有點避重就輕,按照《真理之愛》林義鴻自己的描述:1985年11月10日總會五位負責人再次問「停職中」的他:「你對真耶穌教會基本教義有絕對順服嗎?」,當時他說:「你先問所有傳道,若都絕對順服時,才來問我」。
之後林義鴻說:「我便用我的行動,表明我的信仰立場,到聚會所,重新受浸」,隔天,即接到總會來函,除名,撤職。
Purenard 姐在個人網誌上經常喜歡用異象及異夢來解說事情,很多結果跟所見的異象及異夢不盡相同,小弟舉幾個例子:
1.Purenard 姐曾在網誌上述說,夢見補習的學生從自己家中的樓梯摔下跌死,結果兩年後是另一位學生從自己家中的樓梯摔下受傷,但沒死。
2.小兒子夢見他捧大兒子的骨灰從金門回來,Purenard姐便講述兒子當兵時的兩次化險為夷的事,一次是洗澡時漏電,一次是舉靶時從靶溝突然站起來。大兒子至今仍活的好好的。
3.Purenard姐的同伴夢見Purenard 姐會死在中國,Purenard 姐也認同她的說法,因Purenard 姐是抱病前往的,結果那次在中國期間,真的是臥病不起,最後靠禱告及代禱才得醫治,回台後Purenard 姐到衛生所檢查,才發現去中國前的"抱病"是烏龍一場,反而造成Purenard 姐一無反顧,抱著為主而死的心態前往。
4.義鴻兄停職期前,Purenard姐的媽媽夢中,聽見Purenard姐問:義鴻這次被分發到哪裡呢,回答(沒清楚說明是誰)說:在嘉義教會。Purenard姐的媽媽,在收到停職公文後開始禁食禱告才想起此夢,結果是義鴻兄去了聚會所的嘉義教會非本會。Purenard姐的媽媽認為結果已定,便不必再禁食禱告,並勸Purenard姐為了家庭和諧,也跟著義鴻兄到聚會所去,Purenard姐也去了,但還是紛爭不斷。所以這異夢會怎會是來自神呢?
Purenard姐文中不是提到,在2006年那時,妳也不確定此異象是否來自神,如今Purenard姐卻把此異象,解釋成反對YM兄理論的同靈,是魔鬼的打手。
做為一個被TJC除名的傳道的太太,替妳的夫婿在雅威官網,發聲抱不平是可以理解的,Purenard 姐在移情作用下,為同樣被除名的YM兄發聲,也不令人意外,但隨意解說異象來壯大聲勢,當做神的指示,千萬要小心。
用異象及異夢來警惕自己,恐懼戰兢做成得救的工夫(腓2:12),是可行的,但隨意解釋異象及異夢的意思,有時卻是危險的。
(耶23:32) 耶和華說:「那些以幻夢為預言,又述說這夢,以謊言和矜誇使我百姓走錯了路的,我必與他們反對。我沒有打發他們,也沒有吩咐他們。他們與這百姓毫無益處。這是耶和華說的。」
因YM兄並沒有基比亞人的惡行,只為了替YM兄強出頭,引用基比亞事件來比喻,反而自曝畫虎不成。
小弟回應她不久後,Purenard姐便在個人網誌上,貼出<說與不說>一文來自我安慰,文中引用謝長老說過的話:不要爭辯了,讓對方以為他是對的,其實他是錯的。
Purenard姐自詡該說的話已經說了,至於找碴的、不服的、質疑的,就任憑它付諸水流。
文字間展現出,不為自己申冤寧可讓步的心胸開闊及處事豁達的態度。小弟也不再回應,原本以為事件就此告一段落。
但2015年11月,Purenard姐仍是心有不平,貼出<基比亞事件>一文,執意用基比亞事件,替2015年8月的貼文說項,,或許是不服被指謫,胡亂引用聖經吧!而結果仍舊是強解聖經,只為自己申冤,言行真是前後不一。
Purenard姐認為,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沒有王指的是沒有神,也就是神不在人的心中。
約書亞及那些見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大事的長老死後,別的世代興起,不知道耶和華,便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事奉諸巴力,惹神發怒,就把以色列人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又將他們付與四圍仇敵的手中,他們如後悔,回頭來求告神,神便興起士師拯救他們脫離搶奪他們人的手。及至士師死後,他們又轉去行惡。
整個士師時代,就這樣從神身邊來來回回,直到撒母耳替以色列人立王。
從當時的士師時代來看,沒有王並不是沒有神,而是他們遇到了仇敵的搶奪,才知道要求告神。就算到了列王時代仍是如此。
Purenard姐認為以色列眾支派,聚集一處征伐便雅憫人,是因為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行各人眼中看為正的事。
文中只輕描淡寫提到基比亞的匪徒,但重點卻放在批判其他以色列支派及保護利未人的那位老人身上。只為了辯解之前沒有引用錯聖經例子,完全扭曲聖經的本意。
基比亞人所行,如同當時的所多瑪人一般,要主人把客人交出,公然同性戀及強暴的惡行,竟然發生在便雅憫支派中。
羅得當年為了阻止所多瑪人傷害兩位天使,也同樣要犧牲自己的女兒換取天使的安全,甚至連也自己也差點無法倖免。所幸在此之前亞伯拉罕已求告神,神才派這兩位天使來拯救他們一家。
不容這種醜事在以色列人中發酵,竟被Purenard姐批評成一路錯到底,又說:把基列雅比人連婦女帶孩子全都擊殺,只留400個處女,不夠的200個就建議搶婚,其惡比基比亞人更甚,有人解說,以色列民順服神旨打了三次,神的旨意會是要便雅憫人只剩600人嗎?當然不是!一切是人意所為導致。
但Purenard姐無視聖經所寫:
(士20:18) 以色列人就起來,到伯特利去求問 神說:「我們中間誰當首先上去與便雅憫人爭戰呢?」耶和華說:「猶大當先上去。」
(士20:23) 未擺陣之先,以色列人上去,在耶和華面前哭號,直到晚上,求問耶和華說:「我們再去與我們弟兄便雅憫人打仗可以不可以?」耶和華說:「可以上去攻擊他們。」
(士20:27 )那時, 神的約櫃在那裡;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侍立在約櫃前。以色列人問耶和華說:「我們當再出去與我們弟兄便雅憫人打仗呢?還是罷兵呢?」耶和華說:「你們當上去,因為明日我必將他們交在你們手中。」
猶大王羅波安要攻打耶羅波安時,神的話臨到神人示瑪雅,要羅波安知道事情是出於神,他們不可與弟兄以色列人爭戰。
(王上12:24)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不可上去與你們的弟兄以色列人爭戰。各歸各家去吧!因為這事出於我。』」眾人就聽從耶和華的話,遵著耶和華的命回去了。
如果神不容許以色列人攻打便雅憫人,為何不說:「各歸各家去吧!這事出於我。」卻說:「猶大當先上去」?如果神不容許,神為何會說:「可以上去攻擊他們。」?如果不是神的旨意,神為何會說:「你們當上去,因為明日我必將他們交在你們手中。」?
神懲罰基比亞人的惡行,使便雅憫人只剩600人,幾乎缺了一個支派,需要搶婚延續後代,卻被Purenard姐形容成,其惡比基比亞人更甚。 神定意的事,竟被說成人意。
(士21:15) 百姓為便雅憫人後悔,因為耶和華使以色列人缺了一個支派。
不知神厭惡基比亞人的惡行,必遭神追討。
(何9:9)以法蓮深深地敗壞,如在基比亞的日子一樣。耶和華必記念他們的罪孽,追討他們的罪惡。
Purenard姐為了替YM兄說項,強解聖經,便是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引用聖經畫虎不成事小,汙衊神"其惡比基比亞人更甚"事大。
(羅2:23) 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 神嗎?
Purenard姐文末自我反省:
我只能天天儆醒禱告,求神不要離開我,我是不堪一試,我比我所知道的我還更差!神啊!我天天需要祢,求祢不容我行自以為對的事。
可惜不容行,自以為對的事,只成口號。
或許是因為資訊不充分,Purenard姐只收到了片面說法,以致對YM兄事件作了誤判。如果對事件有更完整的認識,或許就不會貼那樣的文章了。
願神記念Purenard姐,與中國視訊傳福音的個人佈道善行,但不好強解聖經,最終成了瞎子領路(路 6:39)。